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头街道2024-2025年度第三方心理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采购概况
1.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第三方心理服务项目
2.定标规则:☑综合评分法
3.预算金额:480000元
4.采购需求:
根据《深圳市社区心理服务机构建设指南(试行)》和《南山区心理咨询室标准化建设规范》等文件要求,南头街道拟采购社会心理服务项目,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心理咨询与心理援助、心理筛查评估、心理健康科普宣教、队伍建设等服务活动,通过广泛社会动员,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社会氛围,提升辖区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具体需求如下:
1、社会心理服务(第三方互联网+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使用)。为保证隐私及保密性,供应商需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心理服务平台,包括小程序、在线预约平台等,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科普教育、在线心理测评、在线讲座、在线心理调适练习、在线预约心理咨询,以及心理测评专业软件。
2.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援助。其中个体咨询服务人数不少于600人次,团体心理辅导不少于24场,心理危机干预与应急处置不少于12次,并每月对来访者开展随访,既往高风险来访者持续跟进随访、跟进服务情况,根据咨询评估情况,进行转诊转介,做好转介记录,以及协作跟进。
3.开展心理筛查评估。针对辖区重点人群与高危人群,组织开展心理问题筛查评估,筛查人数≥500人次,心理咨询师对测评结果中、重度居民进行复核、转诊与分类干预。
4、开展心理健康宣教活动。通过网络媒体、居民微信群等渠道大力宣传街道特色社会心理服务,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每月在各社区居民微信群推送一次心理健康知识文章;针对各类人群积极开展抑郁、焦虑、老年痴呆等常见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科普宣传。其中互联网媒介宣传不少于12篇,社区心理卫生和精神卫生宣传活动不少于24场,心理健康科普活动与沙龙不少于16场。
5、材料整理。负责设计整理心理健康宣传资料,整理社会心理服务佐证材料,录入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提交月报表、季度考核、年度考核资料等,协助统计汇报开展工作数据。配合完成平安建设中社会心理服务考核相关项目。
6.规范心理咨询队伍。根据《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质量控制与督导评估标准》,定期对每位心理咨询师开展督导培训不少于12次。
7、完成其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考核相关工作任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者是经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或授权书)的分支机构(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的承诺书(或授权书)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投标。
3.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4.供应商不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5.供应商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采购公告公示期
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4日。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报名文件》及《应答文件》。供应商在本公告规定的公示期内,将《报名文件》及《应答文件》一并送达至采购人(见本公告“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及《应答文件》不予接受。
2.文件形式:
(1)《报名文件》:提交一份正本(每页均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密封。
该文件的内容按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2)《应答文件》:提交一正一副,封于同一密封袋(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的应答文件不予接受。
该文件的内容按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平安建设中心6楼(南头街325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0755-26084726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9日
1.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第三方心理服务项目
2.定标规则:☑综合评分法
3.预算金额:480000元
4.采购需求:
根据《深圳市社区心理服务机构建设指南(试行)》和《南山区心理咨询室标准化建设规范》等文件要求,南头街道拟采购社会心理服务项目,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心理咨询与心理援助、心理筛查评估、心理健康科普宣教、队伍建设等服务活动,通过广泛社会动员,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社会氛围,提升辖区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具体需求如下:
1、社会心理服务(第三方互联网+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使用)。为保证隐私及保密性,供应商需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心理服务平台,包括小程序、在线预约平台等,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科普教育、在线心理测评、在线讲座、在线心理调适练习、在线预约心理咨询,以及心理测评专业软件。
2.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援助。其中个体咨询服务人数不少于600人次,团体心理辅导不少于24场,心理危机干预与应急处置不少于12次,并每月对来访者开展随访,既往高风险来访者持续跟进随访、跟进服务情况,根据咨询评估情况,进行转诊转介,做好转介记录,以及协作跟进。
3.开展心理筛查评估。针对辖区重点人群与高危人群,组织开展心理问题筛查评估,筛查人数≥500人次,心理咨询师对测评结果中、重度居民进行复核、转诊与分类干预。
4、开展心理健康宣教活动。通过网络媒体、居民微信群等渠道大力宣传街道特色社会心理服务,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每月在各社区居民微信群推送一次心理健康知识文章;针对各类人群积极开展抑郁、焦虑、老年痴呆等常见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科普宣传。其中互联网媒介宣传不少于12篇,社区心理卫生和精神卫生宣传活动不少于24场,心理健康科普活动与沙龙不少于16场。
5、材料整理。负责设计整理心理健康宣传资料,整理社会心理服务佐证材料,录入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提交月报表、季度考核、年度考核资料等,协助统计汇报开展工作数据。配合完成平安建设中社会心理服务考核相关项目。
6.规范心理咨询队伍。根据《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质量控制与督导评估标准》,定期对每位心理咨询师开展督导培训不少于12次。
7、完成其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考核相关工作任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者是经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或授权书)的分支机构(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的承诺书(或授权书)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投标。
3.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4.供应商不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5.供应商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采购公告公示期
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4日。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报名文件》及《应答文件》。供应商在本公告规定的公示期内,将《报名文件》及《应答文件》一并送达至采购人(见本公告“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及《应答文件》不予接受。
2.文件形式:
(1)《报名文件》:提交一份正本(每页均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密封。
该文件的内容按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2)《应答文件》:提交一正一副,封于同一密封袋(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的应答文件不予接受。
该文件的内容按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平安建设中心6楼(南头街325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0755-26084726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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