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采购红谷滩门诊部三楼会议室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6202404169942051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黄老师 0791-86311893
报价起止时间:2024-04-16 11:01 - 2024-04-19 18:00
采购单位: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LED显示屏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LED显示屏; LED显示屏:1.净屏尺寸:长3.52m;宽1.92m 2.像素封装SMD1212 3.像素间距1.538 4.像素密度422500dot/m2 5.模组分辨率(W×H)208x104=21632pixels 6.驱动ICPWM等;
次要参数要求:1套
118600.00
洲明
利亚德
会议音频视频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会议音频视频; 技术参数:(黑色)频率范围(-10dB):85Hz–20kHz (±3dB):125Hz–18kHz 功率: 300W连续程序(2小时) 150W(峰值600W)连续粉红色噪音(2小时) 100W(峰值400W)连续粉红色噪音(100小时) 灵敏度(2.83V@1m)3:88dB等;
次要参数要求:1套
80700.00
JBL
惠威
买家留言:1.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2.按清单进行分项和总价报价,且报价均不能超分项及总价预算;
3.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并按要求上传印证材料。
以上三点请严格按要求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附件: 采购需求--红谷滩门诊部三楼会议室采购项目.docx
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22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南昌市 红谷滩新区 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725号洪城时代广场5号楼1-3楼
送货备注: 按甲方要求送货。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确保自身具有履行本项目要求的合法资质及能力,认真分析采购人采购、使用需求,根据采购人采购、使用需求完成产品交付、安装、调试,以确保产品的正确安装与满足采购人使用。 供应商应提前通知采购人产品交付运行所需的环境,并指导采购人建立相应环境。 供应商应指定项目经理全程参与项目并现场处理有关事宜,保障本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 安全:供应商应安全、文明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供应商及其人员的原因造成采购人、供应商、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的,或导致采购人被相关检查、监督部门处罚,或产生其他纠纷的,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风险:产品在最终验收合格并移交采购人使用之前的风险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如有损毁,中标人须无偿调换同样产品。 权利保证:中标人确保所提供产品(服务)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的侵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专营权等),若发生侵权事件,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同时按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因此所受到的全部损失(包含法律费用等)。 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公平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事项外,其他义务双方均须继续履行。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30%预付款,项目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60%,剩余的10%在无质量等争议的前提下,全部履约完成(含质保期)后30个工作日(正常财务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采购人每期付款前,供应商须开具合法、等额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中全部付款时限均不含采购人办理付款流程所需时间。 预付款: 供应商未实际实施本项目之前,若合同解除,在合同解除后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须退还采购人已付的款项,否则供应商除退还款项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二倍加付应退款利息。 供应商已实际实施本项目:采购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据实结算;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费用,供应商按上款约定退还采购人预付款。
售后服务
免费安装测试、培训、上线实施等。 质保期内,如出现故障,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2小时内须做出响应, 24小时内免费给予技术支持或到达现场维修排除故障。(紧急情况下,供应商技术人员应一小时内到达现场,紧急排除故障) 供应商技术人员到达采购人8个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故障的,供应商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可单独提供的)供采购人使用,直至货物故障修复。 如供应商违反售后服务约定或承诺,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处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导致采购人损失的,由供应商赔偿。采购人可在合同款和其他应付供应商的款项中扣除,无法扣除时,由供应商无条件支付。
质保期
三年。质保期内产品、安装等出现的问题,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或质保期满后)如采购人需供应商维修时,则按成本价及供应商同城最佳优惠计算维修费用。
到货期限及验收
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施工条件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使用稳定后进行验收。 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采购人有权收取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逾期交货超过10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经验收发现交付项目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或验收不合格且未调整的,或在质保期内经双方确认存在不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未能正常使用的,视为供应商未按时交付项目,供应商交付符合要求的项目之日确定为供应商实际交货日,同时按照供应商逾期交货及违约处理。 本项目交付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根据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满足或优于采购软件和配套硬件技术参数要求,实现其相应功能,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采购人组织双方以现场测试等方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采购人签字或盖章确认。验收不合格,供应商自查自纠,直到验收合格,导致延期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否则(或二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拒付相应的款项,并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