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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站2024年SAM信息系统核心设备委保项目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站2024年SAM信息系统核心设备委保项目公告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BXZ2024-011
一、项目概况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站2024年SAM信息系统核心设备委保项目,按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委保设备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2.投标单位投标时要提供有效期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3.3.熟悉所投系统设备,提供三年及以上与本次招标相关或相似专业委保业务的证明(业务外包合同复印件)、履约情况和用户评价。需提供5名及以上稳定从业人员信息,包括从业经历、技术职称资质、从事本次招标业务的相关专业资质(包括专业受培训及取得合格证等情况)。
3.4.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资质认证,包括: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认证;ISO/IEC 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IEC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方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6.投标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7.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中国铁路总公司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3.8.投标公司应携带投标企业资格报告中要求的所有资料的原件备查。
3.9.投标人在委保期内确保7*24小时响应(星期一至星期日,每天24小时),并具有3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应急处置的能力。
四、相关要求
4.1本次招标所采购的保修服务,所产生的的一切备件及安装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2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站有权对委保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排除故障,系统故障对用户的运输生产或其他业务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4.3在任何时候发现厂商提交的谈判文件内容有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取消其谈判资格,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站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4.4谈判文件为一正一副,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胶装装订成册,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五、谈判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4月1日16时00分
谈判会议地点: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谈判开始时间: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报名程序、技术参数咨询: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站信息科。
联系人:张工
电话: 18947850027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包西站
日期:2024年3月25日
一、项目概况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站2024年SAM信息系统核心设备委保项目,按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委保设备内容
序号 | 名称 | 型号、配置 | 单位 | 数量 |
1 | 小型机 | IBM P750 | 台 | 2 |
2 | 小型机磁盘阵列 | EMC VNX5100 | 台 | 2 |
3 | 光纤交换机 | EMC | 台 | 2 |
4 | 核心交换机 | H3C LS-7503E-S | 台 | 2 |
5 | 应用服务器 | IBM X3650 2*E5675/8G/4*300G/RAID卡、双电/Windows server2008 64位 | 台 | 2 |
6 | 核心交换机 | H3C 7506E | 台 | 2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2.投标单位投标时要提供有效期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3.3.熟悉所投系统设备,提供三年及以上与本次招标相关或相似专业委保业务的证明(业务外包合同复印件)、履约情况和用户评价。需提供5名及以上稳定从业人员信息,包括从业经历、技术职称资质、从事本次招标业务的相关专业资质(包括专业受培训及取得合格证等情况)。
3.4.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资质认证,包括: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认证;ISO/IEC 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IEC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方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6.投标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7.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中国铁路总公司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3.8.投标公司应携带投标企业资格报告中要求的所有资料的原件备查。
3.9.投标人在委保期内确保7*24小时响应(星期一至星期日,每天24小时),并具有3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应急处置的能力。
四、相关要求
4.1本次招标所采购的保修服务,所产生的的一切备件及安装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2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站有权对委保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排除故障,系统故障对用户的运输生产或其他业务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4.3在任何时候发现厂商提交的谈判文件内容有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取消其谈判资格,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站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4.4谈判文件为一正一副,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胶装装订成册,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五、谈判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4月1日16时00分
谈判会议地点: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谈判开始时间: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报名程序、技术参数咨询: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站信息科。
联系人:张工
电话: 18947850027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包西站
日期: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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