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2029年4号线及2号线南延线自助售货机(含售纸机)场地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2029年4号线及2号线南延线自助售货机(含售纸机)场地租赁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2029年4号线及2号线南延线自助售货机(含售纸机)场地租赁项目
2.出租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3.项目概况:
沈阳地铁4号线23座车站(正新路站-创新路站)及2号线南延线7座车站(沈本大街站-桃仙机场站)自助售货机、自助售纸机点位场地对外租赁:
自助售货机:沈阳地铁4号线及2号线南延线共30座车站,每座车站设置2-4台自助售货机,整体数量不低于60台,每台自助售货机占地面积不超过1.2㎡。
自助售纸机:沈阳地铁4号线及2号线南延线共30座车站,每座车站男女卫生间各安装一台自助售纸机,合计布放118台,每台自助售纸机占地面积不超过0.5㎡,且自助售纸机机型需为电池式壁挂型(不可使用墙壁电源),以安全、便民为主。
(详见附件用户需求)。
4.拟采用出租方式:竞争性谈判
5.最低限价:5年租赁期总价不低于278.375万元,每台自助售货机最低限价为5100元/台/年,每台自助售纸机最低限价为2125元/台/年。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条件: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企业。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许可证、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4)报名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谈;
(6)被列为黑名单或处于沈阳地铁运营物资采购网冻结期内。
三、公告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2月26日11时(北京时间,下同)。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接受咨询及报名。
四、报名
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需填写《竞争性谈判报名表》(详见附件二)并在公告截止前发送至指定邮箱(yycgjt@sy-metro.com),《竞争性谈判报名表》接收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1.公告期结束后,出租人将于2023年12月26日13时前通过邮件形式向报名供应商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供应商须对竞谈文件接收情况进行确认。若未接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须于2023年12月26日14时前拨打项目咨询电话进行反馈,逾期未反馈,则视其已接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
2.递交响应文件及开展谈判时间、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电话:024-22661076(赵工)
    投诉受理电话:024-22661413
    纪检监察电话:024-2266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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