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公交车司机安全防护装置政府采购第一包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公交车司机安全防护装置政府采购第一包
项目编号:AHLJ-2019-01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29日
采购日期:2019年12月27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西槎路825号聚龙工业区
成交金额:146661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498 辆公交车司机安全防护装置。
评审委员会名单:汪自友、潘显诚、陈锋、王胜、金文
采购人名称: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南路交通大厦
联系人:马庆东
联系方式:13956131791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省凌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建设大厦18楼
项目负责人:杨桂林 联系电话:0565-3952890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实收取
公告期限:2019年12月 30日至2019年 12 月 31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凌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建设大厦18楼,联系电话:0564-3952890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如下:
招标文件.pdf
[AHLJ-2019-012-1]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公交车司机安全防护装置政府采购第1包.LA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