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65084001g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润朋0319-6867629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晓茹1523194295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内丘县中心城区管网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65084001G01
招标内容:

内丘县中心城区管网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丘县中心城区管网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内丘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文号:内发改审批【2023】50号、核准文号:内发改投标【2024】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内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本项目涉及城区9条路段,分别是邢瓷大街(北环路-扁鹊大道)、中丘大街(钢厂-粮库)、胜利路(西环路-中丘大街)、邢瓷大街南延(康庄路-南环路)、南二道街(朝阳大街-小东环路)、北二道街(朝阳大街以西100米-小东环路)、朝阳大街(北环路-胜利路)、平安大街(康庄路-解放路、幸福大街(胜利路-康庄路)。 2.1.2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改造各类管网共计54.275公里。其中污水管网7887米,分别为DN400mm管道6697米、DN500mm管道1190米;雨水管网18867米,分别为DN600mm管道1190米、DN800mm管道5169米、DN1000mm管道8006米、DN1200mm管道3706米,1400×1200mm雨水方沟796米;给水管网27521米,及破除并恢复路面等其他配套工程。 2.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5日历天内完成。 其中: 勘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2.1.4 质量要求: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全部勘察工作、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配合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1.2 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1.1.3 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同时具备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 (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网页的信用查询中为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不得参与投标); (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企业信用)http://zfcxjst.hebei.gov.cn/。
3.1.3其他要求:3.1.4.1 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设计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 3.1.4.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1.3.3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设计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连续缴纳证明),项目总负责人可与拟派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3.1.2.1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连续缴纳证明); 3.1.2.2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连续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 家,设计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6 00:002024-09-1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绑定河北 CA 的,可直接使用CA 登录。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311-66187855/66187858)获取的招标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8.1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按照省统一的《技术暗标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对容易产生歧义、能明显区分投标单位的内容,要放入商务标部分,不能放入技术标部分。招标文件中不按照“双盲”评审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8.2 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招标人:内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张润朋,受理电话:0319-6867629);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周晓茹,受理电话:15231942952,邮箱:dachengxingtai@163.com)。 若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6861834

电子邮箱:nqxjsgcztbzx@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内丘县中心城区管网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勘察-设计中标人/中标供应商4000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内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内丘县平安北大街 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1号楼A区12层1202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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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润朋

联系人: 周晓茹
电话:

0319-6867629

电话: 1523194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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