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佛山市杰冉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年产塑料包装袋50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佛山市杰冉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年产塑料包装袋500吨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花都大道西70号之一301室
三、建设单位:佛山市杰冉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四、建设内容:佛山市杰冉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年产塑料包装袋500吨建设项目建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花都大道西70号之一301室,项目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主要建筑物为一栋四层厂房的第三层301室。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2.5%。主要从事加工生产塑料包装袋,通过外购塑料薄膜、油墨、粘合剂等原料,经印刷、复合、熟化、制袋/分切等加工工序生产塑料袋,年产塑料包装袋500吨。厂区内不设备用发电机、中央空调和锅炉。实行每天1班制,每班工作10小时,年工作时间为300天。
五、验收范围:印刷机2台、复合机2台、熟化室2间、切袋机6台、分切机1台,风机1台、烫金机1台,以及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
六、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项目印刷、复合、熟化、清洗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FQ-8524-1)。
3、噪声:项目对主要噪声源采用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包装固废交资源回收单位处理、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交有能力处理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含油墨抹布、废印版、废原料空桶、废过滤棉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七、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污染控制措施,根据检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亦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日—2024年9月29日(共20个工作日)
佛山市杰冉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