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光明高新园区行配区十九号路(光明大道-华夏二路)市政工程道路检测采购公告
金额
2.5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光明高新园区行配区十九号路(光明大道-华夏二路)市政工程道路检测采购公告 | |||||||
1 | 项目名称: | 光明高新园区行配区十九号路(光明大道-华夏二路)市政工程 | |||||
2 | 项目概况: | 光明高新园区行配区十九号路(光明大道-华夏二路)呈L形走向,西起光明大道,北至华夏二路,道路全长592.27m,道路等级为城市Ⅱ级支路,计算行车速度为2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20m,全线设双向两车道。 | |||||
3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项目范围内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检测(沥青路面厚度及压实度、沥青路面总厚度、弯沉、平整度、车辙、抗滑、横坡、井框与路面高差、非机动车道的平整度、横坡;人行道平整度、横坡、井框与路面高差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标线厚度及逆反射系数、标志立柱竖直度、标志牌净空、反光膜逆反射等)。 |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6-13 9:00至2023-06-15 18:00 | |||||
6 | 报价方式: | 浮动报价 | 控制价25855.42元,报价上限为控制价下浮20.0%,即20684.34元 | ||||
7 | 结算方式: | 按照《广东省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2】1490号文)、《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执行(上述收费标准中未涉及但成果有要求的项目参考国家、广东省或深圳市的相关收费标准执行)并以中标下浮率下浮计算,结算时工程量以监理及甲方确认的工程量为准,最终结算价以相关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 |||||
8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 | |||||
9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检测机构需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中国计量认证)证书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试验检测机构证书(以上两项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0 |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 |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政务邮箱gwsgcgleb@szgm.gov.cn。 | |||||
11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肖工 | 联系电话: | 0755-88211739 | |||
12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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