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南开交警支队(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开交警支队)南开交警支队2023-2024年度事故、违法检验鉴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jtf-2023-fw6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韩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晓辉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南开交警支队2023-2024年度事故、违法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TF-2023-FW611
项目名称:南开交警支队2023-2024年度事故、违法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南开交警支队2023-2024年度事故、违法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1.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南开交警支队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所需要的电子数据鉴定、图像鉴定服务。
2.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的服务(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国外供应商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的服务(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 ,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或磋商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至少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日期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二)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三)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鉴定业务范围须包含:必须同时包含图像鉴定、录音鉴定、电子数据鉴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须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6日  至 2023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方式:A.现场购买。购买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B.网上报名:(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4)汇款截图;(以上资料需带至开标现场递交) 上述报名资料发送至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tianfangbaoming@126.com,邮件主题“报名资料+TJTF-2023-FW611(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成功提交上述报名资料且磋商文件费用汇款到账后,我公司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至供应商邮箱,则完成购买磋商文件程序。如有疑问电话联系负责人(联系人:霍老师,联系电话:022-60952222)。 汇款时备注:文件费+TJTF-2023-FW611(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高新区支行 户名: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22909949610201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南开交警支队(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开交警支队)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灵隐道47号        
联系方式:韩警官022-87900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联系方式:天津市南开区灵隐道47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辉、岳雅娜、聂思莼
电 话:  022-6095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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