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亚湾西区塘横城中村改造项目勘察及设计评标公示
金额
3377.00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大亚湾西区塘横城中村改造项目勘察及设计评标公示
招标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惠州市粤铭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8月19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08-16
公示开始时间:2024-08-19
公示结束时间:2024-08-22
投资项目代码 | 2406-441300-04-01-709180 | |||||||||||||||||||||||||||||||||||||
投资项目名称 | 大亚湾西区塘横城中村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大亚湾西区塘横城中村改造项目勘察及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大亚湾西区塘横城中村改造项目勘察及设计中标 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08月16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14时30分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3 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分别是2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5位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 (四)评标办法:定量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定量评审)。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5家,分别是:1.江苏华里设计有限公司、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2.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3.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4.广东弘基设计有限公司、建勘勘测有限公司(联合体);5.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六)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对参与评审的5家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5家投标单位均通过电子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查。随后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分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与响应性评审,5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然后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详细评审。 (七)详细评审情况:各评委对通过详细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等方面进行分析、评审、比较,并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出各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得分。 (八)废标情况:无。 (九)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
二、定标情况: 1、定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17时00分 2、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3号评标室 3、定标委员会的组成:5人,按照《大亚湾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推行“评定分离”定标环节指引》的相关流程选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4、定标办法:票决法。 5、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弘基设计有限公司、建勘勘测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华里设计有限公司、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东弘基设计有限公司、建勘勘测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10.25% | |||||||||||||||||||||||||||||||||||||
质量承诺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 | 工期 (交货期)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勘察及设计分阶段进行实施,每个阶段勘察及设计工期暂定为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 1、勘察工期:收到招标人工作指令后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收到招标人工作指令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 勘察工期需满足设计工期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项目工期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按照项目工期内完成初步设计。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合同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注:投标人已知悉招标的服务内容时间紧迫,不能以服务时间节点要求高或紧急为由而向招标人提出增加赶工费用以及索赔费用。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宁英海 设计项目负责人:张莉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112300190 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 20124500390 | |||||||||||||||||||||||||||||||||||
业绩 | 勘察项目负责人业绩:广东(仲恺)人工智能产业园首期安置房建设项目勘 察、初步设计;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1、广西贺州市生态产业园新材料分园建设项目标准厂房(一期)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图设计;2、桂林花江智慧谷电子信息创业产业园(科技成果转化园)工程(EPC)总承包;3、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跨境产业合作试验园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4、八步区八步街道三加村东木园 1 组千亿元产业研发试验示范基地项目农民回建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房屋施工图设计编制服务采购。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 情况 | 1、建勘勘测有限公司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工程勘察资质;广东弘基设计有限公司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及设计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截图)。 4、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为2家;以投标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协议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注:投标、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开标出场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实施。(第一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 ||||||||||||||||||||||||||||||||||||
业绩 情况 | 1、广西贺州市生态产业园新材料分园建设项目标准厂房(一期)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图设计; 2、桂林花江智慧谷电子信息创业产业园(科技成果转化园)工程(EPC)总承包; 3、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跨境产业合作试验园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 4、八步区八步街道三加村东木园1组千亿元产业研发试验示范基地项目农民回建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房屋施工图设计编制服务采购; 5、湘中国际物流园生活配套小区项目; 6、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保障性住房综合体项目设计; 7、阳江市阳东区绿色智慧物流城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8、珠海(阳江万象)产业转移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阳江市阳东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项目; 9、广东(仲恺)人工智能产业园首期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10、中科院明珠科学园一期迁建科研院所及公寓项目; 11、东江科技园绿色智慧制造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12、大亚湾科创·惠州软件园。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10.14% | |||||||||||||||||||||||||||||||||||||
质量承诺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 | 工期 (交货期)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勘察及设计分阶段进行实施,每个阶段勘察及设计工期暂定为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 1、勘察工期:收到招标人工作指令后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收到招标人工作指令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 勘察工期需满足设计工期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项目工期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按照项目工期内完成初步设计。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合同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注:投标人已知悉招标的服务内容时间紧迫,不能以服务时间节点要求高或紧急为由而向招标人提出增加赶工费用以及索赔费用。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陈梦鸥 设计项目负责人:张沁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124400851 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 20033200939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 情况 | 1、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勘察资质;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及设计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截图)。 4、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为2家;以投标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协议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注:投标、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开标出场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实施。(第二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 ||||||||||||||||||||||||||||||||||||
业绩 情况 | 1、涡阳县花沟安置小区规划及建筑设计项目; 2、耿涡阳县腾龙安置小区规划及建筑设计(涡北雷古路北侧安置小区规划及建筑设计); 3、年产10GW异质结光伏电池和大尺寸组件生产线项目(一期、二期); 4、惠州市智慧停车场三期工程之惠港中学停车场、惠台学校停车场、四环南路停车场规划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服务; 5、大亚湾区第六中学项目设计; 6、惠阳站综合交通枢纽TOD项目勘察设计及专题研究。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江苏华里设计有限公司、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10.03% | |||||||||||||||||||||||||||||||||||||
质量承诺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 | 工期 (交货期)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勘察及设计分阶段进行实施,每个阶段勘察及设计工期暂定为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 1、勘察工期:收到招标人工作指令后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收到招标人工作指令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 勘察工期需满足设计工期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项目工期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按照项目工期内完成初步设计。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合同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注:投标人已知悉招标的服务内容时间紧迫,不能以服务时间节点要求高或紧急为由而向招标人提出增加赶工费用以及索赔费用。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李江涛 设计项目负责人:马国兵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174100632 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 20093201599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 情况 | 1、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勘察资质;江苏华里设计有限公司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及设计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截图)。 4、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为2家;以投标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协议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注:投标、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开标出场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实施。(第三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 ||||||||||||||||||||||||||||||||||||
业绩 情况 | 1、东乡县2022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 2、汕头市第二中学金凤半岛新校区建设项目。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代建项目管理局 | 联系地址 | 大亚湾新澳大道5号 | |||||||||||||||||||||||||||||||||||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 廖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2-5556098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 联系电话 | 0752-5531830 | |||||||||||||||||||||||||||||||||||
联系地址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兴五路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19日 | 公示结束 日期 | 2024年8月22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5191960)。 |
招标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惠州市粤铭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8月19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08-16
公示开始时间:2024-08-19
公示结束时间:2024-08-2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