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乐昌市原坪石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安置区跨铁路桥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5/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乐昌市原坪石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安置区跨铁路桥工程勘察、设计

1.2 项目业主乐昌市安德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1.3 项目批准部门: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乐发改[2014]109号

1.5 项目代码2014-440281-47-01-003408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上级专项补助及地方自筹。

1.7 招标人乐昌市安德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1.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乐昌市坪石镇。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为G535之上新建市政桥梁,项目主要目的为跨越坪木线铁路(电厂道口),设计范围长度为180M,全宽为25M。包括但不限制于拆除工程、道路工程、边坡挡墙、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地下综合管线布置工程、相关配套设施等;

2.1.3 项目总投资本工程的桥梁建安费约3825万元,便道、绿建费用175万元,其中设计费约为122.3万元,勘探费为10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1)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地形图修测、土石方工程地形测量、工程岩土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

(2)设计部分:设计内容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具体要求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包括但不限于:

①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

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

③施工图设计;

④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⑤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要求。

2.2.2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本工程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工期:50个日历天

其中勘察阶段:5个日历天;设计阶段45个日历天。

(1)勘察阶段: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提交详细勘察成果文件;

(2)方案设计阶段: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并保证审查会一次性通过;

(3)初步设计阶段:方案通过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

(4)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评审通过之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5)施工图修编:出具施工图审查初步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编;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

    由于项目工期紧张,项目方案设计审查的由中标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通过当地政府组织的审查会。招标人仅提供手续办理过程中需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质资料,如导致设计进度(含评审上会进度)延误,每延期一天中标人需承担2万元的违约金。工期提前不予奖励。

2.3.2 质量标准符合建设部颁布的有关规划、建筑设计的规范要求,符合设计方案的相关要求,并必须经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审图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注:中标单位中标如后无勘察资质须委托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工作。

3.2.1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由国家住建部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

(2)由广东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

(3)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但提供了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的。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持有道路(或桥梁)或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3.2省外建筑企业(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且主要配备人员(指拟委派项目部的所有人员)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人员。

4.3.3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人员的各类资格证书、岗位证书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由国家住建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

(2)由广东省各级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

(3)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但提供了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的。

3.4.禁止投标条款: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本次招标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仍未解除的。

3.5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25000.00 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工程 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新委托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份清单)。

6.4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5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乐昌市安德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乐昌市乐廊路11号乐昌市住建局一楼  

联 系 人:李总 

联系电话:13346537111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

联 系 人:工、林工

联系电话:0751-8219991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乐昌市昌山北路23号)

联系人(部门):何工

联系电话:0751-5570107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 乐昌市公园路13号  

联系电话: 0751-5552940 


  1.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  5  13 12  00 分至2020 5 20  24  00

2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2020 5 20  24   00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0   5  25  16   00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0   5  25   16  30  分至 2020   5  28  16 00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0 6  3  9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020 6  3  9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020 6  3  9   30  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0  6  4  7  30

7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2020 6  4  9  00 分至 2020 6  4  9   30

8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乐昌市昌山北路23号),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9

开标时间 

  2020 6  4  9   30  

10

开标地点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乐昌市昌山北路23号),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盖章)乐昌市安德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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