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那曲市德吉小区改造项目(一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zzb-nqfj-djxqgz231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懋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3
公告正文
那曲市德吉小区改造项目(一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那曲市德吉小区改造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MZZB-NQFJ-DJXQGZ231002)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那曲市德吉小区改造项目(一标段)(项目名称)已由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那发改投资【2023】49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自治区财政资金补助资金 399 万元、群众自筹 7.3 万元,其余资金由市住建局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那曲市境内; 2.2、建设规模:新建门卫室 30.34 ㎡、水厕 52.08㎡。拆除水井房 39.56 ㎡、厕所 25.14㎡、大门及门卫室1 项;拆除原有硬化地面 4162.40 ㎡,新建消防硬化地面 408.03㎡,沥青硬化路面 3459.75 ㎡,植草砖硬化地面 294.62 ㎡,散水1090.19㎡,背水台 73 个; 以及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和室外供暖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8个月); 2.4、招标范围:新建门卫室 30.34 ㎡、水厕 52.08㎡。拆除水井房 39.56 ㎡、厕所 25.14㎡、大门及门卫室1 项;拆除原有硬化地面 4162.40 ㎡,新建消防硬化地面 408.03㎡,沥青硬化路面 3459.75 ㎡,植草砖硬化地面 294.62 ㎡,散水1090.19㎡,背水台 73 个; 以及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和室外供暖工程。(本次招标一标段为部分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建设内容); 2.5、标段名称:那曲市德吉小区改造项目(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以上资质,房建工程施工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23日00时00分至2023年 11 月30日00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请于2023年11月23日00时00分至2023年 11 月30日00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ggzy.xiz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2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并在开标会议现场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在开标现场无法解密其投标将被否决。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如果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编制并上传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8.2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8.3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8.4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0]56号文)。 8.5本项目执行《关于废止《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60号)的规定要求。 8.6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7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保函或保单保函等方式提交,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文件要求。 8.8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信用中国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站上的相关行为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目投标) 8.9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10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各潜在投标人需仔细查阅次文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 8.11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电梯承载量进入电梯,如因超载被困电梯中导致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致使项目废标、流标,后果自负.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懋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日期:2023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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