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枫林九溪东区B地块项目—建筑及生活垃圾专业分包(直)任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8/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武可馨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2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27
公告正文
枫林九溪东区B地块项目—建筑及生活垃圾专业分包(直)任务
招标公告

陕西建工第十五建设有限公司因 枫林九溪东区 B 地块项目工程施工 工程需要现对 建筑及生活垃圾清运工程 进行招标。为了选择具有一定经济实力,良好管理水平和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 专业分包 单位,现依据国家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有关规定,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枫林九溪东区B地块项目工程施工;

工程地址:西安市国际港务区迎宾大道以东、柳林路以西、广场南路以北、港泽路以南;

施工总承包单位:陕西建工第十五建设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该项目建筑总面积91206.93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4185.07㎡,地下建筑面积27021.86㎡。

结构类型:1#楼(16/-1层)、2#楼(16/-2层)、3#楼(16/-1层)、5#楼(17/-1层)、6#楼(17/-2层)、7#楼(17/-1层)、8#(16/-1层)、9#楼(14/-1层);地下车库(-1层/局部-2层);10#楼(3层)、值班室一(1层)、值班室二(1层)等组成

采购数量:具体数量请祥见招标采购清单。

以上描述只是对工程宏观特点的粗略描述,具体准确的特点详见图纸。现场环境及施工条件等,由投标单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2.1招标范围:

2.1.1枫林九溪东区 B 地块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建筑及生活垃圾清运专业工程,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垃圾清运。

2.2招标技术和质量要求:

2.2.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且满足图纸要求。如图纸、技术要求、规范与招标单位的要求有冲突时,以标准高的为准。

2.2.2照招标单位与工程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质量要求,确保长安杯、陕西省文明工地、西安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2.2.3招标单位投标单位进行全过程跟踪质量检查和验收,投标单位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合格率必须达到100%,若验收达不到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及时返工直至达到要求;因投标单位的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的所有费用由投标单位双倍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3、计划工期

3.1工期: 20229 20 日-2024830日完工。

3.2上述开工日期有可能提前或推迟,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因招标单位、工程业主、图纸设计等原因,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此因素,不得以提前或推迟开工日期为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款。施工总工期内包括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因素,并且投标单位不能影响其他分包队伍下道工序的进行;

3.3招标单位制定的《工程整体进度计划》作为控制与考核投标单位工期的合同有效附件,一旦确定投标单位须完全地执行;

4、安全文明施工

4.1投标单位应遵守招标单位的管理,遵守建设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4.2由于投标单位不遵守安全规范规定及违反安全操作规定等因素,所造成的施工质量事故及个人伤亡事故,由投标单位承担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以及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损失。

4.3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组织施工,保持场地的整洁卫生,建筑及生活垃圾招标单位指定的地点堆放,做到工完场清,费用已含在中标价款内。

4.4投标单位原因未达到约定目标,投标单位应承担因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损失,结算总价下浮5%。为达到上述标准,投标单位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已包含于中标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4.5投标单位进入工地的管理及施工人员必须规范使用安全帽,均需穿着反光衣,按军事化管理。安全帽及、反光衣均由招标单位统一提供,由投标单位承担费用。所有劳务分包人管理人员及各个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因现场场地有限,招标单位不提供现场住宿,投标单位所有人员食宿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6投标单位在进行出土作业时必须保证车辆和地面的整洁,不得将渣土或淤泥带到马路上,如因投标单位原因导致的罚款则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7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5、材料约定

5.1投标单位自备的材料、机械、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清运现场建筑及生活垃圾所需的一切材料和机械 等为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全部材料、机械、工具。

5.2投标单位自购辅材、自有设备进入现场应按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堆放并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保管责任。

5.3招标单位供应给投标单位的材料到施工现场,按招标单位材料管理规定办理领料手续,由投标单位负责卸料、保管,按招标单位指定堆场堆放整齐,直至工程完工;由于投标单位现场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均由投标单位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5.4施工现场水电由招标单位提供(包括水电表)。二级配电箱以后的电缆、电线、施工机械、三级配电箱、开关箱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5.5投标单位负责采购的所有用于本分包工程的各种资源(包括辅材等)在正式使用前,质量均须经招标单位及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使用,否则,一切材料退场及工程返工等损失均由投标单位承担。

6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投标单位无条件同意招标单位与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

7投标单位其他要求

7.1 投标单位必须配合招标方在陕建集采平台进行报价,调价等事宜,线下程序、资料完整但因投标单位不配合或不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线上工作,即可视为放弃此次投标。

7.2 投标单位应熟知、指导施工必要的深化设计,方案论证,技术支持,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内。

7.3 投标单位负责自身人员的人身保险、自有施工设备保险。

7.4 投标单位自行办理自身施工的合法资质、手续,并交纳政府规定的有关费用,如因未办完或未办理相关施工手续、资质而导致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赔偿招标单位因此而发生的损失。

7.5 进出场卸货、安拆时由于突发临时停电、机械故障,投标单位不以此为由向招标单位提出补偿要求。

7.6 配合招标单位专项方案论证等技术事宜,负责招标单位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如因投标单位原因有损坏,招标单位决定是否需投标单位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反之,招标单位有权指定第三者修复,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二、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 投标单位均已通过《投标资格预审》。

2. 投标单位均已在《陕西建工集采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注册时需上传资格要求中的资质文件原件的扫描件(财务三大报表需盖章),投标单位均应通过《投标资格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投标工作。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最新年检过的法人经营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产品的制作或销售。

4. 相应的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要求齐全,能够提供与投标物资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5. 招标单位需实际考察投标方工厂及施工工地,并全方面评估,同时投标方的企业信用、是否存在纠纷也为招标单位考察内容。

6. 投标单位近三年的业绩以及和陕建集团合作的项目的评价也作为招标单位考察的内容。

7.同意按合同范本内要求付款及结算方式履约,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

8.公告未述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2 8 20 18

2、报名地点:陕建云采招标平台(https://tb.sjyunc.com/)。

3、逾期报名或者未报名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8 162022 8 20日上午 8 时至12 时,下午 13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s://tb.sjyunc.com/) 获取招标文件。

2、公告发布媒体:陕建云采招标平台(https://tb.sjyunc.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827 18时,标书送达地点为:线下开标地点

1)线上开标:(https://tb.sjyunc.com/)。

2)线下开标地点: 陕西建工第十五建设有限公司枫林九溪东区 B 地块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陕西建工第十五建设有限公司

址:枫林九溪东区B地块项目工程

联系人:武可馨

联系电话:18709218244

箱:sjfljxx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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