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3日-2020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8316059
地址: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srjgk@163.com
项目名称 |
广丰区下溪镇桃园建筑用灰岩矿年产10万吨石材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丰区下溪桃源村 |
建设单位 |
广丰区下溪镇桃园建筑用灰岩矿 |
环评机构 |
江西融大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广丰区下溪镇桃园建筑用灰岩矿位于广丰区下溪桃源村(矿区中心地理坐标E 118°10′43.04″,N 28°29′44.24″)。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5亩,其中采矿区约41亩,空地约55亩,其他工业场地(含预留厂房、部分排土场、生活区、道路等)约9亩。采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划定项目开采范围为0.0278km2,资源保有量约38.162万t,开采标高由+235米至+185米标高,开采方式为阶梯式开采,矿石回采率95%,年开采量为10万t,服务年限为3.5年。 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表土剥离粉尘、铲装运输粉尘等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凿岩打孔、矿岩装卸等采用湿式作业,降低风井废气产生;爆破粉尘采用通风巷引流通风,设置通风除尘装置;原石、产品堆场等作业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矿区设置洗车平台,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运输道路采用水泥硬化同时对路面进行定期洒水清扫。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矿区及周边林地施肥;雨季淋溶水通过矿山两侧截水沟收集汇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矿区抑尘,多余部分外排。洗车平台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平台清洗车辆,不外排。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生活污水灌溉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采矿过程中凿岩、爆破、铲装、运输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运输时间,采取浅孔爆破方案,尽量避开午间和夜间爆破和运输;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和沿途道路的维护,经过村庄时应限速行进,禁鸣喇叭,分散进出,减少对居民的影响。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土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于排土场保存,用于矿区复垦及回填,多余部分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经自然干化后集中清运至排土场堆放,用于后期露天采场复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处理;废机油、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5、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采矿区、工业场地、成品堆场及排土场周边20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