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2-081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工艺展厅装饰工程拆除工程白色钢制防火门干挂墙面镀锌角码不锈钢干挂件墙面装饰板M10膨胀螺栓卡式龙骨竖档阻燃胶合板结构胶粘贴木挂条成品木饰面穿心龙骨隔墙竖向龙骨订制金色拉丝不锈钢LOGO实木木格栅石膏板假梁铝合金T型收边条展板石材墙面20*40镀锌方管钢丝网片石材面刷防护剂铲除涂料面天棚工程吊顶天棚L形吊件铝方通吊顶吊筋20*100白色烤漆铝方通屋面检修口剖切软膜造型吊顶金属字亚克力字体保洁费抹灰面油漆白色乳胶漆12mm阻燃基层板木纹饰面选样深色拉丝不锈钢仿真PU石铝板工艺墙面悬空马桶小便斗洗手池吊顶灯槽工艺墙面外墙涂料内墙乳胶漆块料墙面JS防水涂料边龙骨水波纹不锈钢其他装饰工程满堂脚手架计算基础非夜间施工照明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临时设施赶工措施住宅分户验收特殊施工降效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装饰安装工程配管JDG管配线管内穿线三联照明开关装饰灯筒灯普通灯具方通专用灯配套灯LED灯带接线盒开关盒脚手架搭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主材装饰用材全套施工图交通运输构筑物的拆除房屋拆除建筑拆除场地整理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基础资料工程安全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定样材料价格的确认工程量造价的割算工程结算变更认价增减水准点坐标控制点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古树名木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供水管路供电线路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保修期保障维修文明施工管理地下管网竣工图现场安全生产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应急防汛抢险构建物工程设备工程照管半成品隐蔽工程检查电缆场地内临时道路道板治安保卫围护设施照明设施防护设施警示标志宣传标语现场秩序工程保护环境保护安全防卫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组织设计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测量放线建筑材料成品拆除成品保护工程回填土场内堆放场外周转沟塘基坑处理基坑开挖塌方处理水电水源电源接口装表垃圾清运支撑支护抽排水降水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白天及夜间照明地下设施临时保护设施钢筋混凝土模板支架甲供材料甲控乙购材料设备场内运杂采购保管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缺陷修复保险维护费利润验收直至交付使用围墙投料试车临时工程场容场貌工作工地围挡道路场地材料堆放五牌一图安全文明教育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日志楼地面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9/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第 1 页 共 9 页 | 第 1 页 共 9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工程量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综合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东侧 | ||||||||||
东-北侧墙面 | ||||||||||
1 | 011601001001 | 拆除工程 | 1、原位置门洞宽度左右各扩200,高度增加300,门梁切除并重新加固; 2、包含拆除垃圾清理及外运; 3、此费用为包干,考虑后期所有的费用; | 项 | 1 | 1 | ||||
2 | 010802003001 | 白色钢制防火门 | 新换1800*2200白色钢制防火门 | m2 | 3.96 | 3.96 | ||||
3 | 011204001001 | 干挂墙面 | 1、镀锌角码; 2、8#钢立柱; 3、钢横梁∠40×4; 4、不锈钢干挂件; 5、墙面竖向分缝; 6、面层结合设计要求及效果图施工; 7、质量及规格满足甲方要求; 8、石材干挂阳角节点和干挂石材的衔接节点详见节点大样D-03/10 9、节点详件D-03/09; 10、报价中包含更换新安全出口指示牌费用; | m2 | 12.92 | 12.92 |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表—08 | 表—08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第 2 页 共 9 页 | 第 2 页 共 9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工程量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综合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4 | 011207001009 | 墙面装饰板 | 1、M10膨胀螺栓; 2、卡式龙骨竖档@450; 3、卡式龙骨竖档@300; 4、15mm阻燃胶合板; 5、结构胶粘贴; 6、浅色5mm成品木饰面; 7、石材干挂阳角节点和干挂石材的衔接节点详见节点大样D-03/10 8、节点详件D-03/D12 | m2 | 2.06 | 2.06 | ||||
5 | 011207001010 | 墙面装饰板 | 1、M10膨胀螺栓; 2、卡式龙骨竖档@450; 3、15mm阻燃胶合板; 4、木挂条; 5、卡式龙骨竖档@300 6、成品木饰面; 7、石材干挂阳角节点和干挂石材的衔接节点详见节点大样D-03/10 8、节点详件D-03/D13 | m2 | 1.82 | 1.82 |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表—08 | 表—08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第 3 页 共 9 页 | 第 3 页 共 9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工程量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综合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6 | 011207001011 | 墙面装饰板 | 1、M10膨胀螺栓; 2、38穿心龙骨; 3、75隔墙竖向龙骨; 4、15mm阻燃胶合板; 5、1.2mm拉丝不锈钢 7、石材干挂阳角节点和干挂石材的衔接节点详见节点大样D-03/10 8、节点详件D-03/D14 | m2 | 3.89 | 3.89 | ||||
东-东侧墙面 | ||||||||||
7 | 011207001013 | 墙面装饰板 | 详见图纸EL-01/E1立面图 | m2 | 13.67 | 13.67 | ||||
8 | 011207001012 | 墙面装饰板 | 1、20*30木龙骨防腐防火处理 2、12mm阻燃胶合板 3、20*20实木木格栅 | m2 | 2.39 | 2.39 | ||||
9 | 011207001014 | 墙面装饰板 | 木饰面 | m2 | 6.76 | 6.76 | ||||
10 | 01B013 | 石膏板假梁 | 1、石膏板假梁; 2、白色乳胶漆高与梁齐平 | m2 | 2.14 | 2.14 | ||||
11 | 01B009 | 铝合金T型收边条 | 1.铝合金T型收边条(黑色) | m | 5.98 | 5.98 | ||||
12 | 01B001 | 订制金色拉丝不锈钢LOGO | 1、订制金色拉丝不锈钢LOGO(背部发光); 2、详见效果图及满足甲方要求; | 项 | 1 | 1 | ||||
东-西侧墙面 |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表—08 | 表—08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第 4 页 共 9 页 | 第 4 页 共 9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工程量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综合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13 | 01B002 | 施工工艺节点解析展板(不锈钢包边) | 1.施工工艺节点解析展板(不锈钢包边) | m2 | 1.92 | 1.92 | ||||
14 | 011204001002 | 石材墙面 | 1、20*40镀锌方管; 2、12mm水泥压力板; 3、钢丝网片; 4、水泥砂浆粉刷找平层; 5、米黄色石材(石材粘结剂) ; 6、石材面刷防护剂 | m2 | 1 | 1 | ||||
15 | 011204001003 | 石材墙面 | 1、米黄色石材(石材粘结剂) 2、满刮腻子两度、打磨找平 3、石材面刷防护剂 | m2 | 1 | 1 | ||||
16 | 011608002001 | 铲除涂料面 | 1、原墙面乳胶漆铲除、混合界面剂; 2、含垃圾清理及外运 | m2 | 2.05 | 2.05 | ||||
17 | 011207001015 | 墙面装饰板 | 详见D-03/D11,可开启 | m2 | 2.05 | 2.05 | ||||
天棚工程 | ||||||||||
18 | 011302001012 | 吊顶天棚 | 1、φ8吊筋、L形吊件 2、60系列轻钢龙骨 3、9.5厚纸面石膏板白色乳胶漆 4、报价已包含展开面 5、详见D-01/D02 | m2 | 9.73 | 9.73 |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表—08 | 表—08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第 5 页 共 9 页 | 第 5 页 共 9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工程量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综合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19 | 011302002001 | 铝方通吊顶 | 1、φ8吊筋 2、20*100白色烤漆铝方通 3、参照效果图,按照施工图施工 | m2 | 26.65 | 26.65 | ||||
20 | 01B014 | 屋面检修口 | 1.屋面检修口 | 个 | 1 | 1 | ||||
21 | 011302002002 | 剖切软膜造型吊顶 | 1、详见天花造型平面图及D-01/D01; 2、参照效果图,按照施工图施工 | m2 | 25.12 | 25.12 | ||||
其他装饰工程 | ||||||||||
22 | 011508004001 | 金属字 | 亚克力字体 | 个 | 163 | 163 | ||||
23 | 01B011 | 保洁费 | 1.保洁及清理,满足甲方要求 | 项 | 1 | 1 | ||||
西侧 | ||||||||||
西-东侧墙面 | ||||||||||
24 | 011406001001 | 抹灰面油漆 | 1、纸面石膏板假墙体刷白色乳胶漆 | m2 | 6.78 | 6.78 | ||||
25 | 011207001016 | 墙面装饰板 | 1、20*30木龙骨防腐处理 2、12mm阻燃基层板 3、木纹饰面选样 | m2 | 10.08 | 10.08 | ||||
26 | 01B010 | 铝合金T型收边条 | 1.铝合金T型收边条(黑色) | m | 5.39 | 5.39 | ||||
27 | 01B003 | 深色拉丝不锈钢 | 1.20mm宽深色拉丝不锈钢 | m | 9.13 | 9.13 | ||||
28 | 011204001004 | 石材墙面 | 仿真PU石 | m2 | 10.08 | 10.08 |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表—08 | 表—08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第 6 页 共 9 页 | 第 6 页 共 9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工程量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综合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29 | 01B008 | 订制金色拉丝不锈钢LOGO | 1、订制金色拉丝不锈钢LOGO(背部发光); 2、详见效果图及满足甲方要求; | 项 | 1 | 1 | ||||
铝板工艺墙面 | ||||||||||
30 | 011207001017 | 墙面装饰板 | 详见EL-02/E3 | m2 | 11.36 | 11.36 | ||||
悬空马桶/小便斗/洗手池墙面 | ||||||||||
31 | 011207001018 | 墙面装饰板 | 详见EL-02/E2 | m2 | 2.57 | 2.57 | ||||
32 | 01B004 | 悬空马桶 | 1.附墙悬空马桶; 2、需要展示,隐藏墙体内挂件钢架和给排水结构; | 座 | 1 | 1 | ||||
33 | 01B005 | 洗手池 | 1.成品洗手池及镜面 2、需要展示,隐藏墙体内挂件钢架和给排水结构; | 个 | 1 | 1 | ||||
34 | 01B006 | 小便斗 | 1.成品小便斗 2、需要展示,隐藏墙体内挂件钢架和给排水结构; | 个 | 1 | 1 | ||||
35 | 01B007 | 施工工艺节点解析展板(不锈钢包边) | 1.施工工艺节点解析展板(不锈钢包边) | m2 | 2.13 | 2.13 | ||||
石膏板隔墙/玻璃隔断/玻璃砖墙面 |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表—08 | 表—08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第 7 页 共 9 页 | 第 7 页 共 9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工程量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综合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36 | 011207001019 | 墙面装饰板 | 1、详见EL-02/E4、EL-02/E5; 2、报价中含浅色木纹成品套装门等所有成品构件; | m2 | 14.23 | 14.23 | ||||
吊顶灯槽工艺墙面 | ||||||||||
37 | 011406001002 | 外墙涂料 | 1、饰面涂层; 2、薄抹灰面层; 3、耐碱玻纤网布; 4、保温板(锚固件)厚25; 5、粘结剂; 6、原始墙面乳胶漆铲除(含垃圾清理及外运) 7、凿毛、粉刷找平 | m2 | 1 | 1 | ||||
38 | 011406001003 | 内墙乳胶漆 | 1、乳胶漆三度 2、腻子三度、打磨找平 3、水泥砂浆粉刷 4、(网格布满铺) 5、原始墙面乳胶漆铲除(含垃圾清理及外运) 6、凿毛(界面剂一道) | m2 | 1 | 1 |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表—08 | 表—08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第 8 页 共 9 页 | 第 8 页 共 9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工程量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综合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39 | 011204003001 | 块料墙面 | 1、10mm墙面砖(瓷砖粘接剂) 2、JS防水涂料三度厚度1.5mm 3、水泥砂浆粉刷、找平 4、原始墙面乳胶漆铲除、凿毛界面剂一道(含垃圾清理及外运) | m2 | 1 | 1 | ||||
龙骨结构俯视图墙面 | ||||||||||
40 | 011406001004 | 抹灰面油漆 | 1、30*30木龙骨@300(防腐防火处理) 2、9.5mm纸面石膏板刷白色乳胶漆 | m2 | 1.62 | 1.62 | ||||
41 | 011207001020 | 墙面装饰板 | 1、成品LED软膜灯箱(预留电源); 2、边龙骨; 3、D50覆面龙骨; 4、D60主龙骨; 5、φ8吊筋 | m2 | 6.53 | 6.53 | ||||
天棚工程 | ||||||||||
42 | 011302001013 | 吊顶天棚 | 1、φ8吊筋 2、60系列轻钢龙骨 3、9.5厚纸面石膏板白色乳胶漆 4、报价已包含展开面 5、详见D-01/D03 | m2 | 9.02 | 9.02 | ||||
43 | 01B015 | 屋面检修口 | 1.屋面检修口 | 个 | 1 | 1 |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表—08 | 表—08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第 9 页 共 9 页 | 第 9 页 共 9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工程量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综合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44 | 011302001014 | 吊顶天棚 | 1、12mm阻燃基层板 2、水波纹不锈钢 | m2 | 19.16 | 19.16 | ||||
45 | 011302001015 | 吊顶天棚 | 详见D-02/D04大样 | m2 | 34.21 | 34.21 | ||||
46 | 011302001016 | 吊顶天棚 | 吊顶灯槽工艺,详见D-02/D05大样 | m2 | 3.76 | 3.76 | ||||
其他装饰工程 | ||||||||||
47 | 011508004002 | 金属字 | 亚克力字体 | 个 | 164 | 164 | ||||
48 | 01B012 | 保洁费 | 1.保洁及清理,满足甲方要求 | 项 | 1 | 1 | ||||
分部分项合计 | ||||||||||
措施项目 | ||||||||||
49 | 011701006001 | 满堂脚手架 | 项 | 1 | 1 | |||||
单价措施合计 |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表—08 | 表—08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第 1 页 共 3 页 | 第 1 页 共 3 页 | 第 1 页 共 3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础 | 费率 (%) | 金额 (元) | 调整 费率 (%) | 调整 费率 (%) | 调整后 金额(元) | 备注 |
1 | 01170700100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1.1 | 1.1 | 基本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1.7 | |||||
1.2 | 1.2 | 增加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0 | |||||
1.3 | 1.3 |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0.22 | |||||
2 | 011707010001 | 按质论价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0 | |||||
3 | 011707002001 | 夜间施工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
4 | 011707003001 | 非夜间施工照明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在计取非夜间施工照明费时,建筑工程、仿古工程、修缮土建部分仅地下室(地宫)部分可计取;单独装饰、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修缮安装部分仅特殊施工部位内施工项目可计取 | |||||
5 | 011707004001 | 二次搬运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
6 | 011707005001 | 冬雨季施工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
表-11 | 表-11 | 表-11 |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第 2 页 共 3 页 | 第 2 页 共 3 页 | 第 2 页 共 3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础 | 费率 (%) | 金额 (元) | 调整 费率 (%) | 调整 费率 (%) | 调整后 金额(元) | 备注 |
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
7 | 011707006001 |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
8 | 011707007001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
9 | 011707008001 | 临时设施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
10 | 011707009001 | 赶工措施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
11 | 011707011001 | 住宅分户验收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在计取住宅分户验收时,大型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和地下室部分不计入计费基础 | |||||
12 | 011707012001 | 建筑工人实名制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建筑工人实名制设备由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按表中费率乘以0.5系数计取 | |||||
13 | 011707015001 | 智慧工地费用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
14 | 011707013001 | 特殊施工降效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
表-11 | 表-11 | 表-11 |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第 3 页 共 3 页 | 第 3 页 共 3 页 | 第 3 页 共 3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础 | 费率 (%) | 金额 (元) | 调整 费率 (%) | 调整 费率 (%) | 调整后 金额(元) | 备注 |
施项目设备费 | 施项目设备费 | |||||||||
15 | 011707014001 | 协管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
16 | 011707016001 | 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费率取:0.2~0.4%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
表-11 | 表-11 | 表-11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一 | 其他项目 | 其他项目 | |||||
1 | 暂列金额 | 暂列金额 | 10000 | 10000 | 明细详见表-12-1 | ||
2 | 暂估价 | 暂估价 | |||||
2.1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 - | - | 明细详见表-12-2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3 | 计日工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5 | 索赔与现场签证 | 索赔与现场签证 | - | - | 明细详见表-12-6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10000 | 10000 | — | ||
表—12 | 表—12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工程名称:工艺展厅装饰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1 | 规费 |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环境保护税 |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环境保护税 | ||||
1.1 | 社会保险费 | 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2.4 | |||
1.2 | 住房公积金 | 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0.42 | |||
1.3 | 环境保护税 | 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0.1 | |||
2 | 税金 | 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甲供材料费+甲供主材费+甲供设备费)/1.01 | 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甲供材料费+甲供主材费+甲供设备费)/1.01 | 9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
表—13 | 表—13 | 表—13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第 1 页 共 2 页 | 第 1 页 共 2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工程量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综合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整个项目 | ||||||||||
1 | 030411001001 | 配管 | 1.名称:JDG管 2.规格:DN20 3.配置形式:暗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就近连接 | m | 104.89 | 104.89 | ||||
2 | 030411004001 | 配线 | 1.名称:管内穿线 2.型号:WDZ-BYJ-3x2.5 3.配线:暗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施工,就近连接 | m | 314.67 | 314.67 | ||||
3 | 030404034002 | 照明开关 | 1.名称:双联照明开关 2.规格:250V,10A 3.安装方式:暗装,详细见图纸 | 个 | 1 | 1 | ||||
4 | 030404034001 | 照明开关 | 1.名称:三联照明开关 2.规格:250V,10A 3.安装方式:暗装,详细见图纸 | 个 | 1 | 1 | ||||
5 | 030412004001 | 装饰灯 | 1.名称:筒灯 2.安装形式:嵌入式,含所有配件,具体情况以设计图和现场为准 | 套 | 49 | 49 | ||||
6 | 030412001001 | 普通灯具 | 1.名称:方通专用灯 2.规格:70*1200 3.类型:配套灯,含所有配件,具体情况以设计图为准 | 套 | 8 | 8 |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表—08 | 表—08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第 2 页 共 2 页 | 第 2 页 共 2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工程量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综合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7 | 030412004002 | 装饰灯 | 1.名称:LED 灯带 2.安装形式:嵌入式,含所有配件,具体情况以设计图和现场为准 | m | 64.16 | 64.16 | ||||
8 | 030411006002 | 接线盒 | 1.名称:开关盒 2.规格:86型 | 个 | 2 | 2 | ||||
9 | 030411006003 | 接线盒 | 1.名称:接线盒 2.规格:86型 | 个 | 57 | 57 | ||||
分部分项合计 | ||||||||||
措施项目 | ||||||||||
10 | 031301017001 | 脚手架搭拆 | 项 | 1 | 1 | |||||
单价措施合计 |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表—08 | 表—08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第 1 页 共 3 页 | 第 1 页 共 3 页 | 第 1 页 共 3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础 | 费率 (%) | 金额 (元) | 调整 费率 (%) | 调整 费率 (%) | 调整后 金额(元) | 备注 |
1 | 03130200100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1.1 | 1.1 | 基本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1.5 | |||||
1.2 | 1.2 | 增加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0 | |||||
1.3 | 1.3 |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0.21 | |||||
2 | 031302010001 | 按质论价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0 | |||||
3 | 031302002001 | 夜间施工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
4 | 031302003001 | 非夜间施工照明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在计取非夜间施工照明费时,建筑工程、仿古工程、修缮土建部分仅地下室(地宫)部分可计取;单独装饰、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修缮安装部分仅特殊施工部位内施工项目可计取 | |||||
5 | 031302004001 | 二次搬运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
6 | 031302005001 | 冬雨季施工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
表-11 | 表-11 | 表-11 |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第 2 页 共 3 页 | 第 2 页 共 3 页 | 第 2 页 共 3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础 | 费率 (%) | 金额 (元) | 调整 费率 (%) | 调整 费率 (%) | 调整后 金额(元) | 备注 |
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
7 | 031302006001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
8 | 031302008001 | 临时设施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
9 | 031302009001 | 赶工措施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
10 | 031302011001 | 住宅分户验收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在计取住宅分户验收时,大型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和地下室部分不计入计费基础 | |||||
11 | 031302012001 | 建筑工人实名制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建筑工人实名制设备由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按表中费率乘以0.5系数计取 | |||||
12 | 031302015001 | 智慧工地费用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
13 | 031302013001 | 特殊施工降效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
14 | 031302014001 | 协管费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 | 分部分项合计+技术措施项目合计-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
表-11 | 表-11 | 表-11 |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第 3 页 共 3 页 | 第 3 页 共 3 页 | 第 3 页 共 3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础 | 费率 (%) | 金额 (元) | 调整 费率 (%) | 调整 费率 (%) | 调整后 金额(元) | 备注 |
施项目设备费 | 施项目设备费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
表-11 | 表-11 | 表-11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一 | 其他项目 | 其他项目 | |||||
1 | 暂列金额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表-12-1 | ||||
2 | 暂估价 | 暂估价 | |||||
2.1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 - | - | 明细详见表-12-2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3 | 计日工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5 | 索赔与现场签证 | 索赔与现场签证 | - | - | 明细详见表-12-6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 | ||||
表—12 | 表—12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工程名称:装饰安装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标段: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1 | 规费 |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环境保护税 |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环境保护税 | ||||
1.1 | 社会保险费 | 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2.4 | |||
1.2 | 住房公积金 | 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0.42 | |||
1.3 | 环境保护税 | 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 | 0.1 | |||
2 | 税金 | 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甲供材料费+甲供主材费+甲供设备费)/1.01 | 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甲供材料费+甲供主材费+甲供设备费)/1.01 | 9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
表—13 | 表—13 | 表—13 |
(一)项目编号:JSEIZB2022-081一、项目基本情况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对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项目概况: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枚乘东路3号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自行下载附件),并于2022年8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以内。(五)采购需求: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采购需求。(四)最高限价:146969.43元(三)预算金额:146969.43元(二)项目名称: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八)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参加投标时必须提供自2021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4、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免费质保函,整体工程贰年;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示范格式三);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在投标人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内附投标单位截止2021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取消其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说明: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现场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注:如果供应商未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在文件发布期间如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部门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或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供应商的或因材料不齐初审不合格,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网上报名:请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见招标邀请“附件一”)制作成电子档,在报名时间发送201229@jsei.edu.cn。1、报名方式(因疫情防控要求,建议网上报名)三、招标文件获取信息2、中标人若以“要更换投标中所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为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向监管部门反映,列入我校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开标时间:2022年9月23日9:30。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9月23日9:3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4、报名时间:2022年9月7日17:00前。3、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安排现场勘察。2、报名联系人:曹老师,电话:0517-83808168。
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低于五个工作日。五、公告信息注:因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供应商将投标响应文件送至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南门保安室(电话告知曹老师),或邮寄至江苏省淮安市枚乘路3号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设备与资产管理处曹老师收电话:15951262227。疫情影响,请自行考虑邮寄周期。评标地点: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3号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勤政楼(原办公楼)B1-107。开标地点: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3号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勤政楼(原办公楼)B1-107;
名称: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中标结果将在http://www.jsei.edu.cn/sbyzcglc/xxgg/zb_cj_gg.htm公布。(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中标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联系电话:0517-83808168项目联系人:罗老师2、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现场勘察):卞老师联系电话:18605180941地址: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3#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供应商名称:我单位将参与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项目编号:JSEIZB2022-081)的投标,特发函确认。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附件一: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2022年8月30日
(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联系电话:联系人:
招标人: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文件编号:JSEIZB2022-081招标文件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年月日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一、适用范围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招标文件2022年8月30日
四、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三、投标费用2.凡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交付工程的投标单位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1.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公告中的资质要求;二、合格的投标人
3.2对招标文件的更正将在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告【同时通知所有已发送《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投标人。由于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人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3.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3、招标文件的更正或补充任何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投标,均应在投标截止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我校设备与资产管理处,我校将对投标截止前十五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由于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递交对投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不予收理)。2、招标文件的澄清1、招标文件的构成包括:第一章招标文件和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4)按照要求作出的服务承诺;(3)按照要求填写的投标报价表;(2)按照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另需单独封装密封提供);(1)按照要求填写的投标函;4、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有关格式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
2、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1、编制一式三份投标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右上角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装订方式为左侧胶贴平本装订。五、投标文件的递交(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6)综合评分时必须提供的证明文件;(5)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3)本次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2)投标人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材料价格上涨的市场风险及国家政策性调整费用均应计入报价,以后不做调整。(1)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该项目施工工期、质量等级、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工程量清单及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施工设备、材料、劳务、管理、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的费用以及为完成本工程可能发生和投标人认为所需的一切费用。1.报价说明:六、投标报价3、拒绝接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1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14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执行;3.可供执行的工程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3)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的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材料、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因素,并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结算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综合单价法计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综合单价、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综合单价、合价中。2.投标报价方式: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4.投标人不得将下列不可竞争费用降低或提高标准计取,否则作废标投标处理:主材按招标人提供的品牌、规格、型号自主报价(暂定价除外)。(4)市造价处定期公布的市场材料参考价。(3)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2)淮安市造价管理部门现行有关造价管理文件;
1.投标人应当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施工能力等)、市场价格信息、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技术规范及要求、工程量清单和计价方法、施工技术方案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工程如有变更所产生的工作量增减,由招标人、监理工程师签证,工程结算时进行调整。七、投标报价编制要求(注:费用明细类别及取费标准详见工程量清单)。(4)其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可竞争的费用。(3)税金;(2)规费;
7.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6.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5.在投标前各投标人自行组织到招标人施工现场勘察施工基础条件,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因素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要充分考虑各种材料的和施工过程中(试块、试件、成品、环境、消防)的检测试验费用。3.投标报价中所有设备及装饰用材均按中档以上选用,所选用品牌不得低于设计图纸和清单编制说明要求;施工措施费用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在报价时自行考虑。2.合同工期执行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所有工程的施工。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十、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投标人作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基本服务要求的标准作出响应。九、服务承诺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八、技术规格的响应
(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的;(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1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1)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0)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十一、废标条款(14)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施工组织设计(如有)存在重大偏差或者不提供的。
注:当工程量清单中出现不平衡报价条目的,并且经评委会认定为不平衡报价条目的,评委会将在评审时进行对总分将进行酌情扣分0.5-1分具体评分细值如下:二、本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均为100分)。一、评审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第二部分评分标准5、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3)劳动力和机械设备投入,安全施工措施(包括突发事件的应对及处理措施):劳动力和机械设备投入充分、安全施工措施得当的,得2分;劳动力和机械设备投入一般或安全施工措施一般的,得1分;没有或差的不得分。(2分)(2)项目实施的重难点和解决方案:重难点突出及解决方案好的,得2分;重难点一般或解决方案一般的,得1分;没有或差的不得分。(2分)(1)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总体设想和方案针对性强的,得2分;总体设想和方案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没有或差的不得分。(2分)施工方案应具备下列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方法一:以有效响应文件(有效响应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响应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响应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响应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供应商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方法二:以有效响应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响应文仵≥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响应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响应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Q2=1-Ql,Ql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l、Kl值在开标时由供应商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98%。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注:方法一、方法二在开标前由采购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有效响应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2、施工方案:8分1、报价:80分
四、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间,如经查实从参加该中标项目之日起计算所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三、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下,评审小组将按上一条所列各项因素对投标人进行评审,并按得分高低推荐出第一中标候选人。成交结果将进行公示,投标人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必须在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说明:评标结束后,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的,评标基准价不再重新计算。3、商务部分:12分(1)供应商自2020年1月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的,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没有不得分。提供业绩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以来承担类似工程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没有不得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用户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注: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供应商业绩内容相同的,可以重复得分。施工方案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4)施工进度及保证措施,验收方案:施工进度及保证措施、验收方案好的,得2分;施工进度及保证措施或验收方案一般的,得1分;没有或差的不得分。(2分)
3、不得影响四周建筑物的安全。2、妥善处理好污水、污染、噪音等,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1、要求尽可能采用新的成熟的施工工艺、优质材料,确保工程质量。二、施工工艺及主要原材料的技术质量要求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按国家现行规范及工程量清单要求执行。第三部分项目采购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四部分合同(格式)三、清单和图纸: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5.工程内容:。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1.工程名称: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一、工程概况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包含的项目施工,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发包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6.工程承包范围: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
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2.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
八、词语含义4.发包人有权调整工程量,承包人不得以此理由索赔。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
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见证方:(盖章)账号:开户银行: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承诺书)(2)承包人投标时的澄清、修改、补充(3)发包人招标时的澄清、修改、补充(4)投标人须知。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
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由承包人申请,经发包人批准的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具体由发包人指定。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由发包人指定。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但不限于此。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日内;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视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每月(和周)底前承包人提供详细的本月(和周)上述文件报表事项完成情况,同时提供详细的次月(和周)上述文件报表事项计划安排。发包人和监理人将对确认的上述文件报表事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监督,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人和监理人书面确认后执行;因非发包人原因导致的不符,承包人不得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计划、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鉴证预算)、甲供材料清单、乙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及存在问题等文件报表;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两套,不足的经发包人同意由承包人向设计单位购买;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含电子版);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区域向外30米作为边界。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实计量。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联系电话:;职务:;身份证号:;姓名:;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工地现场发包人现状提供,由承包人在计算工期十天前,完成本工程范围内的现状障碍性的构筑物的拆除和房屋拆除残留的建筑拆除等所需拆除项目的场地整理工作,发包人可配合承包人工作;其它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主持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管理,包括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发包人的工作。(1)负责安全、质量、进度,监督材料、设备的定样,材料价格的确认,以及代表发包人对工程量造价的割算和工程结算(包括索赔违约事件及费用等)、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包括工期顺延等)、变更、认价、工程量的增减等所有相关文件的签字确认;(2)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的工作进行监督、协调及外部组织协调;(3)对不称职的监理、施工人员的更换权;(4)委派工程师代表或工程顾问进行工程管理,但其所行使的权力应得到发包人代表的确认,承包人凭发包人代表书面授权范围接受工程师代表或工程顾问的管理。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4)开工前由发包人和监理人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并现场实物交验。(3)发包人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若因承包人责任造成损害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发包人按现场现状提供,由承包人在计算工期十天前将施工现场各种障碍物清除,发包人可配合承包人工作。(1)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发包人按现场现状提供,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负责接至施工现场内;承包人对所使用的供水管路及设施、供电线路及设施等,必须符合淮安市有关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安全和管理的规定并负全责,确保安全可靠;今后市场价格风险和临时停水、停电而采用自取(发)水电以及与相关计价表定额差等相关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施工期间发生的该类一切费用发包人不予补偿;其它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4.2提供施工条件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7)发包人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加盖公章,任何口述通知不应立即生效,承包人应在接获通知后3天内向发包人书面请求确认,如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请求确认书5天内未有书面提出反对,则该通知在5天期限届满时生效;其它发生时双方另行协商。(6)发包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要求其暂停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通知应说明暂停履行的义务、有效日期和理由,承包人应就此暂停履行其义务(除照管工程所需的部分外)直到发包人签发恢复履行的书面通知。如因此对承包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具体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5)开工前7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壹套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或通知发包人代表到现场进行具体交底。如承包人施工中发现有未列入相关资料的地下管线应及时向发包人及监理人汇报,不得擅自处理或首先自行施工,否则由承包人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六套书面资料原件(包括竣工图等),其中发包人留存两套竣工资料原件(包括竣工图等)。(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工程所在地行政法规、技术标准已有规定的其他应交资料、施工合同约定的其他应交资料、发包人、监理人要求的其他应交资料。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2项目经理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应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法令,或任何对工程有管辖权的部门规章规定,并按要求支付有关费用。对于承包人在施工阶段一切违背本合同文件条款和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的行为,并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进行索赔并可责令承包人停工,情节严重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还应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因承包人未及时缴纳其应支付的相关费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视情形代为缴纳,发包人代承包人缴纳的费用可从当期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双倍扣回。①承包人应按国家、江苏省及淮安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制度,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含民工工资),承包人同时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否则因其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给发包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引发纠纷的,承包人自愿接受人民币3~5万元/次的违约金(从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接受发包人暂停承包人1年期间参加发包人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处罚,同时承包人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如发生拖欠且造成5人以上集体上访的,或承包人组织的施工人员以农民工工资拖欠为由投诉并影响发包人正常工作秩序,发包人有权同相关部门协调从承包人预交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直接支付,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预提部分资金用于发放员工工资(含农民工工资),同时承包人还应承担给发包人因其所造成的连带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取消承包人承包资格。(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前通过质监部门的专项验收,并经监理人等各验收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报发包人确认,并且承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符合且必须满足工程备案要求,同时应符合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要求,并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8日内由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资料,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28日内完成所有资料向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及接管部门的移交工作;若因承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延误或所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正常工程竣工验收,导致发包人的工程不能按期交付或投入使用,无论哪项拖延,均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每拖延一天5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且发包人保留进一步向承包人索赔补偿不足部分的权利。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经理: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造价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以及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规范等文件规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工作。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并在开工前向监理人提供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以及各工种主要技术工人上岗证。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还应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包括中标项目经理只是挂名,实际上本工程承包人另有其人的)的,视承包人违约进行转包,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还应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参加每周召开的工程例会,有特殊情况离开施工现场或不能参加工程例会必须请假。如违反上述规定,凡无故缺席一天或无故缺席一次例会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整;如一周有两个工作日(或两个月累计10天)无故不在现场或两个月缺席例会三次,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视承包人违约进行转包,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还应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投标文件中明确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参加每周召开的工程例会,有特殊情况离开施工现场或不能参加工程例会必须请假。如违反上述规定,凡无故缺席一天或无故缺席一次例会,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整;如一周有两个工作日(或两个月累计10天)无故不在现场或两个月缺席例会三次,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承包人更换该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整顿,停工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并将此行为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要求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率: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项目安全员、项目质检员及其他需要被定位考核人员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其它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停工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并将此行为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中的应急防汛、抢险等危及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的项目,发包人可对该应急防汛、抢险等项目的部分工程指定分包人。因非承包人原因形成指定分包条件的,发包人的指定分包不应增加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形成指定分包条件的,承包人应承担指定分包所增加的费用和由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特殊专业项目或应急防汛、抢险等危及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的项目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且确认为确实需要分包的工程,其它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是指一个整体项目中,影响其主要功能的或者独立发挥其功能的装置、设备、构建物主体结构的部分及相关的工作。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除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外,均为禁止分包的工程。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不计利息),承包人应保证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交付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并将工程交付后一次性退还承包人交纳的扣除违约金后的履约担保。如因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尚未退还的履约担保,不再返还。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3.7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由发包人根据分包性质确定,发包人独立分包的项目由发包人支付,已包含在承包人合同总价款中的分包合同价款和承包人自行分包的项目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支付;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书面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其它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如未经发包人批准并签字盖章,而仅有监理人签证的不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相关责任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包括(1)对本合同工作内容的任何变更(包括所有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和签证;(2)任何涉及工程造价(包括工程进度付款、预付款、变更合同价格、保险)和工程量的确认;(3)工程标准及质量等级的确认;(4)工程开工、超出三天以上的停工、超出三天以上的复工、竣工、工期提前、工期顺延、合同进度计划的确认;(5)工程索赔违约事件的确认;(6)工程分包的确认;(7)暂列金额、计日工、暂估价的使用和确认;(8)特殊施工措施的采用;(9)材料设备的选用及价格的确定;(10)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的签发。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造价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监理合同和监理规范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金:承包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计利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有效期、使用和退还按淮安市有关规定执行。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职务:;姓名:;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在施工现场合理所需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4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并达到投标承诺的质量标准等级,其它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3)。(2);(1);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江苏省及淮安市有关规定执行,保证工完料尽、场地平整清洁、创达标化工地,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发包人的要求,并符合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的一切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施工过程中如遇地下管线、电缆、道路、道板、场地及其它设施等破坏修复费用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须严格按投标文件中文明措施项目落实,因承包人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由承包人负责。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排污、环保、市容、城建、城管、占道、治安、消防、施工噪音和人口管理等相关手续和对临近居民(居民方面主要指夜间施工噪音方面)及行人的影响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安排专职人员二十四小时值班,并就工程施工现场设立围护设施、照明设施、防护设施、警示标志、宣传标语等作出具体安排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承包人应对工程施工现场所有单位人员的安全及第三方人身财产安全、现场秩序、工程保护、环境保护等负责,并按照国家、江苏省和淮安市有关规定及现场实际情况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卫及非夜间施工照明工作;相关费用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罚款均由承包人承担;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当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管理规定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督检查,在承包人施工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承包人负责为安全检查进行的协调、配合、管理工作等以及自身施工区域与公共区域的安全设施的搭设和维修管理工作,并在开工前向监理人提供有关施工工器具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核验;确保施工安全并承担相关费用。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一律由承包人全部承担。6.1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总价按照本专用合同条款第12.4.1项约定的付款周期同比例同期支付。
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将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监督,所确定的节点工期必须保证,施工进度计划调整须经发包人和监理人书面批准。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人和监理人书面确认后执行;因非发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承包人不得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如承包人因自身原因致使施工进度计划未完成,承包人应按施工进度计划所报项目中的未完成项承担逾期完工违约责任。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人资料签收后7日内,书面形式文件必须经承包人总部技术负责人签批并加盖承包人公章。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人资料签收后7日内,书面形式文件必须经承包人总部技术负责人签批并加盖承包人公章。
本工程分区域分期实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发开工通知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3.1开工准备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工程承包范围因发包人原因发生变更(包括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关键路线上的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须在事件发生后七天内办理签证,逾期未办的视为未发生。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4测量放线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6不利物质条件以承包人中标工期(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按本合同约定签证的可顺延工期相应顺延)为准,超过总进度计划期限则为逾期;如群体工程中的单位工程有工期要求的,超过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期限则为逾期,亦按本项约定承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如承包人阶段性或关键线路工期延误,亦按本项约定承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并不附带任何的补偿费用,在延长工期期间所增加的项目按发承包双方商定确认为准;所有工期延误须在事件发生后七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为签约合同价的20%。如承包人逾期竣工违约金合计超过最高限额,为承包人单方违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取消承包人承包资格。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延误在5天内的,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不少于人民币500元/天的违约金;工期延误在5天及以上的,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天的违约金。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10㎜及以上;(4)日气温低于―10℃的大寒大于3天;(3)日气温超过37℃的高温大于3天或日气温超过35℃的高温连续5天及以上;(2)风速大于17.2m/s的8级以上台风灾害;(1)日降雨量大于100㎜的雨日超过3天;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9提前竣工的奖励注:均以气象部门公布的为准。(6)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其它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8.4.2承包人供应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用于本工程主要材料的品质,在使用前必须得到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或批准,其它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质监部门的有关要求及监理人指示进行配置。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道路、交通等临时设施的费用,并自行保养施工区域,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并应免费提供发包人、监理人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承包人使用。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质监部门的有关要求及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9.4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质监部门的有关要求及监理人指示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质监部门的有关要求及监理人指示进行配置。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照本专用合同条款第12.1项约定执行。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对于工程变更签证的约定:不论合同条款如何约定,变更签证价款在施工过程中不予支付,待结算完成纳入结算总价按照本专用合同条款第12.4.1项约定进行支付。10.2变更权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暂估价一览表》。暂估价项目结算时按实进行调整。10.7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暂估价项目市场询价由发包人牵头跟踪审计机构、承包人、监理人根据该项目同品质、同时期、同类市场价格共同看样、定货、定价确定,并结合施工期间由承包人、监理人、跟踪审计机构、发包人编制的月度工程量计量表进行计价。如承包人对核定的材料和价格有异议,但发包人确实能提供投标人,则承包人应无条件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采购,采购过程中,经发包人认可的投标人提出的价款支付方式,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并支付价款,发包人不承担利息等费用。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通过市场询价或本专用合同条款第10.7.1项或通用合同条款第1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投标总报价)中。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事前发包人确定批准具体招标程序和要求或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或2)种方式确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规定的范围时,按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机械使用费等文件规定调整合同价格。(1)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使用费按照下述方法进行调整结算。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
(5)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上涨差额由发包人承担(上涨幅度超过10%时予以调整,参照苏建价(2008)67号文);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③如承包人对核定的材料和价格有异议,但发包人确实能提供投标人,则承包人应无条件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采购,采购过程中,经发包人认可的投标人提出的价款支付方式,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并支付价款,发包人不承担利息等费用。②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发包人核对,发包人确认用于工程时,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5天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未经发包人事先核对,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发包人有权不予调整合同价格;发包人同意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格。①其价格通过市场询价由发包人牵头跟踪审计机构、承包人、监理人根据该材料同品质、同时期、同类市场价格共同看样、定货、定价确定,并结合施工期间由承包人、监理人、跟踪审计机构、发包人编制的月度工程量计量表进行计价,或采用本合同条款第10.7.1项招标定价方式确定;(4)发包人认可的工程承包范围发生变更的新增工程量,其新增部分致使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价的材料、工程设备:(3)投标至开工期间、施工期间及质量保修期内,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建筑材料价格涨、跌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均不予调整,其差价均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
(2)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其内涵:a、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和规费、税金;b、包括完成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c、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对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的保护以及现场成品拆除、成品保护(包含周围环境中已有的成品)、工程回填土是场内堆放还是场外周转、沟塘等基坑处理、基坑开挖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塌方处理、水电(水源、电源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提供电源接口,承包人自行接入、装表)、垃圾清运等全部费用;d、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没有体现的施工图纸所含的工程内容,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e、考虑风险因素而调整的费用;f、因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而发生的费用;g、还包括为完成本工程可能发生和承包人认为所需的一切费用。(1)承包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投标至开工期间、施工期间及质量保修期内物价变化引起的人工工资、机械台班和建筑材料价格变化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承包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报价的单价中,合同风险范围内的中标单价一经确认一次性包死将不做任何调整;承包人在投标时应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项目进行报价(包括综合单价及合价),如漏报或少报项目,则视为其费用已含在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③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该将所有措施项目费考虑在内,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没有体现的施工图纸所含的工程内容,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费用标准自定,各项费用以包干形式计入,无论在投标报价中是否单独列出均由承包人承担,今后一律不作调整和签证,中标后或施工过程中提出或要求现场签证一律无效,审计时不予认可。②支撑支护以及施工场地抽排水、降水等技术措施工作,由承包人根据勘察报告(由于勘探报告数量有限,如投标人需要了解工程地质水文情况,可到招标人处查阅)已描述的地基土的构成与特征、地下水位标高等内容并结合踏勘现场,自行确定措施方案计入本次投标报价,除非勘察报告与现场状况不符外施工时不再签证计价,施工期间发生的该类一切费用发包人不予补偿。①措施项目费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防噪音措施费、防污染措施费等)、白天及夜间照明及夜间施工增加费、材料和设备的场内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临时设施费(包括场地内临时道路等,不含其他施工单位的临时设施费)、赶工措施费、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用、脚手架费用(含超高费及柱梁墙板超高支撑增加费)、垂直运输费、甲供材料、设备的施工现场保管费、工程用水加压措施费、进入现场的开办费用、高压线防护措施费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包括的其他所有费用,以及投标人考虑应增加的其它措施费等。(5)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所必须发生的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用。(4)对于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只是招标人对该部分分项工程特征的概述,而非是工程特征的全面描述,计价时必须同时考虑设计图纸及相关国家规范的要求。(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和合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包括甲控乙购材料设备到现场的卸力及场内运杂、采购保管费用等)、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包括缺陷修复、保险、协调、维护费、与其它工种的配合费)、利润、验收直至交付使用和保修期保障维修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3)合同履行期间,物价变化引起人工工资、机械台班和建筑材料价格变化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1.1项执行。(2)合同履行期间,暂估价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0.7项执行,暂列金额按合同条款第10.8项执行。(1)合同履行期间,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或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偏差(或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或缺项)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其调整原则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材料价格调整方法和中标价/标底价作同比例让利提出适当的变更工程项目单价调整结算。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本合同价格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确定;承包人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风险范围自行确定风险系数并自主报价,且不得减少工程造价的构成,合同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已全部计入在签约合同价内,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格不再计算调整。除本专用合同条款下述注明的“风险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外均为“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上述内容仅为需明示的“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但不限于此。
(6)若应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施工围墙等临时设施由发包人出资建设的,工程结算时按实从承包人的工程总价中扣除建设费用(以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审核价为准)。(5)误期赔偿、施工索赔、不可抗力按合同相关约定执行。c、税金按照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最新发布的相关税金文件执行。b、相关规费承包人必须按有关权力部门规定要求先行代缴,工程结算时在规定范围内按实际缴纳票据(凭发票)不高于招标文件规定比例审计后计取,如不交或少交审计时从结算总价中代为扣除;其中工程排污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环保部门实际收取排污费凭证按实结算;如有文件规定取消或减免相关规费,则在结算时予以扣除。结算时须提供缴纳的相关规费票据,否则不予支付。a、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基本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按发包人核定额拨款,未使用部分工程结算时由发包人收回,最高拨款额不超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基本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现场考评费如实际发生,在工程结算审计时须出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核定的费率标准在规定范围内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奖励费不计取。(4)合同履行期间,法律法规变化引起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变化的:
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2.2.1预付款的支付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或其适用的修订版本。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有合同约束力的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及有效的工程变更签证(包括发包人认可的工程承包范围发生变更的新增或减工程量)且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实计量。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其它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2)竣工结算经审计完成,付至审定价的100%(付款前,中标单位将审定价的3%作为质保金打入学校账户,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经验收合格,一次性无息退还)。(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具体支付的方式和时间: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照本专用合同条款第12.4.1项约定的付款时间前提交监理人书面审核、并报发包人书面确认,同时附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本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审计费按照《江苏省省属高校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苏教审【2013】6号)文件规定执行。备注:审计后付款前,水电费按审定价的千分之五,打入学校账户,按照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文件苏电院政发【2020】35号文执行。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管理部门有关要求,其它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视为工期延误,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第7.5.2项约定承担工期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生时双方书面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发包人、监理人的要求执行。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4.1竣工结算申请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20天内拆除现场的所有临时设施,并清除全部垃圾,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13.6.1竣工退场
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照本专用合同条款第12.4.1项约定的时间。发包人审批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90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补充资料的意见。14.2竣工结算审核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30天内。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60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补充资料的意见,完成审批的应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六份。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2缺陷责任期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5%的工程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工程保修期为:按“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发包人认可的工程承包范围发生变更的新增或减工程量,丝毫不会影响或降低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修复缺陷的责任。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15.4.3修复通知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仅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价格,其它不给予补偿。(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发生时双方协商解决。(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仅按发包人批准时间顺延工期而不计取任何费用。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56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上项“(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内容执行。(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在28天(含28天,包括图纸提供时间延误)以内时或非发包人原因影响关键路线上的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工期顺延,仅按发包人批准时间顺延工期而不计取任何费用,如承包人可以合理调配工作面、调整施工工序予以解决;造成工期延误在28天以上时(包括图纸提供时间延误)影响关键路线上的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工期顺延和补偿增加费用,仅按发包人批准时间顺延工期并补偿承包人相应增加费用的70%;如遇工程所在地百姓阻工(确系因发包人责任的)而造成工程暂停施工,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处理,将误工的人员和机械调配至其它工作面,发包人不因此承担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费用,但可将工期顺延,经监理人确认后必须报发包人书面审批为准;承包人须在事件发生后七天内办理签证,逾期未办的视为未发生;其它双方协商解决。
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无论任何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用于本工程的情况,均不解除承包人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责任,承包人须在发包人指定时间内自费把任何被拒绝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运离工地并承担更换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一切损失,直至验收达标,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为保证工程质量,发承包双方及监理共同确定后的材料品牌、价格,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使用,并履行材料供货单位签定供销合同义务,同时不得向材料供货单位或分包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承包人不得以异议未解决为由拖延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本项目经发包人确认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工程内容,承包人不准转包或违法分包,若发现擅自分包或确认有未经发包人批准的第三方单位进场,除按本合同的相关违约约定执行外,发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或第三方单位退场并视情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相关约定承担违约金和其它违约责任。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关于承包人其他违约行为。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施工过程、工程移交中以及质量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部门的通报,给本工程及发包人社会形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时,发包人可向承包人索赔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的名誉损失费,同时承包人还应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属于承包人单方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还应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发包人可以直接委托他人修缮,修缮费用按《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10年)或相关现行江苏省计价表的两倍计算从承包人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支出,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另行追索。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专用合同条款7.5.2项约定执行,同时承包人还应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承包人违反第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有权在结算时按该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费用从合同价款中等值扣除,同时承包人还应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凡经验收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必须自费返工,由此而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需要鉴定的部分由承包人承担鉴定费用,因返工而造成工期延误的要执行工期违约处罚条款。工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经返工修复后工程质量仍不符合合同要求无法通过验收的,或已经完成但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并拒绝返工修复的,视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还应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质量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尚未支付的质量保证金不再支付,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索赔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同时承包人还应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除按本合同的相关违约约定执行外,已完工程量仅结算80%,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承包人应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万元,同时承包人还应赔偿因此而给发包人和相关第三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发包人并将此行为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承包人违约必须用现金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如承包人不及时交纳违约金,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或从当期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双倍扣回。承包人财产被有关部门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及承包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承包人无资金能力等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或工期延误或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交付的,属于承包人单方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还应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双方另行协商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
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国家、江苏省及淮安市现行相关规定执行。18.1工程保险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跟踪审计机构及监理人等人员构成。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同意。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20.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由争议败诉一方承担。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发生后14天内。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向淮安人民法院起诉。(1)向淮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合同附件1:附件4:安全施工与文明现场协议书附件3: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附件2: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道路工程。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为:按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工程变更签证、承包人施工的所有工程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三、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装修工程为贰年;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五、其他2、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1、保修费用: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总价款的3%。在保修期结束前,须由总监、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发包人代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承包人负责修理或更换,监理人负责监督检查并达到施工合同质量等级。在修复之后,承包人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四、质量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附件2: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发包人可视情况要求承包人在接到保修通知后(以电话通知为主)保证在二十四小时内派人到场保修,小问题当天修完,大问题五天内修完,承包人不在二十四小时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直接委托他人修缮,修缮费用按相关现行江苏省计价表的两倍计算从承包人的质保金中支出。
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一、双方的责任在(工程名称)建设过程中,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二、发包人责任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三、承包人责任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四、违约责任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本责任书一式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五、责任书有效期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合同附件3: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二、工程项目施工期限工程地址:工程项目名称:一、承包施工项目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江苏省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4、工程项目由乙方按要求自行编实施性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乙方应落实本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中的人员名单上报监理备案,以便监督管理。工地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3、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进场后首先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围护,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2、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验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江苏省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三、协议内容按照甲乙双方合同协议书
10、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9、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收监理和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监理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并书面报监理和甲方。8、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7、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监理各执一份。6、施工前由监理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监理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5、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16、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监理和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的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乙方配电系统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工地生活区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饭锅、电取暖器等,防止漏电触电事故发生。1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14、特种作业必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验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13、乙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监理和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如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12、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11、乙方人员对不同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20、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19、本协议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经施工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18、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火警、火灾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乙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江苏省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17、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监理、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及本工程安全施工与文明现场的要求,双方签订本安全施工与文明现场协议。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承发包合同的附件。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安全施工与文明现场协议书合同附件4:年月日年月日
四、乙方职责:2、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交叉关系、施工场地布置等。1、甲方委托监理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检查、指导乙方的安全施工及文明现场管理工作。三、甲方职责:二、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无事故。一、工程概况:见甲乙双方承发包合同。
2.4做好场容场貌工作包括工地围挡、道路场地、材料堆放、五牌一图等;2.3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及各项规定;2.2对职工进行安全文明教育;2.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要按有关规定落实到位;2、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具体制定并在施工中认真执行安全文明生产条列及实施细则。内容须包括以下方面;1、工程项目经理为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人,并建立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小组。
五、如乙方违反相关安全生产规范及本协议的规定进行违章作业,甲方将视该行为为乙方的部分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进行整改(必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进行整改)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具体如下:3、指定专人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安全施工日志。2.8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的其他工作。2.7做好与相关部门及相关施工单位的协调与配合;2.6做好爱民便民及其他工作;2.5保持工地卫生状况(职工宿舍、食堂、办公室、厕所、楼地面等)良好;做好防疫工作;
3、如乙方有违反上述约定的行为,甲方将视该行为为乙方的部分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当事人清退出施工现场,同时要求乙方承担每发生一次不少于2000元人民币(当事人10人以下)或5000元人民币(当事人10人以上)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将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2、乙方确保在本工程范围内乙方的任何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出现任何暴力行为。1、乙方及其下属人员在与其他部门、单位、个人或在乙方内部之间发生矛盾时,都必须采取友好协商的形式予以决定。六、因本工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大量的协调和配合工作。为确保工程高效、顺利地进行,乙方承诺:2、重大违章作业并造成一定后果,每发生一次其违约金不少于1000元人民币。1、一般性违章作业每发生一次其违约金不少于100元人民币。
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九、本协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甲方乙方共同签署。八、本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七、在乙方工程范围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同时本协议不免除乙方造成不良后果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其它责任。
年月日投标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正/副本】
2.一旦中标,我方承诺派出建造师(姓名)(证书号:)驻场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在工期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及相关资料,工程质量达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收到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对现场进行了踏勘,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致: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投标函请按照以下文件的格式要求、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尊敬的投标人:
5.我方在此声明:(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和中标差额担保,并承担违约责任。(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并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地址:邮编:投标人名称:(公章)6.(其他补充说明)。(3)我方对招标文件的所用内容均已充分理解。(2)招标文件限定的投标时间完全可以满足我方的正常投标。(1)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二、开标一览表日期:年月日职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
项目名称 | 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 |
投标报价合计 | (小写)¥ (大写)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交付时间 | 合同签定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 |
质保期 | 年 |
(3)开标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2)投标人的报价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要求报价。(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拆除、清运垃圾、人工、管理、材料、安装、运输、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投标人:(公章)
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投标人:(公章)三、投标报价表(4)开标一览表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具备。投标人可以另外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并密封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如果投标人未另外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因唱标需要拆开投标文件正本而导致商业机密泄露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根据工程量清单自行报价 |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1、供应商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四、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职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在投标人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内附投标人自2021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入投标文件)。5、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入投标文件)。4、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免费质保函,整体工程贰年(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入投标文件,必须提供)。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见示范格式三,必须提供)。2、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委托代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五、综合评分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人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注:1、上述是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资质审查时,投标人所必须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未能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8、提供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见示范格式四,加盖投标人公章)。7、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参加投标时必须提供自2021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入投标文件)。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示范格式一七、示范格式(格式由投标人自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六、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
年月日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EIZB2022-081),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投标、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地址:
委托方:地址:本授权书宣告:致: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授权委托书示范格式二注: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参加投标时法定代表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投标现场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参加投标的,仅需填写“授权委托书”。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公司参加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展示实训室建设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EIZB2022-081)的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函和响应文件,与采购人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身份证:联系方式:所在单位:职务:受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
承诺书示范格式三注:投标供应商委托受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参加投标时受托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投标现场备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仅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年月日委托单位(公章)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1)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符合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本承包人特作如下承诺:4、安全施工承诺书3、我公司出具的证明材料绝无虚假,如果出现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2、我公司一旦中标,绝不挂靠、转包工程,如果出现将接受学院提出的任何处罚条件。1、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本承包人自觉接受发包人、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6)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格合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5)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4)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用具、绳子、坐板、安全带有无损坏,确保机械性能良好及各种用具无异常现象方能上岗操作。(3)高空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具备进行上述高空作业的相关技术和能力。在高空作业过程中导致发生公共安全责任事故或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及其他第三方的私有财物,由本人/公司全权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2)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格证书。
企业声明函(工程)示范格式五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委托受托人)签字:投标供应商:(盖章)(8)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本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致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示范格式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非中小企业不需提供此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委托受托人)签字:投标人:(盖章)
注: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单位参加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采购单位名称)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致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盖章)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