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jy-2022-063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老师024-31687709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09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14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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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种业振兴评估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JY-2022-06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种业振兴评估评价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10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市种业振兴评估评价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种业振兴评估评价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种业振兴评估评价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的其他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供应商,营业执
照中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能按本次《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完整服务及其售后服务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02日08时30分到2022年11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请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报名
材料发至邮箱:lnjyxmgl@QQ.com,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将需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以邮
箱形式发送。需提供材料:1)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同方世纪大厦A座一楼正厅(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5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4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同方世纪大厦A座513室(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5号)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Y-2022-063
项目名称:沈阳市种业振兴评估评价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万元
最高限价:10万元
采购需求:沈阳市种业振兴评估评价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于2022年12月中旬,2023年06月中旬分别出具评估报告。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的其他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供应商,营业执
照中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能按本次《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完整服务及其售后服务等。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请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
发至邮箱:lnjyxmgl@QQ.com,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将需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以邮箱形
式发送。需提供材料:1)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采购代理机构接受报名材料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供应商材料不
合格而错过获取文件期限的责任。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并将标书费用汇至代理公司帐户后(注
明项目简称+包号报名费),代理公司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单位预留的电子邮箱内。采
购文件售后不退。
3、售价:5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同方世纪大厦A座一楼正厅(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5号)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同方世纪大厦A座513室(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和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4-22873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同方世纪大厦A座514室
联系方式:024-31687709
邮箱地址:lnjyxmgl@QQ.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库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6155001040026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老师、刘老师
电话:024-3168770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部监管。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4-22873788
电子邮件:sysnyncj@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同方世纪大厦A座514室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4-31687709
电子邮件:lnjyxmgl@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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