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祁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7272024agk0016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祁县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7272024AGK0016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资金(抽粪车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保定市明洁环卫器材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新市区江城乡石家庄村            
被投诉人 1 :山西亿达贵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体育西路金润园西区13号楼1单元1002室 
被投诉人 2 :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祁县供销大厦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对代理公司答复不满意,代理公司答复我公司:招标公告二十二条规定,招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2、3条要求供应商具有财务、社保。我公司认为代理公司答复强词夺理,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完善的财务及社保,按照招标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格式也做出了承诺,招标文件的资格审查中没有要求附资格证明材料(财务、社保),只要求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即可;投诉事项2:对代理公司不满意,代理公司答复我公司:该项为非主要技术指标,负偏离扣一分,评审小组已对该项进行扣分,我公司认为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并没有注明哪项为主要技术指标,没有加※注明,我公司认为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技术要求都为主要技术,并不存在主要次要,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货物,就应当给予废标,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抽粪车轮胎规格为负偏离,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认定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成立,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祁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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