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兴义市龙达城市公交有限公司35辆老旧燃油公交车报废—选聘报废拆解服务公司公告
为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兴义市龙达城市公交有限公司35辆老旧燃油公交车报废—选聘报废拆解服务公司竞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名称:兴义市龙达城市公交有限公司35辆老旧燃油公交车报废—选聘报废拆解服务公司
二、标的情况简介:
序 号 |
出让单位 |
标的名称 |
数量(辆) |
车辆报废单价(元/吨) |
服务期限(天) |
车重(吨) |
竞价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兴义市龙达城市公交有限公司 |
35辆老旧燃油公交车报废 |
35 |
1350 元/吨 |
20天 |
约220吨(具体重量以车辆出厂核定重量为准) |
4000元 |
三、出让单位:兴义市龙达城市公交有限公司
四、竞价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竞价方的(无人报名),作流标处理。
(二)征集到三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价方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竞价,招标方式采用公开、现场竞价方式,竞标者现场报价,以价格最高者确定承接方,低于底价或无人竞价按流标处理。
(三)本次交易活动将在贵州大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进行,并见证交易过程。
五、标的实地踏勘联系人:马鹏骥(18085915234)
意向选聘人可对标的物进行现场踏勘,展示地点兴义市龙达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具体地点电话联系实地踏勘人),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
六、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资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若没有缴纳税收记录以投标人自行提供依法纳税承诺为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购买竞价文件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2年03月02日至2022年03月11日下午17:00时截止。
(二)地点:兴义市桔山兴义大道大商汇2号楼1902室 (贵州大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三)竞价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四)竞价时间及地点:2022年 03月 14日 10 时 00 分,兴义市桔山兴义大道大商汇2号楼1902室 (贵州大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八、竞价保证金交纳和退还: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肆仟元整(¥:4000.00 元)。
缴纳时间:2022年 03月02日09:00至2022年 03月 11日 17:00 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至兴义市龙达城市公交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温馨提示:须从基本账户转出)。
保证金开户单位:兴义市龙达城市公交有限公司
保证金开户银行:贵州省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五屯支行
保证金银行账号:288 106 000 120 110 003 3915
九、报废车辆及付款要求:
(一)老旧燃油公交车报废以每吨报价最高为竞价中标价,在20日内完成报废及相关报废程序,将报废车辆相关资料交回公交公司。
(二)中标人中标后,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贵州大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次日发布结果公告并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期限满无异议的,中标人可到贵州大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中标相关手续。
(三)竞价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四)付款方式:中标后签订公交车报废合同,中标人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方可拖车报废。
(五)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可用于抵成交价款,待办理完全部公交车报废手续后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3个工作日内不交清全部成交价款的,视为自动弃权或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公交车报废竞价招标作流标处理。
(六)未竞价成功方在交易结束后,经发布结果公示之日起计算,五个工作日内到 兴义市龙达城市公交有限公司退还投标保证金。
(七)中标人按规定期限支付完成全部成交价款的,按照公告约定公示期满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 兴义市龙达城市公交有限公司 (兴义市龙井北站) 签订《公交车报废合同》。未按照规定期限内办理完公交车报废手续的,视为违约,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特别约定:
(一)公交车报废只能作为承接方的报废处理,不得用作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经营盈利,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让,如有违反,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接方负责承担,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公交车报废期间承接方不得将报废公交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公交车报废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公交车,因承接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公交车报废的,由承接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承接方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和禁毒等有关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从有关部门检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接方自行承担。
(四)承接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承接方应无条件服从,招标方只退还履约保证金,不再另外补偿。
(五)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报废公交车合同,公交车报废的具体约定事宜,以签订的报废公交车合同条款为准。
十一、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兴义市龙达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公交车报废合同》,本竞价公告和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法律效应。
招标人:兴义市龙达城市公交有限公司
地 址:兴义市龙井北站
联 系 人:马鹏骥
联系电话:18085915234
招标代理单位:贵州大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兴义市桔山兴义大道大商汇2号楼1902室
联系人:王尹若雲
联系电话:18685987887
兴义市龙达城市公交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