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常山开发区观阳村河段护坡水毁修复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财闽漳【24-11】(11)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1396012822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王0596-286220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常山开发区观阳村河段护坡水毁修复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1幢2407室-241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财闽漳【24-11】(11)号
项目名称:常山开发区观阳村河段护坡水毁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15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15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品目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
河段护坡水毁修复
1
281520.00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的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1幢2407室-2414室
方式:现场或电话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1幢2407室-2414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1幢2407室-241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诚邀供应商前来参加,如有不清楚,请电话联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常山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张先生 13960128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1幢2407室-2414室            
联系方式:小王 0596-28622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
电 话:  0596-286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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