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东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2.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600-01044
预算金额72.5万元
招标公司丹东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贲晓霞0415-217235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1
公告正文
(丹东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00-01044
项目名称:丹东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25,000.00
最高限价(元):725,000
采购需求:查看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102号)、《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辽财采(2020)272号)和《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丹政办发(2016)33号)文件精神,丹东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为规范管理物业保障服务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营造节约、安全、整洁的办公环境,结合物业服务需求实际情况,拟对本机关物业服务工作进行招标。
一、后勤服务内容
1.负责提供中心机关、药检中心办公楼管理区域内安全守卫和消防安全维护以及电工特种作业安全维护;
2.负责提供中心机关、药检中心办公楼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清理服务;
3.负责中心机关、药检中心自办食堂(早餐、中餐)食品加工和制作以及就餐过程中的服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4.负责中心对外窗口服务工作以及会议服务方案总体构思等。
二、后勤服务标准
(一)安全守卫服务
1.负责各办公楼的日常安全守卫工作,对工作时间内来访人员、进出车辆必须登记。
2.夜间值守人员对楼内进行安全巡视,并进行记录。
(二)环境卫生清理服务
1.严格按流程开展卫生清洁工作,做好巡回保洁和跟踪保洁,管理区域达到“六无”标准(无垃圾、无蛛网、无灰尘、无痰迹污迹、无污物杂物、无异味)。
2.及时清倒垃圾桶和更换垃圾袋,垃圾筒无痰渍。垃圾装袋后要及时处理,要求楼内无囤积垃圾现象。
3.根据工作安排,做好“疫情防控”“四害”的消杀工作。
4.保洁员发现各类设备设施损坏,立即报与维修部门进行维修。
(三)食堂服务
1.根据用餐人数拟定周食谱,确认后向用餐人员预告并组织实施。
2.保证用餐食品、饮品,食堂、厨房的环境卫生,餐具、炊具的卫生,服务人员的健康、卫生,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食品、卫生等方面的相关规定。负责餐厅及工作间的消防、用电安全。
3.根据气候季节变化、就餐人员工作的劳动强度,适时调整菜谱,菜谱制定注意荤素搭配、粗细粮搭配、营养素搭配、色香味型搭配、酸碱平衡,做到每周食谱不重样。
4.食堂的主厨、面点、冷荤岗位人员,应达到相关技术水准。
(四)文员服务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法规、政策及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保密工作的要求;
2.负责窗口部门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接收打印、发送文件材料;
3.负责受理对外窗口投诉和来访接待、收发传真、考勤登记、接听电话等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后勤服务人员需求
后勤服务人员人数16人。
(一)安全守卫服务要求
保安员4名,其中,中心机关2人、药检中心2人。负责夜间门前和院区车辆停放,门前、办公区内治安秩序维护。
要求:男性6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更值保安24小时值守,上一休一。
(二)环境卫生清理服务要求
保洁员2名,其中,中心机关1人、药检中心1人。负责管理区域卫生清理服务;及时清理垃圾桶(箱)或果壳箱;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全天动态巡回保洁。
要求:女性年龄50岁以下、男性60岁以下,思想素质高,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工作定额:每周休二天。
(三)食堂服务要求
自办食堂服务人员5名,其中,中心机关3名,药检中心2。负责职工早、中两餐就餐服务。要求根据用餐人数拟定周食谱,将食谱向用餐人员预告并组织实施;提供安全、卫生的用餐食品、饮品,餐厅、厨房的环境卫生,餐具、炊具的卫生,服务人员的卫生,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规定;负责餐厅及工作间的消防、用电安全;采购食物,应当尽量采购质优、价廉、应季食物。
要求:女性50岁以下,男性6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工作定额:每周休二天。
(四)文员服务要求
文员人员5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文件管理工作经验;应具备文秘及文件管理知识;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与团队意识。
要求:35岁以下,思想素质高,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工作定额:每周休二天。
四、对供应商的要求
(一)服务人员要思想进步,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且没有违法违规前科。中标后,提供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和健康证明(健康证)。
(二)供应商经营执照须具有专业资质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状态,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企业;也不应是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买方宣布为不合格供应商的企业。
(三)供应商应财务状况和企业信誉良好,有健全的财会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在人、财、物等方面,有能力承担服务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和劳动纠纷;应具有承担过类似规模业务从业经验,无行业不良记录。
(四)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服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法定劳动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薪酬、保险等;
(五)岗位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地方最低工资标准。
五、项目服务期限要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一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保险基数调整可视为服务费不变)。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1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函中填写的邮箱内;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临江街兴五路39-3号
联系方式: 0415-2188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联系方式: 0415-2172355
邮箱地址: ddzfcgzx@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贲晓霞 陈旭
电 话: 0415-2172355
项目概况
丹东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00-01044
项目名称:丹东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25,000.00
最高限价(元):725,000
采购需求:查看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102号)、《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辽财采(2020)272号)和《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丹政办发(2016)33号)文件精神,丹东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为规范管理物业保障服务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营造节约、安全、整洁的办公环境,结合物业服务需求实际情况,拟对本机关物业服务工作进行招标。
一、后勤服务内容
1.负责提供中心机关、药检中心办公楼管理区域内安全守卫和消防安全维护以及电工特种作业安全维护;
2.负责提供中心机关、药检中心办公楼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清理服务;
3.负责中心机关、药检中心自办食堂(早餐、中餐)食品加工和制作以及就餐过程中的服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4.负责中心对外窗口服务工作以及会议服务方案总体构思等。
二、后勤服务标准
(一)安全守卫服务
1.负责各办公楼的日常安全守卫工作,对工作时间内来访人员、进出车辆必须登记。
2.夜间值守人员对楼内进行安全巡视,并进行记录。
(二)环境卫生清理服务
1.严格按流程开展卫生清洁工作,做好巡回保洁和跟踪保洁,管理区域达到“六无”标准(无垃圾、无蛛网、无灰尘、无痰迹污迹、无污物杂物、无异味)。
2.及时清倒垃圾桶和更换垃圾袋,垃圾筒无痰渍。垃圾装袋后要及时处理,要求楼内无囤积垃圾现象。
3.根据工作安排,做好“疫情防控”“四害”的消杀工作。
4.保洁员发现各类设备设施损坏,立即报与维修部门进行维修。
(三)食堂服务
1.根据用餐人数拟定周食谱,确认后向用餐人员预告并组织实施。
2.保证用餐食品、饮品,食堂、厨房的环境卫生,餐具、炊具的卫生,服务人员的健康、卫生,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食品、卫生等方面的相关规定。负责餐厅及工作间的消防、用电安全。
3.根据气候季节变化、就餐人员工作的劳动强度,适时调整菜谱,菜谱制定注意荤素搭配、粗细粮搭配、营养素搭配、色香味型搭配、酸碱平衡,做到每周食谱不重样。
4.食堂的主厨、面点、冷荤岗位人员,应达到相关技术水准。
(四)文员服务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法规、政策及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保密工作的要求;
2.负责窗口部门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接收打印、发送文件材料;
3.负责受理对外窗口投诉和来访接待、收发传真、考勤登记、接听电话等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后勤服务人员需求
后勤服务人员人数16人。
(一)安全守卫服务要求
保安员4名,其中,中心机关2人、药检中心2人。负责夜间门前和院区车辆停放,门前、办公区内治安秩序维护。
要求:男性6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更值保安24小时值守,上一休一。
(二)环境卫生清理服务要求
保洁员2名,其中,中心机关1人、药检中心1人。负责管理区域卫生清理服务;及时清理垃圾桶(箱)或果壳箱;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全天动态巡回保洁。
要求:女性年龄50岁以下、男性60岁以下,思想素质高,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工作定额:每周休二天。
(三)食堂服务要求
自办食堂服务人员5名,其中,中心机关3名,药检中心2。负责职工早、中两餐就餐服务。要求根据用餐人数拟定周食谱,将食谱向用餐人员预告并组织实施;提供安全、卫生的用餐食品、饮品,餐厅、厨房的环境卫生,餐具、炊具的卫生,服务人员的卫生,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规定;负责餐厅及工作间的消防、用电安全;采购食物,应当尽量采购质优、价廉、应季食物。
要求:女性50岁以下,男性6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工作定额:每周休二天。
(四)文员服务要求
文员人员5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文件管理工作经验;应具备文秘及文件管理知识;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与团队意识。
要求:35岁以下,思想素质高,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工作定额:每周休二天。
四、对供应商的要求
(一)服务人员要思想进步,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且没有违法违规前科。中标后,提供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和健康证明(健康证)。
(二)供应商经营执照须具有专业资质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状态,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企业;也不应是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买方宣布为不合格供应商的企业。
(三)供应商应财务状况和企业信誉良好,有健全的财会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在人、财、物等方面,有能力承担服务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和劳动纠纷;应具有承担过类似规模业务从业经验,无行业不良记录。
(四)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服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法定劳动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薪酬、保险等;
(五)岗位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地方最低工资标准。
五、项目服务期限要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一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保险基数调整可视为服务费不变)。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1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函中填写的邮箱内;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临江街兴五路39-3号
联系方式: 0415-2188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联系方式: 0415-2172355
邮箱地址: ddzfcgzx@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贲晓霞 陈旭
电 话: 0415-217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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