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发展委员会关于苏州高新区大数据综合一体化门户磋商采购公告(SZJC2021-N-C-025)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jc2021-n-c-02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高旻翔0512-6982088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发展委员会关于苏州高新区大数据综合一体化门户磋商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2021-09-14】
项目概况
苏州高新区大数据综合一体化门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29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2021-N-C-025
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大数据综合一体化门户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元整(¥158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元整(¥158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需求:
数据资源评估与数据对接、数据标准管理服务、数据资产管理服务、数据安全管理服务、业务运营支撑、其他类服务等。
1.业务集成:
通过业务集成建设,构建一体化架构体系,实现业务系统的统管一体化协同发展。
(1)单点登录模块:业务集成平台核心模块,各业务协同互相支撑的基础,包含令牌功能、用户统一登录、用户统一注销。通过单点登录模块实现多应用登录授权统一监管功能,推动政务服务便捷化,便于全区系统接入满足全区业务统一体化协同发展;
(2)用户管理集约:实现政务协同平台,用户一键同步,权限一键管理功能,包含同步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用户管理。用户集约模块的建设,推动基础资源集约化,是构建一体化架构体现的基础;
(3)应用管理集约:对接系统提供接入管理服务,包含应用管理模块,通过应用管理集约整合内部分散独立信息系统,推动各条线信息系统统一模式、分级建设,形成上下联动、互联互通的大系统。;
(4)统一消息中心:统一消息中心是业务集成的基础,包含接入管理、消息分发。通过建立全区统一标准的消息管理和分发机制,对全区业务系统之间的消息通讯进行监管;
(5)目录集成管理:包含目录新增、目录审核、目录审核配置管理、资源挂接管理、目录同步管理,通过与共享服务平台同步,将挂接的数据资源在一体化门户进行共享,推动一体化业务中台的建设。
2.数据融合:
从业务数据整合、数据上云、数据共享,云数智三个方面对数据资源进行整合,推进并完善市、区两级数据共享互通,对融合的数据进行一体化要素管理,全面掌握“横纵深”三向项目建设情况,以精细化管理提升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效率。
(1)数据可视化看板:包含数据可视化、数据同步、数据采集模块、数据分析模块、数据接口,通过该模块对接入一体化门户的应用进行关键数据的采集、融合分析和统一展示。推动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推动资源集约化发展;
(2)系统整合:整合接入系统,分析业务和数据之间的关联,对多个独立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合并,实现各个系统之间的业务协同,相互协作。
3.统一标准规范
高新区大数据综合一体化门户会建设统一的应用接入标准和规范,方便已建设的应用统一对接同时给后续新建项目提供建设标准依据。功能包含同业务系统接入规范、接入工作流程、业务系统接口规范。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9月22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 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至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方式:现场提交;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29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1年9月29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29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规定执行。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地 址: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
联系方式:0512-68750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 0512-69820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旻翔、陆梦吉
电话:0512-69820881
【发稿时间:2021-09-14】
项目概况
苏州高新区大数据综合一体化门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29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2021-N-C-025
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大数据综合一体化门户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元整(¥158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元整(¥158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需求:
数据资源评估与数据对接、数据标准管理服务、数据资产管理服务、数据安全管理服务、业务运营支撑、其他类服务等。
1.业务集成:
通过业务集成建设,构建一体化架构体系,实现业务系统的统管一体化协同发展。
(1)单点登录模块:业务集成平台核心模块,各业务协同互相支撑的基础,包含令牌功能、用户统一登录、用户统一注销。通过单点登录模块实现多应用登录授权统一监管功能,推动政务服务便捷化,便于全区系统接入满足全区业务统一体化协同发展;
(2)用户管理集约:实现政务协同平台,用户一键同步,权限一键管理功能,包含同步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用户管理。用户集约模块的建设,推动基础资源集约化,是构建一体化架构体现的基础;
(3)应用管理集约:对接系统提供接入管理服务,包含应用管理模块,通过应用管理集约整合内部分散独立信息系统,推动各条线信息系统统一模式、分级建设,形成上下联动、互联互通的大系统。;
(4)统一消息中心:统一消息中心是业务集成的基础,包含接入管理、消息分发。通过建立全区统一标准的消息管理和分发机制,对全区业务系统之间的消息通讯进行监管;
(5)目录集成管理:包含目录新增、目录审核、目录审核配置管理、资源挂接管理、目录同步管理,通过与共享服务平台同步,将挂接的数据资源在一体化门户进行共享,推动一体化业务中台的建设。
2.数据融合:
从业务数据整合、数据上云、数据共享,云数智三个方面对数据资源进行整合,推进并完善市、区两级数据共享互通,对融合的数据进行一体化要素管理,全面掌握“横纵深”三向项目建设情况,以精细化管理提升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效率。
(1)数据可视化看板:包含数据可视化、数据同步、数据采集模块、数据分析模块、数据接口,通过该模块对接入一体化门户的应用进行关键数据的采集、融合分析和统一展示。推动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推动资源集约化发展;
(2)系统整合:整合接入系统,分析业务和数据之间的关联,对多个独立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合并,实现各个系统之间的业务协同,相互协作。
3.统一标准规范
高新区大数据综合一体化门户会建设统一的应用接入标准和规范,方便已建设的应用统一对接同时给后续新建项目提供建设标准依据。功能包含同业务系统接入规范、接入工作流程、业务系统接口规范。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9月22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 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至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方式:现场提交;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29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1年9月29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29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规定执行。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地 址: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
联系方式:0512-68750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 0512-69820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旻翔、陆梦吉
电话:0512-6982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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