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包钢运营改善部采购包钢(集团)公司数据资产入表服务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o2411023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冉利蒙15147241586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杜艳彬0472-266962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4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改善部。
项目编号ZO24110232
2.项目概况 ZO24110232,包钢运营改善部采购包钢(集团)公司数据资产入表服务招标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1)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决策部署,激活企业数据资源价值,释放数据要素红利,规范和加强企业数据资产管理,根据财政部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要求,开展包钢(集团)数据资产入表项目,积极探索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实践模式与实施流程,深入发掘数据价值,促进包钢(集团)公司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企业数字化转型。
(2)招标范围:
紧抓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机遇,以促进企业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以推进数据资源化、资产化、价值化为重点,全面提升企业数据生产采集、汇聚治理、开发利用、流通交易等能力,推动数据要素大规模流通、创新应用与价值释放,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对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乘数效应”。初步建成企业数据登记确权、评估入表、流通交易和授权运营服务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制度体系。在包钢集团公司稀土交易、物流、招标、碳汇等领域根据实际现状选择1—2个成熟领域先行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探索实践,初步完成数据资源资产化、数据资产资本化方法路径的阶段性探索工作。
主要服务内容及对应产出物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1 名称: 包钢(集团)公司数据资产入表 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到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到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标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业绩要求: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12/02 24: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投标人选择无条件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若为电子保函,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正常进行投标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 保函业务操作手册;若为纸质保函,应在开标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前送达保函原件至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12/04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必得招采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改善部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信息大楼
联 系 人:冉利蒙
联系电话:15147241586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杜艳彬 0472-2669629
业务部长:李广美 0472-2669642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15560842139;15661365464。
项目编号ZO24110232
2.项目概况 ZO24110232,包钢运营改善部采购包钢(集团)公司数据资产入表服务招标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 名称 | 交货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 '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1 | 包钢(集团)公司数据资产入表 | 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 | 实现数据资产入表后,2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90%;项目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10%。 | 650,000.00 | 7,000.00 | 付款条件补充说明:提交所有交付物清单(表1),实现数据资产入表后,2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90%;项目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10%。 |
(1)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决策部署,激活企业数据资源价值,释放数据要素红利,规范和加强企业数据资产管理,根据财政部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要求,开展包钢(集团)数据资产入表项目,积极探索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实践模式与实施流程,深入发掘数据价值,促进包钢(集团)公司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企业数字化转型。
(2)招标范围:
紧抓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机遇,以促进企业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以推进数据资源化、资产化、价值化为重点,全面提升企业数据生产采集、汇聚治理、开发利用、流通交易等能力,推动数据要素大规模流通、创新应用与价值释放,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对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乘数效应”。初步建成企业数据登记确权、评估入表、流通交易和授权运营服务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制度体系。在包钢集团公司稀土交易、物流、招标、碳汇等领域根据实际现状选择1—2个成熟领域先行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探索实践,初步完成数据资源资产化、数据资产资本化方法路径的阶段性探索工作。
主要服务内容及对应产出物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1 名称: 包钢(集团)公司数据资产入表 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到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到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标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业绩要求: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12/02 24: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投标人选择无条件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若为电子保函,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正常进行投标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 保函业务操作手册;若为纸质保函,应在开标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前送达保函原件至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12/04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必得招采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改善部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信息大楼
联 系 人:冉利蒙
联系电话:15147241586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杜艳彬 0472-2669629
业务部长:李广美 0472-2669642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15560842139;15661365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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