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冷水江锑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锡矿山地区砷碱渣无害化处理技术改造项目代建单位招标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员会以湘发改环资【2020】103号文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省预算内基建投资。目前已具备代建单位招标条件,现就其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代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人: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 代建项目名称:冷水江锑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锡矿山地区砷碱渣无害化处理技术改造项目代建单位招标 2.3 代建项目建设地点:冷水江市锡矿山街道(原锑都环保生产厂区) 2.4 代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选矿富集收锑系统、碱性脱砷系统、含砷废水处理系统、含砷废渣稳定化固化处理系统、改造淡碱浓缩制碱系统、氧化沉锑系统、研磨浸出系统、锅炉及物料输送系统,将锑都环保砷碱渣无害化处理规模由原设计的1.2万吨/年提质扩能改造为2万吨/年。 2.5 代建范围:本项目实施阶段性代建。在双方约定的工程范围内,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从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后,代建合同生效开始至实体移交手续完成为止,对项目的前期工作、建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室外工程及相关事项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代建工作内容为: 2.5.1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代建合同的约定,代建周期内代行项目建设单位的职责,负责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2.5.2 依法组织开展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并将招投标情况、签订的合同按有关规定报发展改革、财政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2.5.3 办理施工、节能、环保、消防、市政等有关报批手续; 2.5.4 会同使用单位按项目进度申报财政资金,并按月向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和使用单位报送工程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 2.5.5 组织编制工程预算和结算,办理结算财政评审,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2.5.6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代建合同约定组织工程验收及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2.5.7 按代建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项目实体移交手续; 2.5.8 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 2.5.9 按有关规定要求和代建合同约定,做好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服务工作; 2.5.10 代建合同约定应承担的其他工作。 2.6 代建投资控制目标:5570.96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设计概算投资额为准。 2.7 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标准:依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2.8 代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代建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 2.9 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代建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 2.10 代建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为180日历天;竣工验收备案后3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 2.11 其他需要特别告知的代建项目情况:无 3.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3.2 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查询网址为http://218.76.24.105:88/); 3.3 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冶金工程或环保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工程或化工或冶金或环境工程专业甲级或综合甲级、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或冶炼工程或化工工程甲级或综合甲级、工程咨询建筑、化工、冶炼、环境工程专业甲级或综合经济甲级、房地产开发一级;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依法责令停业; (2)近三年承接的项目未发生过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3)近三年内无其他严重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 (4)未被禁止参与代建活动; (5)未被列入湖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的失信企业黑名单; (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拟任代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4.1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且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月,并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投资项目管理师; 4.2具有代建项目经理经验,或具备下列至少一项投资总额2500万元以上的冶金或环境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化工专业类别项目负责人经验(包括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已批复的可研报告的编制负责人、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在已批复的项目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盖章的注册造价师、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规定承担项目管理业务的项目经理) ; 4.1 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正式职工(须提供近六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证明原件,事业单位因政策原因暂无法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可只提供医疗保险证明),本条 4.1 款所要求的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不得参与其它正在实施或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或已公示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尚未发布中标通知书的代建、工程项目管理、监理、设计、咨询、造价、施工等项目(已依法取消、依法变更的除外); 4.2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不允许担任代建项目经理的其他情形。 5. 招标控制价根据湘发改价服【2015】74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取费,代建服务费报综合总价,综合总价限定下浮范围为0-20%,,代建服务费计取按代建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6. 评标办法本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拟任代建项目经理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述标,述标顺序为开标顺序,时间为10分钟以内。 7.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7.1请于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0日 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http://222.240.80.75/tpbidder/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http://222.240.80.75/tpbidder/memberLogin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4潜在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84121592)。 7.5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8.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8.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23日 10:00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并保存上传成功,递交时间即为文件最后上传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2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相应开标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unan.gov.cn/)上发布。10. 行政监督本次招标接受代建主管部门监督。监督机构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31-89991006。 11. 联系方式招标人: 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长沙县人民东路211号东方韵动汇1号栋 联 系 人:包先生 联系电话:0731-82237425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529号神禹大酒店附楼二楼 联 系 人:王维宇 陈文利 电话:0731-85604828 85607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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