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元氏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袁伟东0311-8462313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盖艳丰1853113474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9
公告正文

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基础配套工程 EPC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基础配套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元氏县行政审批局   以 元行审审字【 2022 】 10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元氏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元氏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基础配套工程 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基础配套工程 EPC
2.2 建设地点: 元氏县
2.3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两部分,分别为随路给水、污水管道及园区道路。(一)给水管线随路布置,总长度 11.2 公里,管径为 DN300mm ;污水管线随路布置,总体长度 11.2 公里,管径为 DN400mm ;沿路为周边地块及路口,约 500m 预留一处管道支线,设置三处顶管。(二)园路全长 24km 。路线总体走向为东西向,起点位于元氏县装院路,终点与 G107 国道平交,连通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智造产业园。道路等级为园区路,等外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30km/h ;采用一幅路布置形式,布置双向二车道机动车道,路基宽 7.5 米,路面宽 6.5 米,土路肩 0.5 米; 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沿路设置排水设施、监控设施、照明设施、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
2.4 质量标准: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5 计划工期: 4 月 20 日前全部完工,保证通车;其中勘察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7 天内出具满足设计要求的勘察报告;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7 天内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相关图纸 。
2.6 招标范围:
建设园路,随路给水管网、排污管线等内容。(一)园路全长 24km ,起点位于元氏县装院路,路线向东沿北沙河布线,经里余村、北吴会村、南吴会等村,连接南水北调内部路,路线终点 G107 国道,连通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智造产业园。设计速度 30km/h ,采用双车道,路基宽度为 7.5m ,路面宽度为 6.5m ,沿线设置排水边沟、安全护栏等安全设施;(二)随路给水管网总长度 10 公里,管径为 DN300 ;(三)排污管线随路布置,总体长度 10 公里,管径为 DN400 。
项目建设工程的 详细勘察、 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审批,完成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负责与相关专业部门沟通、协调各项工作,完成全部施工内容,项目所有设备试运行正常,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工作内容 。
2.7 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其中:第一标段:石武高铁以西北岸, K0+000 (装院路) ~K7+480 (石武高铁顺接处),含道路工程、交安工程、照明监控工程、绿化工程、边沟涵洞、给水、污水工程。道路标准断面宽度为 7.5m ,其中道路断面划分为: 0.5m 土路肩 +3.25m 行车道 +3.25m 行车道 +0.5m 土路肩 =7.5m 。给水管线随路布置,长度约 7 公里,管径为 DN300mm ;污水管线随路布置,长度约 7 公里,管径为 DN400mm ;沿路为周边地块及路口,约 500m 预留一处管道支线。
第二标段(石武高铁以东北岸), K7+480 (石武高铁顺接处) ~K11+881.509 (国道 107 ),含道路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工程、边沟涵洞、给水、污水工程。道路标准断面宽度为 7.5m ,其中道路断面划分为: 0.5m 土路肩 +3.25m 行车道 +3.25m 行车道 +0.5m 土路肩 =7.5m 。给水管线随路布置,长度约 4.2 公里,管径为 DN300mm ;污水管线随路布置,长度约 4.2 公里,管径为 DN400mm ;沿路为周边地块及路口,约 500m 预留一处管道支线。
第三标段(石武高铁以东南岸), K7+620 (石武高铁顺接处) ~K12+100 (国道 107 ),含道路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工程、边沟涵洞。道路标准断面宽度为 7.5m ,其中道路断面划分为: 0.5m 土路肩 +3.25m 行车道 +3.25m 行车道 +0.5m 土路肩 =7.5m ,沿线布置边沟和护栏。
第四标段:石武高铁以西南岸, K0+000 (装院路) ~K7+620 (石武高铁顺接处),含道路工程、交安工程、照明监控工程、绿化工程、边沟涵洞、给水、污水工程。道路标准断面宽度为 7.5m ,其中道路断面划分为: 0.5m 土路肩 +3.25m 行车道 +3.25m 行车道 +0.5m 土路肩 =7.5m 。沿线布置边沟和护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同时具备 1 、 2 、 3 资质)
一标段: 1 、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 和给排水工程 )专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 ,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 ; 2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 3 、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勘察 能力。
 二、三、四标段: 1 、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 和给排水工程 )专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 ,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 ; 2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 3 、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勘察 能力。
3.2 项目经理(兼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施工单位人员)资格要求:
一标段: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应注册在本单位)(建造师临时证书无效)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应为设计单位人员) 应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 中 级工程师; 勘察负责人(应为 勘察 单位人员):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或测量 )执业资格 ; 注: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 、 勘察负责人 不得互相兼任 。
二、三、四标段: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应注册在本单位)(建造师临时证书无效)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应为设计单位人员) 应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 中 级工程师; 勘察负责人(应为 勘察 单位人员):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或测量 )执业资格 ; 注: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 、 勘察负责人 不得互相兼任 。
3.3 项目经理(兼项目施工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 应提供在本单位近 半 年( 202 2  年 8 月至 202 3  年 1 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 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5 其他要求: ①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②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一标段 为中小企业预留 4 0% 资金 , 二、三、四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3.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人数不得超过 三 家(含 三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次 按照一标段 →二标段→ 三 标段 → 四标段 顺序进行评标, 该项目投标人仅能参加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 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3 年   1    月   17   日 00:00 至 202 3 年 1 月   28   日 23:59 (北京时间,下同),请同时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本项目技术部分( 勘察实施方案、 设计实施方案、承包人实施方案 )采用暗标方式。
注: “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请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 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可免费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3 年 2   月   9   日 09 时 3 0 分, 投标 人 应 在 截止时间 前 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 pdf 格式或其他可以上传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标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元氏县水利局
地 址: 元氏县人民路 49 号
联系人: 袁伟东
电 话: 0311-8 462313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大郭镇
联 系 人: 盖艳丰
联系电话: 18531134742
8.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 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2021】8号《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安全感、满意度,自今年9月1日,到明年7月底,重点排查招投标领域六个方面问题:一是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竞标行为;二是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行为;三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四是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五是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不规范、代理人员非专职专业人员;六是评标专家评标行为不规范、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
备注: 1、供应商将投标文件使用招标通平台提供的投标管家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招标通系统; 2.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在招标通官网进行注册;3.登录招标通平台、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CA的供应商,需进行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可进入招标通官网及电话咨询;4.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5.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0311-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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