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萍乡市本级][非自动评审]萍乡市东源水库工程复建道路及桥梁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金额
11310.5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310.5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萍乡市水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俊1397992127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8
公告正文

萍乡市东源水库工程复建道路及桥梁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萍乡市东源水库工程复建道路及桥梁工程已由萍交建管字〔2024〕2号《萍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萍乡市东源水库工程复建道路及桥梁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萍乡市农业农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家资金及自筹 ,招标人为:萍乡市农业农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路线全长约8.063km,其中三级公路0.471km,四级公路I类7.592km,均为东源水库工程复建工程。

2.2主要技术标准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及四级公路I类,路基宽度分别为7.5m和6.5m,设计速度分别为30km/小时,15km/小时。设计洪水频率为涵洞及路基1/25,桥梁为1/50。

2.2.1道路工程

三级公路路基宽7.5m,断面组成为0.5m土路肩+2x3.25m行车道+0.5m土路肩);四级公路I类路基宽6.5m,断面组成为0.25m土路肩+2x3.0m行车道+0.25m土路肩

2.2.2桥梁、涵洞工程

全线共设置涵洞31道,总长度357.32m。涵洞均为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全线共设有桥梁5座,总长度500.4m。其中大桥2座总长275.16m中桥3座,总长225.24m。桥梁主要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

2.3项目投资

萍乡市东源水库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0.84亿元,本次招标控制价为11310.52万元,其中设计费102.5万元,建安费11208.02万元。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2.3.1设计:本项目施工图的设计阶段及相关后续服务(含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文件等的编制工作),并于合同签订后45天完成施工图审查。

2.3.2施工: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工程、桥梁、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库底清理、文物防护工程、古树迁移、其他工程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临时工程,项目审计及交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后续服务等工作。

2.5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7月,计划总工期18个月,具体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12个月,保修期24个月。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6.2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四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投标人应在资质、人员、财务和信誉方面,满足下表要求:

资格名称

资格要求

资质

须同时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

项目总负责人

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项目经理

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提供)

施工技术负责人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提供)

设计负责人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成员设计方提供)

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必须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以上人员需提供劳务合同及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财务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

近三年(2021年2023年)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设计方)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每承担过合同投资金额大于等于6000万元的类似设计业绩。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每承担过合同投资金额大于等于6000万元的类似施工业绩。

信誉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应同时满足:

①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③近三年内(指2021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下同)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勘察设计中或工程施工中存在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④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无围标串标、谋取中标、弄虚作假、项目转让违法分包等行为;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C级(含))。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江西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赣交建管字〔2016〕71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未列入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评价结果名单的,其信用等级应按B级”确定。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5 29日至 2024   628日凭其数字证书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jxsggzy.cn/web/)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进行投标,逾期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人必须添加身份“其他类型(投标人)”,并按照“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业务系统”有关操作流程进行投标,未在上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工程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28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交易系统。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操作手册”中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变更、答疑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iangxi.gov.cn/)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萍乡市农业农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唐小刚

地址: 萍乡市安源区韶山西路1号

联系电话:15970535950

 

招标代理机构:萍乡市水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萍乡市金陵西路50号

联系人:王俊

联系电话:13979921272 

电子邮件:1099229733@qq.com

 

监督单位:萍乡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99-7191136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

标段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四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

近三年(20212023年)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书。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设计方)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承担过合同投资金额大于等于6000万元的类似设计业绩。

评审依据:提供施工图批复(必须提供)和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承担过合同投资金额大于等于6000万元的类似施工业绩。

评审依据:提供合同和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业绩还应提供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页截图,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注: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应同时满足:

①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③近三年内(指202161日至2024531下同)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勘察设计中或工程施工中存在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④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无围标串标、谋取中标、弄虚作假、项目转让违法分包等行为;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C级(含))。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江西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赣交建管字〔201671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未列入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评价结果名单的,其信用等级应按B级”确定。

注:其中第①②③④⑥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第⑤项须提供有效网页截图彩色打印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的材料均由牵头人盖公章)。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

 

 

 

施工部分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

1

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项目经理

1

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提供)

施工技术负责人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提供)

设计部分要求

设计负责人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联合体成员设计方提供)

注:(1)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必须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2)拟委派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a.若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则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b.若合同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c.在建合同工程未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业主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在建项目”的地域及投资性质界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建设项目。

4)以上人员必须提供开标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招标人将在签订合同之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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