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wbzb2023-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宗贵春
招标代理机构中公诚科(吉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1864326568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公诚科(吉林)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WBZB 2023-003
项目名称: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范围.
合同包
类别
招标范围
01
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按照文物保护相关程序进行科学评估并编制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组织专家评审、报批等工作。

2.质量要求(采购需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且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提交最终成果资料。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3日  至 2023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公诚科(吉林)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方式:详见磋商公告正文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公诚科(吉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公诚科(吉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伟邦公
路技术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LWBZB 2023-003;
1.2项目名称: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
1.3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及技术标准:本项目位于长春市的经开北区、九台区、德惠市和榆树
市境内,项目主线全长140.03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27米的双向四车
道高速公路标准。在K68+618、K91+184处两次与带状省级文物柳条边遗迹交叉,交叉角度分
别为111度、62度。K68+618处为柳条边1号分离桥,K91+184处为2号分离桥。
1.4 合同包划分、招标范围及最高磋商限价:
合同包
类别
最高磋商限价
采购范围
01
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30万元
按照文物保护相关程序进行科学评估并编制文物影响
评估报告,组织专家评审、报批等工作。

1.5质量要求(采购需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且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
文件。
1.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提交最终成果资料。
1.7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合同包
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
01
具有1个建设工程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服务相关业绩。
磋商供应商自有人员,具有文物保护责任设计师
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2磋商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磋商。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磋商或者未划分
合同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2.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近三年内
(2020年1月1日起,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5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
与磋商;
2.6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否则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网上发售。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
人身份证、磋商报名表等资料的扫描件(需加盖单位章)发送至807961685@qq.com邮箱,邮
件发出后请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核查资料的完整性(联系方式:18643265684 刘先生),
核查通过后方可递交采购文件购买款,采购代理机构将确认并邮寄采购文件。
(1)磋商报名表格式如下:
磋商单位(全称)
购买
合同包
磋商联系人
附件
(扫描件加盖公章)
姓名
电话
邮箱
采购文件
邮寄地址
 
01
 
 
 
 
单位介绍信(或授权
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采购文件收款银行账号及户名如下: 
银行名称:招商银行东盛支行
户    名:孟德巍
卡    号:6214  8397  3471  0122
3.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4.1 采购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磋商预备会。
4.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日9时00分。
(1)磋商供应商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中公诚科(吉林)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2)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4.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
收。
4.4 每位磋商供应商应递交人民币5000元的磋商保证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中国政府采
购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G102(洋浦大街)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联系人: 宗贵春
联系人:赵鑫  刘世远
电  话: 0431-80550080
电话:0431-88655555、8455202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G102(洋浦大街)        
联系方式:宗贵春、0431-80550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联系方式:赵鑫、刘世远,0431-88655555、84552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宗贵春
电 话:  0431-8055008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