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海盐湖精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钠浮选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金额
4984.91万元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17/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84.91万元
招标联系人傅晓安1890979416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国兵139108836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青海盐湖精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钠浮选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开展青海盐湖精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钠浮选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报告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必须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为配合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情况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钠浮选剂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重大产业基地

项目概要:青海盐湖精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钠浮选剂项目建于格尔

木市察尔汗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用地为青海盐湖集团原氢氧化镁车间的空地上,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钠浮选剂3000吨,总占地面积31126m2

  总投资:4984.91万元

二、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青海盐湖精诚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重大产业基地

联系人:傅晓安

联系电话:18909794165

三、 项目环境影响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12幢428室(德胜园区)

联系人:赵国兵

联系方式:13910883689  zhaoguobin@larkworld.com

四、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源为: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止措施为:

1、废气:根据项目初步工程分析,本项目在营运期中从反应器出来排除的废气为氢气和水蒸气,经过两级冷凝后,水蒸气被冷凝下来,氢气经阻火器后安全放空,排放量为95100Nm3/a整个过程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很小。

2、废水:

(1)生产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各物质反应过程中产生的水蒸气经冷凝器后冷凝下来,经管网排入废水收集池,产生量为0.41 m3/d;另一部分为车间生产装置及地面冲洗水,经管网排入废水收集池,产生量为0.36 m3/d。最后经槽车运至青海盐湖化工三期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2)生活污水:项目定员65人,项目不设住宿、食堂等辅助设施,人员用水量按0.5 m3/d,排污量0.8计算,项目区生活污水产生量2.6m3/d,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槽车运至青海盐湖化工三期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因此,本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最终都运至青海盐湖化工三期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3、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废催化剂及生活垃圾。

(1)废催化剂

产生量为35.82t/a,在厂内废催化剂临时堆场暂存,全部由生产厂家回购再利用。

(2)生活垃圾

产生量为9.75t/a,设置专门的生活垃圾箱,生活垃圾应弃入垃圾箱。在夏季应定期喷洒杀虫剂和消毒剂,定期外运格尔木市垃圾场进行卫生填埋。

4、噪声:本项目产生高噪声的设备主要有原料进料泵、反应釜及输送泵,声级约为70dB(A)~85dB(A)。主要的防治措施是根据不同的噪声源的声级及现场使用情况,对各类噪声设备分别进行基础减振,高效的维护和管理,同时,设备位于室内,有建筑隔声效果,通过以上措施,可使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五、 环评主要结论

1、 与产业政策、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重大产业基地,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2011]9号令及其修改条款(发改委[2013]第21号令)等国家当前产业政策及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及规划要求,符合《格尔木工业园总体规划(2015-2025)》等相关规划,厂址选择可行。

2、 环境现状

(1)大气:目前项目及其周边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污染物PM10

SO2NO2均不超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基本良pHCODBOD5、氨氮等各

项指标的浓度基本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水体的要求

(3)地下水:除了总硬度、氯化物超标,其他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Ⅲ类水质标准,超标主要原因是当地背景值较高,地下水中盐类物质含量较高所致。

(4)噪声:根据监测报告,厂界昼间噪声范围50.5~55.7dB(A),夜间噪声范围41.3~46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3、 环境预测

本项目对周围大气、地表水及地下水水环境影响较小,对周围声环境的影

响不大,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产生影响。总体上,拟建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 环境风险

本项目生产中原料、辅助材料、燃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以及生产过程排

放的“三废”污染物等物质、设施风险识别表明,其生产过程不存在重大危险源,最大可信事故为氢气泄漏,可能引起人员伤亡事件,但建设单位在严格遵守有关生产安全管理及操作规定的前提下,本项目发生重大环境风险的几率较小,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可以接受。

六、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项目建设地区人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的

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

2、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3、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质疑。

4、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你的具体联系方式。

八、 征求公众给意见的具体形式

1、 咨询或口头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2、 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3、 将书面意见投入现场的意见收集箱。

4、 以信函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九、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不少于10日,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告

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同时向

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青海盐湖精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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