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R22015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20684030800025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通江风海韵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顾工0513-8310938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1
公告正文
[0]R22015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6840308000256 | 项目名称 | R22015 | ||||||||||||||||
标段编号 | A3206840308000256001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海门区R22015地块项目建筑设计项目 | ||||||||||||||||
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区R22015地块项目建筑设计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R22015地块项目已由海门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江风海韵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筑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海门区闻海路南,汇智路西侧。2.1.2工程概况:项目位于海门城区城南板块,接近海门区政府,位于海门广电局西侧,北至闻海路、东至汇智路、南至用地线、西至用地线(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地块两面环水,景观资源较好。距区政府1公里内,3公里内配套齐全,满足日常生活需求。同时享有中高端商业配套和优秀教育资源。2.1.3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23843平方米(36亩),地下空间占地面积约23843平方米,拟建成地上建筑面积约381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8000平方米。2.1.4工期要求:90日历。2.2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从方案文本设计至施工图设计的全过程(具体设计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包括:方案设计(含日照报告);扩初设计;建筑设计(含绿建,节能);结构设计(含桩基、基坑支护);电气设计(含节能、变电所及公变、专变及外线设计);给排水设计(含节能);暖通设计(含节能);幕墙设计;钢结构设计;外墙泛光;人防设计(含平战转换预案);交付标准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所有变异户型);智能化设计(含智慧社区、智慧家);绿色建筑设计(取得设计标识);交通划线及标识设计(含人防标识);消防设计;公共部位(含架空层、首层大堂、地下大堂、汽车交通动线、楼梯间及前室,含方案及施工图)、配套移交用房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BIM设计(地下室+室外管线综合);PC施工图深化设计;景观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室外总体、道路、管线综合及所有的二次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钢结构、气体灭火、虹吸系统、智能照明、智能疏散、火灾漏电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雨水回收、太阳能系统、门窗、扶手、栏杆、卷帘、室外雨棚、外遮阳、抗震支架、充电桩等);水土保持全过程服务等。(2)设计周期要求:总服务周期为自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审计结束。设计周期:从中标公示结束起90日历天内完成从方案文本设计至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甲方只负责资料申报及缴纳规定的收费,设计单位应主动对接推进,确保30天内从施工图审查报审受理至施工图审查合格。如不能按时完成图纸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每延迟一天,扣除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等级,并确保通过图纸审查。 注:CA系统的开标一览表中的质量目标请填写“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等级,并确保通过图纸审查”。(3)本次招标不分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方案文本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技术咨询、竣工验收等所有配套服务。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必须持有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建筑工程)甲级资质;3.2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及业绩:①项目负责人:人数为1名,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②项目负责人业绩:2020年1月1日(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担过类似住宅设计项目(类似工程指单份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的住宅楼),并在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此业绩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设计合同中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提供的设计合同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3.3须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同时提供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10月份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若劳动合同是与投标单位其下属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签订的,需提供投标单位其下属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10月份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若拟派项目负责人属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若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若拟派项目负责人属事业编制人员,需提供投标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10 月 27 日至2023年 11 月 21日 09 时0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1 日09时00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9.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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