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岛胶州10KV海尔暖通空调电力管廊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额
2162.3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62.3万元
招标公司胶州市胶西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高东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德汇盛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邱广晖0532-585735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8
公告正文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青岛胶州10KV海尔暖通空调电力管廊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23/12/05 16:11:59 | ||
项目名称: | 青岛胶州10KV海尔暖通空调电力管廊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工程地点: | 胶西街道马铁路海尔暖通中央空调互联工厂门口至胶州西路与S217交汇处。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出资比例: | 自筹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其他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 | 工程类别: | Ⅲ类工程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21623000元 | 工程造价: | 19025210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米 |
计划文号: | 胶发改审【2023】160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单位: | 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高东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17660632265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 | 招标单位地址: | 胶西办事处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高东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17660632265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德汇盛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邱广晖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58573577 |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 2311-370281-04-01-264129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 本工程主要建设电缆通道、环网柜基础、电缆井等工程。新建12+2孔拖拉管1280m,8+2孔拖拉管2520m,4+2孔拖拉管440m;新建钢筋混凝土直线井50座、三通井2座、四通井6座、中间接头井13座、环网柜基础8座。 2、招标内容: 2.1 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2.2 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质保期保修。 3、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150日历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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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应同时具有 2.1 和 2.2 要求的资质: 2.1、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5、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包括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等),骗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全部标段:1.1 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3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1.4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1.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 3、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若职称证未能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工程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1.投标人参加投标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设计同类工程:上五年度完成的单项设计费合同额25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不含单独园林绿化设计,亮化照明设计); 施工同类工程:上五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不含单独园林绿化工程,亮化照明工程); 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上五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总承包工程(不含单独园林绿化工程,亮化照明工程)。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十 、投标文件递交 |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 |||||||||||||||||||||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开标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3-12-28 09:30 | ||||||||||||||||||
十二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2、异议受理联系人:高东,联系电话:0532-58566521,邮箱:17660632265@163.com,传真:0532-58566521,地址: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 | |||||||||||||||||||||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2289152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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