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经开区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勘查设计和施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7.1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1/1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wf-2021-11-15
预算金额7.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史竟成1820557178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AHWF-2021-11-15

二、项目名称:经开区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勘查设计和施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水文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治淮路570号

成交金额:71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经开区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勘查设计和施工项目

品牌(如有):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规格型号: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数量: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单价: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高新电商产业园2#楼8楼,联系方式:1820557178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宿州市鞋城五路508号

联系方式:15391887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高新电商产业园2#楼8楼

联系方式:18205571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竟成

电   话:1820557178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