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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岳运营公司】随岳运营公司2025年车辆维修维护服务(第三次)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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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jt-syyygs-2485520011
预算金额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027-695769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游女士027-8466839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0
公告正文
【随岳运营公司】随岳运营公司2025年车辆维修维护服务(第三次)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5
随岳运营公司2025年车辆维修维护服务(第三次)
询比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随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随岳运营公司2025年车辆维修维护服务(第三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随岳运营公司2025年车辆维修维护服务(第三次)
1.2采购编号:HBJT-SYYYGS-248552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京山区域。
1.4采购内容及范围:随岳运营公司2025年车辆维修维护服务(第三次),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日常保养、定期保养、车辆易耗部件更换、车辆一般维修等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共划分1个合同包,具体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合同包名称
区域
第五合同包
京山区域【随岳高速】

1.5采购预算:预算总额:4万元。
最高限价:维修材料及配件优惠折扣率报价限价为:100%;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不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字之日起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7质量要求:各项质量、技术要求符合汽车维修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1.8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随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白鹤泉东大街212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27-69576916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游女士、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84668396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
(1)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备案证;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近3年独立承担过1个汽车维修维护项目。
 

注:
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出具合同协议书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3、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近三年度被列入湖北交投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网页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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