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2023年度南京市普通国省道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冠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先生1304868488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1
公告正文
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2023年度南京市普通国省道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开展2023年度南京市普通国省道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评估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年度南京市普通国省道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9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0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
为全面掌握全市普通国省道路政执法总体状况,及时排查发现路域环境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或趋势性问题,根据《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全省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评价方案的通知》(苏交执法传〔2021〕44号),要求各市参照省级评价方案,依托“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智慧监管系统”开展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自查自评工作。南京市交通综合执法局拟依据普通国省道路政执法指导相关工作职责,结合“十四五”江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一体化+智慧化+信用监管”要求,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2023年度全市普通国省道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评价工作。
2、工作范围
依据《江苏省公路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评价方案》,对我市约900公里普通国省道,开展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评价,采用季度评查加月度督查方式,每季度对全市所有普通国省道进行全面普查;除5月、8月、11月和次年3月为季度评查月外,其他各月按工作计划,开展限高限宽设施、施工路段、集镇段、非交通标志、摆摊设点等专项抽查。
3、采购内容:现采购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2023年度南京市普通国省道路域环境路政执法成效评估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4 月 11 日至2023年 4 月 17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35号宁川科技园南楼219室。
方式: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1)线上: 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附件形式上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006455900@qq.com,邮件主题须标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邮箱自动回复采购文件登记表及缴费方式。
(2)现场: 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35号宁川科技园南楼219室。。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金、微信或支付宝),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 4 月21 日 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35号宁川科技园南楼219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 4 月 21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35号宁川科技园南楼21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2、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地址:南京市国睿路9号
联系方式: 025-89608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冠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35号宁川科技园南楼219室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 13048684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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