招标
西部管道新疆分公司卧式过滤器滤芯采购-非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姬留阳13079977730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谈判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16时 59分
27秒
一、谈判采购条件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物资
2.1 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根据公司2024年10月物资采购计划,新疆分公司需采购一批卧式过滤器滤芯(资金来源:投资)。该项目物资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40日内交货。计划到货地点鄯善火车站镇、哈密吐哈石油基地,目前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2 采购物资
交货期限: 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40日内交货。
质保期限(月): 36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交货地点
1容器/ 过滤器/ 储罐零件220
2容器/ 过滤器/ 储罐零件248
3过滤元件325
4过滤元件63
5过滤元件2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非定向选商。谈判公告同时发布在供应链数字平台(https://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及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eitcl.com)。
1 资质能力要求
1.1响应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需提供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
1.2 响应人须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事故。(需提供承诺函)1.3响应人的生产经营满足国家相关法规要求,须通过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有效的ISO9001认证证书,且可生产技术规格书中常用规格型号滤芯。(需提供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
2强制技术条款
2.1响应人应提供近2年内第三方权威机构(CNAS或CMA实验室)出具的性能测试报告,且满足技术要求,并连续供应滤芯产品5年以上。(需提供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
2.2在正确安装及正常使用条件下,滤芯满足现场工艺条件和环境条件,使用寿命不低于24个月。(需提供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或承诺书)
2.3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过滤分离装置(过滤、聚结及组合)上滤芯应用业绩不少于4000支,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订货合同、订货通知单等。(需提供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
2.4构成对谈判文件中其他明确规定技术不接受条款的实质性偏离将被否决。(需提供承诺函)
3 财务要求:
3.1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2022年及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成立时间不足1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未提供或资不抵债的以及经营异常将导致投标被否决。(需提供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
4 信誉要求:
4.1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结果作为评审依据)。(需提供截图)
4.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结果作为评审依据)。(需提供截图)
4.3提供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相关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造假或隐瞒法律纠纷的,投标将被拒绝。(须提供承诺函)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以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结果作为评审依据)。(需提供截图)
4.5被列为国家管网及其所属企业供应商黑名单、限制投标产品交易资格、考评不合格或所投产品被通报为质量不合格产品等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5 其他要求:
5.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年11月01日 18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10月29日 16时 56分
58秒至2024年11月01日 18时 00分
00秒,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4年11月06日 18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2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11月07日 10时 00分
00秒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街道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F座
七、采购人信息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街道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F座
邮编:
联系人:姬留阳
联系电话:13079977730
电子邮件:jily@pipechina.com.cn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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