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20200268号
二、项目名称:农药废弃包装物集中回收处置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496000元 | 浙江人立环保有限公司 | 丽水市水阁龙庆路328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农药废弃包装物集中回收处置项目(第二次) | 农药废弃包装物集中回收处置项目(第二次) | 农药废弃包装物处置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两年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永杰,李勇,郑仕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费用以中标价按服务类收费标准的80%计取(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95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29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邓丽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34456
质疑联系人:纪旭泽
质疑联系方式:136066963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军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72379
质疑联系人:林波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2117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赵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131236
/2020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