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C2023-C3-270077-GXW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巴马县农村集体所有权成果更新入库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型、小型或微企业(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2 | 供 应 商 须 知 1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 (8)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声明函;(必须提供,格式请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8)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声明函;(如有请提供,格式请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3 | 第四章 评定成交的标准 | (四)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之规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或服务应当是由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含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四) 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且其投标全部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其投标报价给予 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 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1-20%)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 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 目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 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 标报价=投标报价× (1-4%) 。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 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 |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巴马)(http://ggzy.jgswj.gxzf.gov.cn/baxggzy)上发布。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寿乡大道462号
联系方式:0778-6218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下任新村万和路四巷34号
联系方式:0778-2188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琳淋
电 话:0778-2188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