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2021-2022年度温州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计算机技术协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征集供应商的通知[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相关供应商: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温州市财政局委托,就2021-2022年度温州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计算机技术协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2021-2022年度温州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计算机技术协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WZ-JSJ2021
三、征集方式:常态化征集,承诺入围。
四、实施范围:
温州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预算金额在当年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计算机技术协审服务等中介服务。
五、合格供应商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的正式供应商。(尚未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注册申请,链接如下: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注册申请免费,但不包含CA申领。)注册相关操作可参考《注册入驻操作指南》。
《注册入驻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w3Cd3GwBFdiHxlNd-BRD)
3.特定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
4.谢绝联合体响应。
六、服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温州市财政局对2021-2022年温州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委托检查及审计等有关业务采取承诺入围的方式选择计算机技术协审服务。主要业务包括:协助参与信息化业务审计、信息系统审计、电子政务项目审计、审计数据分析等业务。
七、服务范围:温州市本级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八、服务基本要求:
1、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保守采购人和被审计单位资料数据的秘密。
2、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计算机技术协审服务,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同时按采购人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及时提供结果以及与服务事项相关的资料。
3、不得将承接的业务对外转包,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审计工作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降低工作质量。
4、应当接受市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中文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不得拒绝、延误、阻挠、逃避检查,不得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采购人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九、收费标准及优惠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且从事计算机专业相关工作5年(含,下同)以上,每人每天不高于1200元(税前,下同):
1)拥有Oracle等国外或国产数据库认证中级以上资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高级资格满5年,或拥有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资格满2年;
2)拥有统招全日制数学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双一流”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满10年;
3)被温州市审计局固定聘请5年以上,且固定聘请年度考核优秀2次及以上。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且从事计算机专业相关工作3年以上,每人每天不高于1000元:
1)拥有Oracle等国外或国产数据库认证中级以上资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高级资格满2年,或拥有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资格;
2)拥有统招全日制数学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双一流”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满5年,未满10年;
3)被温州市审计局固定聘请2年以上,且固定聘请年度考核优秀1次及以上。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且从事计算机专业相关工作2年以上,每人每天不高于900元:
1)拥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级资格满3年;
2)拥有统招全日制数学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双一流”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满2年,未满5年;
3)拥有数学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或计算机类专科以上学历满3年、从事计算机技术协审工作2年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每人每天不高于800元:
1)拥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级资格;
2)拥有统招全日制数学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双一流”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对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其他人员,根据学历及工作表现等给予每人每天500元至700元。
6.采购人有奖惩制度的,双方另行协商。采购人可与定点供应商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进行议价和竞价,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
十、服务有效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满后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十一、申请程序
1.申请程序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在线申请(https://agreement.zcygov.cn/agreement-signup/#/signup/online/list),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2.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按《操作手册》(见附件1)申请。
3.供应商办理CA: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收悉此通知后立即办理。
《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lwV6GXABiyELHE-oVMj3
《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GQcTNXEBiyELHE-oocEg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
4.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则上使用PDF格式上传文件):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2)《承诺书》
(3)在政采云平台签订《框架协议》并盖CA章,协议编号为:WZ-JSJ2021。
4.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十二、准入资格的取得:
1.资格审核机构:由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审核。
2.审核通过即取得资格;如审核不通过的,审核机构会在10个工作日内驳回申请并一次性告知说明理由。
3.协议签订:审核通过即取得资格的供应商,由采购中心组织签订框架协议,具体事宜见附件流程图。
4.总公司取得资格后,可以将其分公司添加入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
十三、业务交易阶段
1、采购单位可根据入围供应商的承诺等情况,按照内控管理制度,自主确定定点机构。
2、交易采用直接议价、二次竞价模式。
预算金额在当年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购人可以直接择优确定一家供应商进行议价,也可以进行二次竞价。
预算金额在当年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由采购单位事先确定需求标准,择优选择三家及以上定点供应商,在承诺的基础上再进行竞价。
十四、履约监督
1.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日常管理。
(1)协议期内,信息发生调整的,供应商应向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申请,确认后在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模块变更、上架。
(2)供应商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优惠政策,如涉及本项目的,采购人有权参加其促销活动和享受其优惠政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按规定采购,查证属实的,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2.供应商在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中进行交易等一切行为均须遵守相关规定。
3.供应商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除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外,由同级集中采购机构责令其纠正,并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拒不纠正、情节严重或涉及行政处罚的,应移送同级财政部门查处,具体内容详见《框架协议》。
十五、业务咨询:
1.项目联系人:李放
电话:0577-88926821、0577-88926829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网站客服:4008817190转人工(供应商注册、网上操作等)。
2.凡涉及与本通知有关内容的解释权均属于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3.本通知未尽事宜,以相关征集通知为准。
特别说明:
1.本项目面向所有供应商,只要符合本通知的条件均可申请准入资格,且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未与任何公司或个人进行项目相关事宜服务的合作。
3.请各供应商注意甄别,避免自身合法利益受到损坏。
4.本项目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在线申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勿前往本单位现场,谢谢配合!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月7日
附件信息:
附件1:操作手册.pdf
2:承诺书.doc
附件信息:
供应商操作手册.pdf
2.3 M
承诺书.doc
20.5 KB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温州市财政局委托,就2021-2022年度温州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计算机技术协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2021-2022年度温州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计算机技术协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WZ-JSJ2021
三、征集方式:常态化征集,承诺入围。
四、实施范围:
温州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预算金额在当年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计算机技术协审服务等中介服务。
五、合格供应商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的正式供应商。(尚未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注册申请,链接如下: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注册申请免费,但不包含CA申领。)注册相关操作可参考《注册入驻操作指南》。
《注册入驻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w3Cd3GwBFdiHxlNd-BRD)
3.特定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
4.谢绝联合体响应。
六、服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温州市财政局对2021-2022年温州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委托检查及审计等有关业务采取承诺入围的方式选择计算机技术协审服务。主要业务包括:协助参与信息化业务审计、信息系统审计、电子政务项目审计、审计数据分析等业务。
七、服务范围:温州市本级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八、服务基本要求:
1、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保守采购人和被审计单位资料数据的秘密。
2、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计算机技术协审服务,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同时按采购人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及时提供结果以及与服务事项相关的资料。
3、不得将承接的业务对外转包,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审计工作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降低工作质量。
4、应当接受市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中文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不得拒绝、延误、阻挠、逃避检查,不得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采购人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九、收费标准及优惠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且从事计算机专业相关工作5年(含,下同)以上,每人每天不高于1200元(税前,下同):
1)拥有Oracle等国外或国产数据库认证中级以上资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高级资格满5年,或拥有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资格满2年;
2)拥有统招全日制数学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双一流”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满10年;
3)被温州市审计局固定聘请5年以上,且固定聘请年度考核优秀2次及以上。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且从事计算机专业相关工作3年以上,每人每天不高于1000元:
1)拥有Oracle等国外或国产数据库认证中级以上资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高级资格满2年,或拥有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资格;
2)拥有统招全日制数学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双一流”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满5年,未满10年;
3)被温州市审计局固定聘请2年以上,且固定聘请年度考核优秀1次及以上。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且从事计算机专业相关工作2年以上,每人每天不高于900元:
1)拥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级资格满3年;
2)拥有统招全日制数学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双一流”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满2年,未满5年;
3)拥有数学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或计算机类专科以上学历满3年、从事计算机技术协审工作2年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每人每天不高于800元:
1)拥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级资格;
2)拥有统招全日制数学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双一流”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对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其他人员,根据学历及工作表现等给予每人每天500元至700元。
6.采购人有奖惩制度的,双方另行协商。采购人可与定点供应商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进行议价和竞价,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
十、服务有效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满后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十一、申请程序
1.申请程序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在线申请(https://agreement.zcygov.cn/agreement-signup/#/signup/online/list),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2.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按《操作手册》(见附件1)申请。
3.供应商办理CA: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收悉此通知后立即办理。
《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lwV6GXABiyELHE-oVMj3
《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GQcTNXEBiyELHE-oocEg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
4.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则上使用PDF格式上传文件):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2)《承诺书》
(3)在政采云平台签订《框架协议》并盖CA章,协议编号为:WZ-JSJ2021。
4.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十二、准入资格的取得:
1.资格审核机构:由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审核。
2.审核通过即取得资格;如审核不通过的,审核机构会在10个工作日内驳回申请并一次性告知说明理由。
3.协议签订:审核通过即取得资格的供应商,由采购中心组织签订框架协议,具体事宜见附件流程图。
4.总公司取得资格后,可以将其分公司添加入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
十三、业务交易阶段
1、采购单位可根据入围供应商的承诺等情况,按照内控管理制度,自主确定定点机构。
2、交易采用直接议价、二次竞价模式。
预算金额在当年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购人可以直接择优确定一家供应商进行议价,也可以进行二次竞价。
预算金额在当年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由采购单位事先确定需求标准,择优选择三家及以上定点供应商,在承诺的基础上再进行竞价。
十四、履约监督
1.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日常管理。
(1)协议期内,信息发生调整的,供应商应向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申请,确认后在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模块变更、上架。
(2)供应商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优惠政策,如涉及本项目的,采购人有权参加其促销活动和享受其优惠政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按规定采购,查证属实的,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2.供应商在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中进行交易等一切行为均须遵守相关规定。
3.供应商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除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外,由同级集中采购机构责令其纠正,并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拒不纠正、情节严重或涉及行政处罚的,应移送同级财政部门查处,具体内容详见《框架协议》。
十五、业务咨询:
1.项目联系人:李放
电话:0577-88926821、0577-88926829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网站客服:4008817190转人工(供应商注册、网上操作等)。
2.凡涉及与本通知有关内容的解释权均属于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3.本通知未尽事宜,以相关征集通知为准。
特别说明:
1.本项目面向所有供应商,只要符合本通知的条件均可申请准入资格,且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未与任何公司或个人进行项目相关事宜服务的合作。
3.请各供应商注意甄别,避免自身合法利益受到损坏。
4.本项目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在线申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勿前往本单位现场,谢谢配合!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月7日
附件信息:
附件1:操作手册.pdf
2:承诺书.doc
附件信息:
供应商操作手册.pdf
2.3 M
承诺书.doc
20.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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