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彭水县现代物流园项目(一期)已由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11-500243-04-05-75034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县金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水县金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园区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彭水县现代物流园项目(一期)园区(二标段)
发布时间:2023-12-08 16:4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1 建设地点:彭水县靛水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包括办公配套区和农产品展销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区办公中心、园区配套(司机之家)、农产品展销中心等建筑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广场、综合管网、绿化等配套工程及设备购置。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其中农产品展销中心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23335.1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75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具体范围如下: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所有的二次深化设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配合变更等设计工作;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组织及服务、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负责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3)EPC 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 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150日历天;施工工期: 58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下列(1)和(2)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单位的资质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人兼投不兼中,可分别就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是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个投标人已经中标一标段的,在二标段评审中属于有效投标,同样进行综合得分排序,但将失去后面二标段的中标资格,由二标段综合得分排序后面的投标人依次替补。
招标人: | 彭水县金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建投(重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彭水县汉葭镇河堡街 2 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星耀天地1栋4-2 |
联系人: |
向老师
|
联系人: |
余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8816095 | 联系电话: | 023-67878989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