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路科研所高压配电房预防性试验、损坏电器更换及2025年维保比选公告
金额
6.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路科研所高压配电房预防性试验、损坏电器更换及2025年维保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公路科研所高压配电房预防性试验、损坏电器更换及2025年维保服务。

2、采购方式:比选

3、项目控制最高限价:6.5万元(人民币含税)

4、采购需求:对公路科研所高压配电房进行预防性试验、损坏电器更换及2025年维保。

5、采购范围:包括公路科研所高压配电房预防性试验、损坏电器更换及2025年维保服务全过程工作。

6、服务期:1

7、服务地点: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科学研究所高压配电房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完成的与本项目需求类似业绩2项及以上(须提供合同首页、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文件);

7、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报价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

8、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特定要求:

(1)按照国家行业规定,定期巡视检查配电房运行状况及维护保养;

(2) 损坏电器更换、常规保养和特别保养,需提供正规厂家零部件,更换的设备需提供一年质保;

(3) 需提供24小时紧急维修服务,在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4)为公路科研所提供的预防性试验服务,须按照试验规范和本单位要求进行调试施工并保证质量。调试工程结束后,及时出具南京市供电公司认可的试验报告。

(5)本费用包括投标人提供本项目要求服务时的一切费用,服务期内须保证高压配电房正常运行,公路科研所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时间:自本次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获取方式:经办人持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授权书及身份证,自行至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科学研究所2号楼获取比选文件。

四、报价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1)法人授权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报价表;4)近三年类似合同业绩证明;5)供应商拟派人员名单、资格证明材料;6)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报价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

2、报价单位须按需求进行整体报价,且为一次性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3、报价文件需单独密封,且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

4、报价人要按报价表的格式填写各类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应包含在项目过程中的所有或隐含的费用,未明确的费用视为报价人清楚并已经包含于报价总费用中),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5、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密封报价)

1、报价人可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一正一副)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或速递方式送达。密封报价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或快递的报价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截止时间:自本次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3、递交地点: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科学研究所2号楼。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高工

2、电话:(02568039568

3、手机:18013395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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