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肥东县中北部5座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和部分雨水管网排查检测、测绘项目(招标项目编号:GN2024-04-6699),现我单位发布答疑澄清如下:
1、磋商采购文件前附表P7页3.5(1)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请问:是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回复:是。
2、磋商采购文件前附表P7页3.5(4)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中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磋商采购文件P16页3.5资格审查资料要求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3.5(9)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
请问:因磋商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无类似项目情况表,请提供或格式自拟。
回复:类似项目情况表参考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十、供应商业绩”中表格即可。
3、磋商采购文件前附表P8页3.5(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身份证、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填报满足第三章“采购需求”规定的项目主管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按第四章评审办法“商务评分标准”终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而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三、其他材料”中的第5条提到“中标人应成立项目部,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安全负责人1人、项目资料员1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按项目实施实际情况需要配置。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部人员必须进驻现场,所有人员出勤率为100%。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或者减少项目部人员。”
请问:采购需求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安全负责人1人、项目资料员1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按项目实施实际情况需要配置”,以上人员是否为中标后配备,投标阶段以承诺即可(格式自拟)?
回复:采购需求中相关人员为中标后配备,投标时提供承诺即可,格式自拟。
4、磋商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中商务评分标准“供应商实力”第2项:供应商参与过编制排水管道检测、维护、清淤、修复、雨污混接调查、隐患排查的国家或地方行业标准(规程)的,得3分,满分3分。
请问:上述国家或地方行业标准(规程)中是否满足排水管道检测或维护或清淤或修复或雨污混接调查或隐患排查其中任一项即可?
回复:满足其中任一项即可。
5、磋商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中商务评分标准-供应商业绩及人员业绩“自2019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供应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 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内容须包含排水管网排查、清淤、检测)”。
请问:上述业绩内容是否包含排水管网排查或清淤或检测其中任一项即可?
回复:满足其中任一项即可。
6、磋商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中采购人为“合肥东部新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十、供应商业绩-业绩承诺函中抬头“致:合肥东部新城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请问:此两处采购人名称不一致,请明确本项目的采购人是否为“合肥东部新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回复: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十、供应商业绩-业绩承诺函中抬头修改为“致:合肥东部新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