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的招标文件
技术咨询服务库设计咨询服务专项设计技术总结及专题研究可研勘察设计规划线路线站位方案研究车辆基地综合开发研究地下空间开发研究技术标准咨询服务专项系统机电技术研究智慧城轨项目研究配合服务进行成果汇报设计费餐费修改专家评审费成果知识产权申报费用沿线敏感建筑物方案研究建筑与结构设计行车组织运营管理强电弱电成都轨道交通机电设备工经铁路地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轨道编制项目建议书在建及既有车辆基地综合开发可行性研究基于客流预测主要技术标准停车场布置相关市政工程研究投资估算交通影响评价线路敷设路径及方式研究换乘方案研究沿线风险源研究车辆基地选址出入段线具体研究车站进行研究线路走向及敷设方式车站设置换乘节点轨道工程技术审查控地范围研究市政接驳出入口接入出入口结建技术成果总结专项技术攻关实施路径对策分析项目管理办公场所安排质量保障措施安全保障措施设计服务城市轨道交通相关报告的初稿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会务组织基础资料技术专题研究报告工程设计技术服务相关数据资料做相应的解释中间成果技术咨询成果住宅装修运营前置智慧城轨落地实施地下空间接口管理并联审批意见办理技术方案支撑环境影响分析线路正线平纵断面车辆段综合基地控制中心工程外轮廓建议方案相关文件新线改造专项方案全自动运行核心技术技术标准管理审查意见复审修订新城区建设规划设计接口限额设计内外协调全面管理考核抗震设计有关项目问题的研究规划报建环境调查招标设计后续服务后勤服务会务管理管线稳定边界条件报规消防报审谈判内部协调协调本项目内部的专业分工各专业系统设计工点设计技术问题协调处理信息收集统计发布改善设计例会设计联络总体技术工作技术接口生产管理用房统一规定通用图标准图参考图技术规格书方案设计材料产品环保节能卫生工程筹划概算汇总投资检算投资控制土建信号系统通信系统AFC票务系统市政项目衔接线缆沟槽桥架协调管理安装总协调专家审查招标人审查政府审查落实经审查制图文件编制技术咨询文件设计方案分析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稳定车站和场段技术方案细化技术标准稳定系统选型系统制式工程技术方案研究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jfw(zb)-271d-2022-042
预算金额800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姚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的招标文件
无
附件:
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word版,具体以固化版为准).docx
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word版,具体以固化版为准).docx 附件:
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固化版).pdf
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固化版).pdf
招标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编号:GJFW(ZB)-271D-2022-042招标文件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22.项目地点与招标范围11.招标条件1第一章招标公告1目录2022年11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7.联系方式46.发布公告的媒介35.投标文件的递交34.招标文件的获取3
6.评标185.开标184.投标173.投标文件142.招标文件141.总则11
评标办法前附表2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9.纪律和监督20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07.合同授予19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29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294.评分细则253.评标程序242.评审标准241.评标方法23
附件五:中标通知书48附件四:履约保函45附件三:价格清单(签订合同时形成)44附件二:廉洁责任书41附件一:本项目技术人员一览表(签订合同时形成)40第二节合同条款31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6第三节设计咨询服务项目工作53第二节组织机构与人员要求52第一节总则50第五章用户需求书50附件六:技术咨询成果未能一次性通过审查的累计次数登记表49
五、对招标文件内容和合同条款内容无保留声明75四、资格审查资料67三、投标保证金66二、授权委托书6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4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60
第一章招标公告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83九、项目技术服务方案及合理化建议82八、项目管理机构80七、投标报价费用78六、投标人承诺书76
2.项目地点与招标范围1.3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1.1本招标项目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项目业主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招标公告
2.4标段划分自合同签订日期起,共计24个月。若合同期满,正在执行中的项目继续执行至移交成果文件。2.3服务期限:提供成都轨道交通项目相关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各阶段设计、咨询相关工作,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技术方案研究(可行性研究深度/初步设计深度/施工图设计深度)、专项设计、专题研究,技术审查及会务相关工作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2.2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成都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2.5本次招标选择3家中标单位,招标人分别与各中标单位签订中标合同。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业绩。3.1.2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备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市政公用行业轨道交通甲级设计资质
(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担任过1个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的总包负责人或项目经理。(1)项目负责人3.1.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项目竣工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实体验收证明或项目已投入使用的业主书面证明,竣工日期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复印件。备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没有处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内。3.1.4信誉要求:证明资料为职称证书复印件、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竣工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实体验收证明或项目已投入使用的业主书面证明)复印件;若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其姓名及所担任职务信息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文件。备注: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担任过1个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的设计技术负责人(总体)。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8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5.投标文件的递交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日00时00分至2022年12月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4.招标文件的获取
邮编:610041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招标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7.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上发布。6.发布公告的媒介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传真:028-61632222商务:姚工电话:028-61638417技术:崔工电话:028-61639269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联系人:技术:崔工 电话:028-61639269 商务:姚工 电话:028-61638417传 真: 028-61632222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 | ||||||||||||||||||||||||||||||
1.1.4 | 项目名称 | 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 | ||||||||||||||||||||||||||||||
1.1.5 | 建设地点 | 成都市 | ||||||||||||||||||||||||||||||
1.2.1 | 资金来源 | 招标人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条之规定 |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条之规定 |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条之规定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6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7)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得另行增加其他限制投标情形本条(12)规定的事项,应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依据,“近三年”应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出具时间起算。“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是指:投标人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暂停或取消一定时期投标资格的已生效行政处罚,其限制投标范围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范围相同,与行政处罚规定的限制投标行政区域无关。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需澄清的问题,投标人在2022 年11月 7 日 12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通过原报名网络在线方式进行匿名提问。 |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时间:/形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向招标人提出。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 ||||||||||||||||||||||||||||||
2.2.2 | 招标文件的澄清 | 投标截止时间: 2022 年12月 8日10时 30 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若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查询澄清文件,投标人未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 ||||||||||||||||||||||||||||||
2.3.1 | 招标文件的修改 |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若修改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查询修改文件,投标人未下载修改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
3.2 | 招标控制价 | 控制总价: 800 万元(含税),控制单价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单价(含税)1项目建议书35万元/个2规划线路线站位方案研究1.6万元/公里3“三站两区间”研究20万元/个4车辆基地综合开发研究30万元/个5地下空间开发研究20万元/个6技术总结及专题研究20万元/个7技术标准咨询服务10万元/个8系统、机电技术研究30万元/个9智慧城轨项目研究30万元/个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价(含税) | 1 | 项目建议书 | 35万元/个 | 2 | 规划线路线站位方案研究 | 1.6万元/公里 | 3 | “三站两区间”研究 | 20万元/个 | 4 | 车辆基地综合开发研究 | 30万元/个 | 5 | 地下空间开发研究 | 20万元/个 | 6 | 技术总结及专题研究 | 20万元/个 | 7 | 技术标准咨询服务 | 10万元/个 | 8 | 系统、机电技术研究 | 30万元/个 | 9 | 智慧城轨项目研究 | 30万元/个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价(含税) | ||||||||||||||||||||||||||||||
1 | 项目建议书 | 35万元/个 | ||||||||||||||||||||||||||||||
2 | 规划线路线站位方案研究 | 1.6万元/公里 | ||||||||||||||||||||||||||||||
3 | “三站两区间”研究 | 20万元/个 | ||||||||||||||||||||||||||||||
4 | 车辆基地综合开发研究 | 30万元/个 | ||||||||||||||||||||||||||||||
5 | 地下空间开发研究 | 20万元/个 | ||||||||||||||||||||||||||||||
6 | 技术总结及专题研究 | 20万元/个 | ||||||||||||||||||||||||||||||
7 | 技术标准咨询服务 | 10万元/个 | ||||||||||||||||||||||||||||||
8 | 系统、机电技术研究 | 30万元/个 | ||||||||||||||||||||||||||||||
9 | 智慧城轨项目研究 | 30万元/个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1)招标人委托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收退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或银行保函。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请在业务管理栏“投标保证金”模块中查看。 (4)采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将保函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 注意:1、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2、相关项目保证金账户信息,只有通过系统报名后,才能进行查看。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不适用(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1)写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2)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标人适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超过投标有效期(包括延长期)的,自动失效。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
3.4.4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补充、修改或替代投标文件的;(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省交易中心依据招标人的书面通知或行政监督部门的书面处理意见,将投标保证金转至招标人的基本账户。 | ||||||||||||||||||||||||||||||
3.5.3 | 承担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5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7.1 | 投标文件格式 | (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和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应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作废标处理。(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 | ||||||||||||||||||||||||||||||
3.7.3 | 签字、盖章要求 |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书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 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4)投标文件若有修改,修改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1)正本1份、副本2份。(2)投标文件副本应由其按投标文件要求完成全部签字盖章且内容齐全的正本复制(复印或扫描)而成(包括证明文件),不强制要求鲜章;(3)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上均应标注“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审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配套电子文档2套,以U盘形式提交,须保证能够正常读取和编辑。 | ||||||||||||||||||||||||||||||
3.7.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投标文件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 ||||||||||||||||||||||||||||||
4.1.1 | 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 (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含U盘),副本一个包装。(2)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鲜章)。 |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招 标 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正本/副本)时 间:在2022年12月8日10:30时前不得开封。投 标 人: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府发(2014)62号、川办发[2021]5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 ||||||||||||||||||||||||||||||
6.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人。 |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为人民币 伍拾万元(小写:50万元)。履约担保的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银行保函为不可撤销的银行履约保函,应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为无条件保函。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编页码、小签 | 不作统一要求,投标人自定。 | ||||||||||||||||||||||||||||||
10.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无 | ||||||||||||||||||||||||||||||
10.3 | 报价唯一 | 每个子项目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 ||||||||||||||||||||||||||||||
10.4 | 低于成本报价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某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评审方法:(1)评标委员会应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 ||||||||||||||||||||||||||||||
10.5 | 中标价 |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中标价按第三章3.1.3款第(5)条确定。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 | ||||||||||||||||||||||||||||||
10.6 | 确定中标人 | (1)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前三名为中标人。(2)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由排名次位的投标人递补中标候选人名额,也可以重新招标。 | ||||||||||||||||||||||||||||||
10.7 |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 不调整,但因法律原因引起的调整除外。 | ||||||||||||||||||||||||||||||
10.8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招标人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 | ||||||||||||||||||||||||||||||
10.9 |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 (1)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2)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 | ||||||||||||||||||||||||||||||
10.10 |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 (1)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2)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3)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 ||||||||||||||||||||||||||||||
10.11 | 其它 |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 主要人员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提供本单位最近6个月有效社保证明)(3)在全省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任何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一旦查实,在全省范围内的投标活动中受到制约。详见“川发改招管〔2011〕1210号文件规定”。(4)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须根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事项的意见》(成发改招投标【2016】399)进行投诉,否则不予受理。(5)在开标之前,招标人有权终止招标。(6)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不得就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资格条件、评分办法已约定的内容再次约定,避免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约定不一致的情况出现。(7)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在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须再次核实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项目概况1.总则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3)“承包人”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1)“业主、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招标人”均指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汇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6)“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传真、电报等。(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行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是挂靠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投标人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有费用、工程因此延误的所有损失等。(4)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3.1.3;(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2)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2投标人承担所有投标过程中的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2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来往信函、文件语言为汉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为另一种语言,但其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1.7.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1.6.2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与投标文件澄清和审核的有关信息不应该向其他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与这些程序无关的人员泄露。1.6.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投标预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和数据,仅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投标人应对资料的准确性以及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负责。1.13招标人提供的资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偏离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1分包
(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原获取招标文件的系统中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原获取招标文件的系统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原获取招标文件的系统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投标格式及用表;(4)合同主要条款;
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2.3.2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修改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原获取招标文件的系统中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3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澄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3.2.3投标人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界定的全部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涵盖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所有设计、配合服务直至达到本项目要求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合同要求的全部成果、进行成果汇报等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设计费、差旅费(含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用)、餐费、修改/返工费、专家评审费、成果知识产权申报费用、奖项申报费用、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并考虑了投标人应承担的所有风险。3.2.2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单价合同形式。3.2.1本项目控制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控制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报价表”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投标报价3.1.2投标文件格式详见第六章。3.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足够的、准确的和真实的信息和资料,以供评标专家委员会和招标人判断投标人是否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以及取费的合理性等。
1)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完成时效及成果的质量等因素;3.2.8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中影响报价的下述因素:3.2.7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所发生的费用。所报综合单价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所发生的费用或所报综合单价必须完整并涵盖项目各子目所有内容和数量,今后不在合同综合单价及总价上作任何调整。3.2.6投标人每个子项目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也不允许采用汇总后优惠、打折、赠送的形式,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2.5本次招标,不限定投标人选用何种定额报价,但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特别是有关责任权利规定、计量计价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投标文件。3.2.4投标人如经评定为中标人,其漏项的费用应自行消化,不得增加费用,但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该类工作内容。
3.2.12本项目采用电子标书形式与文本同步方式,电子文件标明的单价、合价及其他内容必须与文本正本标明一致。当电子文件和文本正本不一致时,以文本正本为准。3.2.1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政策性风险。3.2.10在任何情况下,投标人应保证其报价的充分性、完备性和符合性,报价清单计价表中各子项目的组价属于投标人自身的行为和风险,招标人不接受中标人以组价不当为由而主张的任何损失或索赔。3.2.9投标人未报价的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相同的项目单价必须一样。每一子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充分考虑不限于前述限制因素,一旦中标、合同生效后,不得以此放弃中标或调整合同价。2)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项目内容根据政府批复内容做相应调整等影响因素;
3.3.3招标人可根据某些特殊原因,决定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投标有效期相应延长。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3.2.1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格式、规范和清单,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符,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应自行负责。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3.2.13投标报价范围:参见招标范围。
3.5资格审查资料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投标保证金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6备选投标方案3.5.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2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之规定,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近年财务状况表”不作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7.5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格式及用表”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1.4投标文件分两包包封,正本及U盘封装在一个包装内;副本封装在一个包装内。包装上分别注明: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投标文件的包装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在2022年12月8日10:30时开标前不得开封。项目名称: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正本/副本)招标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6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按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内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4.2.5投标人必须在本招标文件列明的期限内,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并办理递交手续(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招标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4.2.4早于规定期限送达、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3.4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递交投标文件后,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任何调整或修改,除非这种调整或修改是在招标人的指示下进行的。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2投标人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l)宣布开标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
6.评标(9)开标结束。(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5)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
(1)招标人将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7.合同授予(6)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不应寻求、提出或被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评标过程中应保证能够随叫随到,以便评标委员会检查和质询招标有关的资质材料。若投标人因故不能接受可能的检查和质询,其投标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投标人已默认评标委员会对缺席的检查和质询所做出的结论。(5)投标人须在整个招标过程中保持通讯联系的畅通,若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通讯联系不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招标人特别要求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以及主要技术人员参与投标文件相应部分的编制工作,参加评标过程中的澄清会并回答相关问题。(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参加评标澄清会。)(3)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和确定中标人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及招标领导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2)开标后,直到确定中标人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所有资料和有关确定中标人的信息,涉标人员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履约担保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2中标通知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定标方式
7.4.3招标人有权补充一些招标文件未细化规定的内容,中标人不得拒绝。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3.3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有权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招标人不接受所有投标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无论是重新招标或是不再招标,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任何费用。8.3费用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8.2不再招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不符合要求),认定该项不符合相应的评审标准,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2)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的,应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递交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如2.1.2“合格的投标人”的“资格评审标准”为“没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限制投标的情形”,既包括“投标人须知”1.4.3项规定的情形,也包括“投标人须知”在前附表中对第1.4.3项补充和细化的限制投标的情形。注:(1)评审标准中,列举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某条、款、项、目的规定和要求,既包括“投标人须知”规定和要求,也包括“投标人须知”在前附表中补充和细化的规定和要求,下同。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规定 | ||
报价唯一 | 每个子项目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且不超过招标人设置的控制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项目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投标要求 | 不存在第三章第3.1.2项任何一种情形之一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 | ||
投标报价 | 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规定的控制价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 | 商务技术部分:40分投标报价部分:60分投标人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 |
2.2.2(1) | 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评分标准见本章4.1条 | |
2.2.2(2)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分标准见本章4.2条 |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是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在前附表中补充的限制投标的违法违规情形。在评标结束后发现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取消其中标资格。(4)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证据确凿的,经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证据不够确凿的,其投标不能作否决投标处理,但评标委员会在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时,应予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的两次澄清或说明,都不符合评标委员会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再次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
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其中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40分,投标报价部分60分。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1.评标方法(6)经投标人签字接受的修正价格(含税价)具有约束力。评审结论为“不符合”的,要经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要详细、具体说明“不符合”的理由,附上相关的证据。(5)评审“不存在第3.1.2项任何一种情形之一”:评审委员会没有发现投标人存在本章第3.1.2项任何一种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为“符合”,发现投标人存在本章第3.1.2项任何一种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为“不符合”。
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本章4.2。(1)商务技术评分标准:见本章4.1;2.2.2评分标准(2)投标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商务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初步评审
(5)按上述(1)-(4)条规则修正后的价格若高于投标价格,则评标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中标价以投标价为准;修正后价格若低于投标价,则评标价以投标价为准,中标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4)投标人如经评定为中标人,其漏项的费用应自行消化,不得增加费用,但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该类工作内容。若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的内容,则评标价中将超出部分应予剔除。(3)综合单价包干项目,当投标报价清单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不一致时,以投标报价清单单价为准;总价包干项目和以“项”为单位的项目,投标报价清单单价与单价分析表不一致时,以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总价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修正总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属于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2.3投标人得分=A+B。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按本章第4.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投标报价部分得分B。(1)按本章第4.1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为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详细评审
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每位评委根据下表评分表,对投标文件的商务及技术部分分别进行评审打分。投标人的商务及技术部分得分为各个评标专家打分的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4.1商务技术部分评审(满分40分)4.评分细则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商务技术部分得分和投标报价部分得分汇总,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三名。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数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人业绩 | 6分 | 在满足资格要求基础上,每增加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备注: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与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中业绩要求一致;业绩证明资料与招标公告中3.1.2备注一致。 |
2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6分 | 在满足资格要求基础上,每增加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备注: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与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中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一致;业绩证明资料与招标公告中3.1.3备注一致。 |
3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4分 | 在满足资格要求基础上,每增加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备注: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与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中人员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一致;业绩证明资料与招标公告中3.1.3备注一致。 |
4 | 项目组人员配置 | 10分 | 在配备勘察、建筑、线路、结构、行车组织与运营管理、强电、弱电、轨道、机电设备、工经10个专业负责人情况下,每有1个专业负责人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要求的得1分,同一专业只计一次得分:①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1个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的专业负责人业绩。本项最高得10分。备注:证明资料为职称证书复印件、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竣工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实体验收证明或项目已投入使用的业主书面证明)复印件。若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其姓名及所担任职务信息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
5 | 获奖情况 | 2分 | 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所设计的轨道交通工程每获得1次国家级奖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备注:1.轨道交通工程是指铁路、地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轨道、市域(郊)铁路等工程。2.证明资料为获奖证书复印件。 |
6 | 服务方案 | 9分 | 服务方案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建议书:提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客流预测,主要技术标准,线站位方案,行车组织,停车场布置,相关市政工程研究及建议方案,投资估算,交通影响评价等。2.规划线路线站位方案研究:提出线路敷设路径及方式研究,车站设置及换乘方案研究,沿线风险源研究,沿线敏感建筑物方案研究,车辆基地选址及出入段线具体研究等。3.“三站两区间”研究:结合综合开发站点情况对其前后区间、车站进行研究,对线路走向及敷设方式、车站设置及换乘节点、轨道工程等提出设计要求,配合开展技术审查。4.车辆基地综合开发研究:在建及既有车辆基地综合开发可行性研究、规划线路车辆基地的选址及控地范围研究等。5.地下空间开发研究:主要包括涉及轨道交通工程相关的地下空间开发、市政接驳、出入口接入、出入口结建等方案研究、技术审查。6.技术总结及专题研究:开展成都轨道交通工程相关的技术总结和专题研究,编制有关技术成果总结等文件、技术审查。7.技术标准咨询服务:提供轨道交通技术标准管理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对技术标准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与现行标准的协调性等提出审查意见,协助完成各项轨道交通技术标准的编制、复审和修订等。8.系统、机电技术研究:提出专项系统或机电技术研究方案(含专项技术攻关、实施路径)、项目重难点及对策分析,(如有施工工作则需落实施工方案、程序、验收等关键环节工作内容)。9.智慧城轨项目研究:提出专项智慧城轨项目研究方案(含专项技术攻关、实施路径)、项目重难点及对策分析,(如有施工工作则包括但不限于:落实施工方案、程序、验收等关键环节工作内容)。以上九项工作每项工作分析内容完整不缺项,且符合本项目要求得满分,每缺一项或每有一项分析内容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
7 | 项目管理 | 3分 | 项目管理,至少需包含以下重点内容:1.项目管理(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工期、办公场所安排等);2.质量保障措施;3.安全保障措施(安全风险点及对应保障措施)。具有上述全部内容且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合理、工期安排满足本文件第六章技术部分要求且具备内控节点,提出质量保障、安全保障措施各3条以上为优秀,以上三项每缺一项或每有一项阐述不清、保障措施数量不足降一个分档。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不得分。 |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校对、修正、审核、询问、评估、判断并打分。3.投标报价的评审内容主要指对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和各子项目投标单价的评审。2.评标专家应只对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合格,且无重大偏差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报价评审。1.每个子项目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且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作为否决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审查和修正,重点审查有无明显不均衡报价和漏项。4.2投标报价部分评审(满分60分)
(3)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终价格以元为单位,结果保留到整数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当X>5时,N=1;当X≤5时,N=0。X=各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家数(2)评标基准价=(各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最高和最低各N家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95%;(1)评标价:指投标人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按照“报价评审的修正原则”进行修正计算后的税前总报价。5.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偏差率<0时,投标报价得分=60分+投标报价偏差率×0.5×100;投标报价偏差率>0时,投标报价得分=60分-投标报价偏差率×1.0×100;(2)报价评分计算规则:投标报价偏差率=0时,投标报价得分=60分;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1)投标报价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6.报价评分计算规则:
通过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招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乙方(全称):甲方(全称):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节合同协议书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扣分直至扣完为止,偏差不足1%时按插值法计算,计算结果小数点保留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提供成都轨道交通项目相关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各阶段设计、咨询相关工作,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技术方案研究(可行性研究深度/初步设计深度/施工图设计深度)、专项设计、专题研究,技术审查及会务相关工作等。实施范围:项目地点:成都市项目名称: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第一条项目概况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规定,乙方应履行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接受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提交出符合国家规范和合同要求的技术咨询成果。
第四条合同文件的组成本项目税费按国内税收政策计取和结算。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内税收政策调整,本项目税费作相应调整。本合同采取单价合同形式,税率为。签约合同价组成详见合同附件三《价格清单》。第三条合同价自合同签订日期起,共计24个月。若合同期满,正在执行中的项目继续执行至移交成果文件。第二条项目期限
(5)招标文件及澄清补遗文件(4)合同条款及附件(3)投标函及其附录(2)中标通知书(1)合同协议书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第八条本合同价格均为含税价。第七条甲方同意按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据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报酬。第六条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中议定范围内的设计服务。第五条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为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对本协议书及合同条款的修订以补充协议修改条款为准。(6)投标文件
签署日期:年月日(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第十条本合同协议书一式拾份,其中正本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均具相同法律效力。副本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第九条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提交合格的履约担保后生效。
1.3“甲方”是指项目的委托方,即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2“服务”是指乙方根据合同为完成项目所提供和履行的所有服务。1.1“本项目”是指成都轨道交通技术咨询服务。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和规定外,应具有所赋予它们的含义:1.定义及解释第二节合同条款
3.项目工作内容成都市。2.项目地点1.6“日”、“天”、“周”、“星期”、“月”、“年”均按公历计算。1.5“合同双方”是指甲方和乙方的统称。1.4“乙方”是指项目的受托方,即。
5.合同工期及进度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本合同确定的内容及深度开展工作,配足项目研究人员。要求资料完整、可靠,论证充分,成果全面且通过乙方内部公司层面的审查,满足国家、地方的有关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甲方或专家的审查,审查方式根据甲方任务委托单确定。每家中标单位不得以任务金额大小、难易程度及团队人员安排等理由拒绝委托任务,如选择放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项目主管部门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人排名顺序采用轮流制确定任务委托方,按照任务获取先后顺序以书面形式委托任务。4.工作要求提供成都轨道交通项目相关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各阶段设计、咨询相关工作,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技术方案研究(可行性研究深度/初步设计深度/施工图设计深度)、专项设计、专题研究,技术审查及会务相关工作等。
6.2甲方有义务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并协助乙方解决本项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6.1甲方负责开具本项目工作所需的证明文件,明确任务及技术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6甲方权利和义务5.3自合同签订日期起,共计24个月。若合同期满,正在执行中的项目继续执行至移交成果文件。5.2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工期、进度进行调整。调整前须同乙方协商,调整的进度计划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应根据要求进行工作计划的调整。但工期调整不影响合同价。5.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工作进度安排提交甲方所要求的各阶段相关成果。
7.2乙方应指定有相应资历、经验丰富的人员完成本项目工作,且不得随意更换;如在执行合同期间提出全部或部分更换合同约定的技术人员时,应提前以书面方式向甲方申请,并提交替换人员的资质证明及工作经验等文件(不得低于投标文件要求),获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7.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以及合同要求,完成项目成都轨道交通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按照约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最终成果。7.乙方权利和义务6.5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管理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管理,考核结果采用通报表扬、通报批评、纳入黑名单、要求换项目负责人(或具体设计人员)等形式对外公布。6.4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第11条的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6.3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度、质量、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研究报告编制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人员以及无偿进行返工。
7.8乙方对所提交的文件、数据和成果的合理性、完整性、准确性及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7.7乙方应按本项目技术要求标准,采用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甲方或专家会议审查的方式验收。乙方应与甲方共同协商成都轨道交通技术咨询服务专项审查会务,且会务方案需取得甲方认可;乙方应组织成都轨道交通技术咨询服务审查会务工作,并承担相关会务费和评估费。7.6按照甲方的要求,编制或配合编制必需的技术专题研究报告。7.5乙方应对成都轨道交通技术咨询服务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无条件的修改、补充及完善,负责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工作,并根据审查意见,及时对成都轨道交通技术咨询服务相关报告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成都轨道交通技术咨询服务相关报告通过审查后,乙方还须向甲方提供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工程设计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如向其他设计单位就该项目的相关数据资料做相应的解释和说明等。7.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协调,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7.3乙方应准确系统管理项目过程资料,建立相应管理台账,形式和详细程度应符合其专业水平,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应资料。
7.14乙方应根据甲方安排不少于项目部人数50%的人员在成都集中办公,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如甲方认为乙方安排人员无法胜任工作,乙方必须更换相应人员,直至满足甲方要求为止。7.13如乙方在完成项目过程中和提供有关服务时,因其职员或代理在过程中的疏忽或故意行为或不作为造成任何人身伤害或死亡或不动产和/或有形动产损害,乙方将对此负完全责任。如致使甲方遭受任何赔偿和/或支出,乙方应对甲方进行全额补偿。7.12乙方应保障并保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其成果及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及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7.11对于甲方提供的各类数据和资料、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成果文件(包括中间成果)以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有关本项目的特殊技术内容和资料,乙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签订保密协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引用、发表和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上述资料。7.10单个委托任务完成或终止后,乙方应及时归还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图纸(如有)、资料和档案(包括拷贝资料)。7.9乙方应按甲方的档案管理办法对成果资料进行归档,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结算。
9.分包与转包8.4成都轨道交通技术咨询服务相关报告(最终稿)3份,电子文件(光盘)3份;并按甲方要求存档。8.3成果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本合同确定的内容及深度。成果要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甲方或专家的审查。8.2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甲方或专家审查后及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提交成都轨道交通技术咨询服务相关报告(最终稿)。乙方需按照甲方任务委托单要求的时间或在取得审查意见后7日内完成修改。8.1按甲方要求完成并提交成都轨道交通技术咨询服务相关报告(送审稿)。8.成果提交要求
10.1.2如乙方非自身原因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双方另行协商延长工期或终止合同。10.1.1根据本项目建设的实际状况,甲方有权提前7天通知乙方暂停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服务。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后续服务并等待甲方的进一步通知。如甲方单方面暂停合同后56天内无进一步通知,乙方有权要求协商终止本合同。终止后的费用清算按10.2原则执行。10.1合同暂停10.合同暂停和终止9.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9.1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作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作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如有发生,视为乙方违约,按本合同相关违约条款进行处理。
1)乙方完成成都轨道交通技术咨询服务某个子项目相关报告的初稿编制(乙方须完成签章),累计费用为该子项目合同价的50%,已支付完成的不再支付;10.2.4双方协商一致或因政策变化等非甲方原因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且乙方不得提出索赔。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根据甲方任务委托单审查要求按以下工作量计算原则进行清算。10.2.3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10.2.2如果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可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整改。若乙方收到甲方整改通知7天内无回应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10.2.1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合同价款,乙方可在合同约定应付款日期56天后,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如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28天后无回应的情况下,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暂停或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10.2合同终止
11.1.1合同费用组成:合同服务范围内全过程技术服务包干价的价格体现,合同服务范围内全过程技术服务中无甲方承担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执行期间不做任何调整。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乙方进行该项工作所必需的各项经费;乙方管理费、利润、税费等;风险费;文整和打印费;评估费(专家费、咨询费等);会务费(交通费、住宿费、会场租赁费、办公用品费和餐费等);基础资料费和其他不可预见费。11.1本合同采取单价合同形式。11.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10.2.6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影响双方应有的权利及责任。10.2.5合同终止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清理条款、损失赔偿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2)成都轨道交通技术咨询服务相关报告通过相关审查,且乙方提交成都轨道交通技术咨询服务某个子项目相关报告(最终稿),完成成果归档,累计费用为该单项项目合同价的100%,已支付完成的不再支付。
11.2.2乙方应在支付前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以及所需的相关资料和增值税专票(税率____%),并完成成果归档。甲方只在收到所有合格的支付凭证后,才向乙方支付。如:应支付2个项目建议书,3公里规划线路线站位方案研究的合同费用,则应付合同款为:2×项目建议书的合同单价+3×规划线路线站位方案研究的合同单价。(2)应付合同款为实际完成子项目数量×相应子项的合同单价的汇总和。(1)乙方技术咨询服务相关报告通过相关审查,且提交技术咨询服务某个单项项目相关报告(最终稿),完成成果归档后,甲方每6个自然月(一个支付周期)据实支付一次。一个支付周期内完成的项目乙方应一并提请支付,逾期甲方不予支付。支付金额为应付合同款扣减扣款及违约金后的金额(如果有)。11.2.1合同支付11.2支付方式
11.3.2合同结算资料经甲方及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如需)审核,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资料合格后30日内出具合同结算审核结果。审核竣工结算时,所有基本审核费由甲方承担;当审减率在3%以内(含3%)的,由甲方承担审核费用;当审减率在3%以上的,3%以内(含3%)的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11.3.1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且满足合同结算条件后30日内,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结算管理办法要求编制并提交完整、真实的合同结算资料,且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11.3合同结算编制及审核11.2.5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程序按甲方要求提交支付申请资料以及当次计价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1.2.4甲方在收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的单据并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次应支付金额。本次应支付金额为当期应付合同款扣减当期扣款及违约金后的金额。如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付款需要的其他单据。11.2.3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交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票据、或提交的资料和票据不能满足甲方的付款要求,造成付款延误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11.4.2如采用履约保证金,则乙方通过基本帐户银行转账至甲方的履约保证金专户。11.4.1履约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小写500000元)。履约担保担保形式为: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日内提交履约担保。11.4履约担保11.3.5乙方和甲方对合同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条款约定办理。11.3.4乙方须按照甲方工程结算管理办法提交结算资料,并编制合同结算书,由于乙方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不完整、不真实或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3.3乙方须积极配合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工作,并接受审计结果,乙方须于审计结果出具后15日内按照审计结果退还或补请相关款项。
11.4.4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及退还:在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内容并完成结算后,甲方应将履约担保扣除合同执行过程中应扣除的费用后(如果有)无息退还,退还时,如乙方采用履约保证金形式提交的履约担保,应开具等额收据,并出具原履约保证金交款回单复印件及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单。11.4.3乙方应保证履约担保项下的金额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足额,即当因乙方过失导致履约担保项下的金额被用来补偿甲方损失时,乙方应随时补足差额。如采用银行保函,保函为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中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甲方可接受的)以甲方为收益人、可凭甲方首次申请即作无条件付款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开户账号:7411010182600157210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开户名称: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2.2如果因国家及地方政策变化需新增配套研究报告或者研究范围发生变化引起新增费用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12.1专题研究过程中,研究单位需按照甲方要求,积极配合开展因项目研究深化等原因引起的报告结构、思路等相关调整,且报告编制费用不作调整。12.合同变更乙方和甲方对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条款约定处理。乙方须按照甲方结算管理办法编制、提交结算资料,由于乙方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不完整、不真实或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且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11.5其他
13.4技术咨询成果13.3本合同签订后,由于项目停建或调整而终止合同或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时,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进展程度支付乙方相应的合同价款。13.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单方面终止合同时,返还甲方已付的合同价款,并承担甲方相关的经济损失。13.1如果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未能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履行义务不恰当,该方应被视为违反本合同。如违约方在得知或应知违约行为已发生的三个工作日内尚未纠正该违约事项的,违约方应负责承担违约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如属各方均违约,应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13.违约12.3其他变化价格不作调整。
13.6乙方擅自转包、分包本合同下甲方委托的工作,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支付合同价款,若上述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延误,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13.5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形式、内容均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成果,若因乙方原因迟误,每延迟交付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违约金0.5万元/天,最多不超过20万元。若乙方迟误超过30天,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支付金额并承担上述延期罚款。若上述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延误,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注:累计未通过审查次数有不同区间的,违约金收取按对应区间标准最高处罚标准收取。13.4.2由于乙方责任,本工程技术咨询成果在各阶段各种正式审查(包括甲方组织的各种成果文件审查)不能一次性通过的(以审查会会议纪要为依据),发包人将根据下表收取违约金。13.4.1本工程成都轨道交通技术咨询服务相关报告若因乙方研究深度、编制等原因不能顺利通过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的评审,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对成都轨道交通技术咨询服务相关报告进行完善修订:若经乙方完善修订后仍不能达到评审通过条件,或乙方明确表示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完善修订以达到评审通过条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在两日内无条件交出一切基础资料及研究成果给甲方,甲方另行委托其它单位继续开展此项工作,甲方因此支付的费用和遭受的延误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保留因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服务相关报告不能顺利通过评审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向乙方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未能一次性通过审查的累计次数(A) | 违约处罚措施 |
1次 | 书面警告或通报批评 |
1次 | 每次收取1万元违约金 |
2次 | 每次收取2万元违约金 |
A>4次以上 | 每次收取3万元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
13.12合同项下所有工作原则上乙方均需要甲方发出指令后方可开展。13.1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若甲方尚未支付合同价款,乙方缴纳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若甲方已支付合同价款,乙方缴纳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且乙方应在15工作日内双倍返还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承担甲方相关的经济损失。13.10乙方应根据甲方安排不少于项目部人数50%的人员在成都集中办公,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安排人员集中办公,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如甲方认为乙方安排人员无法胜任工作,乙方必须更换相应人员,直至满足甲方要求为止。13.9乙方在合同生效后未经许可更换人员视为乙方违约。更换项目负责人,甲方收取违约金2万元/人次,更换其他人员,甲方收取违约金1万元/人次,并承担甲方相关的经济损失。13.8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更换项目人员或本项目工作人员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更换人员以及返工。如乙方经整改后仍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相关的经济损失。13.7因乙方某子项成果报告中的缺陷或错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金额为相应子项合同价,若上述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延误,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发生信访维稳事件时,乙方应负责组织协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时局稳定。
“知识产权”指的是任何智力和工业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已注册的或未注册的专利权、实用新型、版权、著作权、商标、品牌、域名、商业机密、技术诀窍及其他有关信息、图纸、标志、计划、数据库权、技术说明、工艺、方法、算法、技术相关文件、软件、已注册设计和其他设计(包括注册申请),还包括在全世界任何地方都具有同等或相似效力的所有权利或受保护形式。15.1知识产权定义由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技术成果等知识产权按照下列条款执行:15.知识产权与保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任何一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功,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14.仲裁或诉讼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创设或开发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归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独家所有。15.4知识产权归属乙方应保证其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甲方因乙方知识产权遭受任何第三方诉求/索赔的,乙方应积极配合该方应诉,承担举证责任及应诉费用;甲方被判侵权的,乙方应承担侵权后果并赔偿该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材料费等)。15.3知识产权不侵权未经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及其项目人员不得将本合同的阶段性或最终知识产权予以公开发表,亦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如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乙方向其合作方提供的,相对方应保证其项目合作方履行上述义务,否则视为相对方违约。15.2知识产权的发表限制
附件一:本项目技术人员一览表(签订合同时形成)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公章且乙方提供合格履约担保后生效。16.合同生效15.5甲乙双方应确定最终技术成果的完成人员名单。此些完成人员享有在有关最终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情况不实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最后人员。基于本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的改进技术,由甲方改进的,所有权归甲方独家所有;由乙方改进的,所有权归甲方和乙方共同共有,因使用该知识产权而产生的利益分成双方另行约定。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独家所有。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决定申请专利或其他权利保护的,乙方应促使其创作人员,积极配合甲方,提供所有相关的技术资料,必要时,提供技术咨询,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合同总价之中。
附件一:本项目技术人员一览表(签订合同时形成)附件六:技术咨询成果未能一次性通过审查的累计次数登记表附件五:中标通知书附件四:履约保函附件三:价格清单(签订合同时形成)附件二:廉洁责任书
乙方:甲方: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地址:成都市工程项目名称: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成都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责任书附件二:廉洁责任书
(四)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制度规范,相互配合开展常态化廉洁从业教育、学习及宣传活动。并根据甲方要求,乙方须在项目现场及办公场所设置廉洁宣传栏、张贴廉洁警示标语、公布甲方监督举报电话,积极展示廉洁工程建设形象。(三)严格执行合同文件,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相关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二)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关于招标投标、采购、合同等制度文件。(一)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自觉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为深入推进成都轨道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推动工程项目廉洁建设,强化甲乙双方廉洁自律意识,落实双方廉洁责任,深化共建联控机制,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根据国家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特订立本廉洁责任书。
(三)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本单位或个人购置、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二)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提供宴请、联谊、健身、出国(境)旅游观光等活动。(一)不得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接受或索取乙方馈赠的钱物(包括现金、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信用卡、购物卡及贵重物品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合同签订事前、事中、事后应严格遵守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得发生以下违规违纪行为,损害国家及集体利益:第二条甲方的责任(五)甲方由纪检监察部作为履行《廉洁责任书》的监督部门,举报电话:028-61639021,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邮编:610041);乙方由作为履行《廉洁责任书》的监督部门,举报电话:,通讯地址:。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八)其它不廉洁行为。(七)不得因乙方拒绝甲方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在履行合同规定事项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六)不得默许配偶、子女、近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礼品礼金等。(五)不得要求乙方为甲方配偶、子女、近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以及报销或支付应由甲方或个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子女出国留学等。(四)不得向乙方介绍与合同有关的业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设备及服务。
(五)不得接受或暗示为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近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四)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近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礼品礼金,以及代为支付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购物、子女出国留学等)。(三)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二)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供宴请、联谊、旅游度假,以及安排到娱乐场所等活动。(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礼金(包括现金、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信用卡、购物卡及贵重物品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与甲方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不得发生以下违规违纪行为,损害国家及集体利益:
第六条本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有效期为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条本承诺书由双方互相监督执行。甲方或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发生不廉洁行为,经双方监督部门认定后,按照管理权限及相关规定,由甲方或乙方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及时予以赔偿。第四条责任追究(七)其它不廉洁行为。(六)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近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地址:致:公司(受益人)保函编号:履约保函(模板)附件四:履约保函附件三:价格清单(签订合同时形成)
1.我行同意作为担保人为申请人履行合同出具保函担保,担保金额(保函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CNY元)。本保函独立于项目合同权利义务。声明:三、(担保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我行)已同意为申请人履行合同提供担保,向受益人承担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保函责任。二、贵公司(下称“受益人”)要求申请人必须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签订前按规定金额提交一份银行担保书,作为履约担保。一、(下称“申请人”)已收悉项目的中标(选)通知书。鉴于:
6.本保函项下争议由受益人所在地法院管辖。5.索赔通知声明应经受益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受益人公章并附收款银行及账号。索赔通知声明首先应以书面纸质原件形式按我行送达地址进行送达。通过快递送达的,以我行代收人员在快递回执上签收即为送达。若我行拒绝签收,我行承诺受益人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备注,传真和电子邮件二选一)进行送达具有与纸质原件送达同等效力,且以受益人发送成功即为送达。4.本保函自开具之日起生效,在年月日失效。3.本保函所包含条款构成本银行无条件、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任何对合同条款、期限所作的修改或补充都不能免除也不加重我行按本保函所应承担金额,合同的修改或补充也无须通知我行。2.在向我行提出要求前,我行不要求受益人首先向申请人索要上述款项。本保函的义务是:我行在接到受益人书面提出的申请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履约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要求索赔的声明后7个工作日内,在上述担保金额范围内无条件向受益人支付保函担保最高限额下的款项,无须受益人出具证明或陈述要求付款的理由。
银行送达传真:银行送达邮箱:银行送达地址:出具保函日期: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银行名称:(银行盖章)
非建设工程类合同:1.无需质保的服务类合同,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后60日止;2.有质保的服务类合同,至服务期满后60日止;3.货物采购类合同(含框架合同),至最后一批货物验收合格或合同期限届满之日后60日止,以后届满者为准。注2:失效时间按合同类别分情况确定,在招标文件里明确保函期限及计算方法:支出类项目所涉保函除可由前述银行开具外,还可由以下银行开具: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平安银行、成都银行。注1:收入类项目所涉保函应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开具。开立行级别不应低于三级分支行。备注:银行联系电话:
注6:备注信息均不写入保函文本。各单位编制采购文件时应当将保函模板放置其中,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备注保函开具要求,无关信息应予删除。注5:涉及与境外机构合作的项目需开具履约保函的,不强制使用本模板,未按照本模板开具保函的,应确保保函符合“独立保函”认定条件且应按照便于成都轨道集团及下属单位执行的原则对受益人向保函开具行发送通知、声明等文件进行约定,经项目实施单位、顾问律师审核后方能开具。项目实施单位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注意控制履约风险,避免保函索赔事项的发生。注4:针对保函到期后续开等实际情况与鉴于条款第一、二条不匹配的,可删除鉴于条款第一、二条,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描述,说明保函担保的具体项目及合同名称等事项。无中标通知书的项目,第一条“(下称“申请人”)已收悉项目的中标(选)通知书。”中删除“已收悉项目的中标(选)通知书”描述。注3:保函中中标通知书的领取视项目情况进行描述:建设工程类合同:(1)货物采购合同,最终验收合格且线路开通试运营之日后60日止;(2)施工合同,至线路开通试运营之日后180日;(3)勘察、设计、监理合同,至工程交付使用或线路开通试运营之日后60日止;(4)其他独立验收货物采购合同,至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后60日止;(5)其他独立验收勘察、设计、施工合同,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一、工程概况第一节总则第五章用户需求书附件六:技术咨询成果未能一次性通过审查的累计次数登记表附件五:中标通知书
乙方(中标单位) | 技术咨询成果名称 | 未能一次性通过审查的 累计次数 |
2.1项目建议书2.任务内容提供成都轨道交通项目相关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各阶段设计、咨询相关工作,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技术方案研究(可行性研究深度/初步设计深度/施工图设计深度)、专项设计、专题研究,技术审查及会务相关工作等。1.任务范围二、任务与目标为进一步做好“运营前置、TOD前置、资源开发前置”(以下简称“三前置”)工作、车辆基地综合开发研究、系统及机电技术研究、智慧城轨落地实施、地下空间接口管理、建筑(市政)项目并联审批意见办理等工作,拟开展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招标工作,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管理和决策提供更为科学的技术方案支撑。
2.4车辆基地综合开发研究结合综合开发站点情况对其前后区间、车站进行研究,对线路走向及敷设方式、车站设置及换乘节点、轨道工程等提出设计要求,配合开展技术审查。2.3“三站两区间”研究基于客流预测、环境影响分析的基础上,研究线路正线、出入段线等平纵断面、敷设方式,绘制车站(含换乘节点)、车辆段、综合基地、控制中心工程外轮廓,对工程实施技术难点及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2.2规划线路线站位方案研究研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客流预测,主要技术标准,线站位方案,行车组织,停车场布置,相关市政工程研究及建议方案,投资估算,交通影响评价等。
2.7技术标准咨询服务开展成都轨道交通工程相关技术总结和专题研究并编制有关技术标准、成果总结等文件、技术审查。2.6技术总结及专题研究主要包括轨道交通工程相关的地下空间开发、市政接驳、出入口接入、出入口结建等方案研究、技术审查。2.5地下空间开发研究在建及既有车辆基地综合开发方案研究、技术方案可行性研究;规划线路车辆基地的选址及控地范围研究等。
3.任务目标智慧城轨相关重点项目规划、专项技术方案专题研究。2.9智慧城轨项目研究机电、系统专项技术方案研究(含新线及既有线改造专项方案),全自动运行和市域快线核心技术等方面开展全过程技术总结及专题研究。2.8系统、机电技术研究提供轨道交通工程相关技术标准管理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对技术标准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与现行标准的协调性等提出审查意见,协助完成各项轨道交通技术标准的编制、复审和修订等。
系统和设备选型应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并遵循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综合技术先进、经济实用的原则,贯彻节能环保、科学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的方针。车站布置应按照规划要求,设置在客流量大的集散处,方便市民出行,并充分利用地下与地面空间。工程设计应充分考虑初、近、远期结合,统一规划、总体安排、一次实施。应与城市更新和新城区建设规划相结合,以轨道交通建设促进城市发展、改善城市交通结构、支持城市可持续发展。三、设计原则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在项目生命周期内,完成工程所有的设计咨询工作,并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其进行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乙方有充分权利按照自主的方式进行设计和咨询工作,最终完成的设计工作必须满足相关规范及甲方的要求。乙方自始至终对设计方案、设计质量、设计安全、设计进度、设计接口、限额设计、设计工作内外协调、设计工作全面管理与考核等工作负总责。根据甲方要求,按阶段、按时、保质、保量地组织完成设计咨询工作,设计质量合格率百分之百。
2.项目的前期研究成果。1.政府部门和公司的相关批复文件;遵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规程、标准、条例、规定等;依据甲方提供的下列资料完成本项目设计咨询工作:四、基础资料建筑与结构设计应具备对火灾、水淹和地震等灾害的恰当防范措施,满足人防设置要求,结构及设备的抗震设计,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抗震规范执行。地面设施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进行选址,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符合网络资源共享原则,严格控制规模,减少土地占用和拆迁工作。
第二节组织机构与人员要求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建设管理模式调整设计管理模式,乙方必须执行,并不得因此另外增加费用。2.建设管理模式甲方对本项目的设计咨询过程和成果实施全方位的管理与控制,乙方充分利用本单位人力、物力和管理经验,开展设计咨询工作。1.设计管理模式五、管理模式
乙方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制订相应的管理文件。日常工作制度必须与甲方有关管理制度相适应,确保工作与甲方管理的协调一致。乙方在成都市设置常驻项目部,建立完善的组织,配备足够的人员并保持基本稳定。项目主要成员应在项目部集中办公,确保本项目工作的顺利完成。(一)组织机构二、设计咨询服务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保证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的相关工作在甲方直接领导下开展,并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一、管理定位
4.在服务考核上。乙方需严格执行惩罚制度,对全体人员严格管理,进行阶段性总结和培训。同时,将表现不好或甲方不满意的人员调离本项目工作,使设计服务始终保持于最佳状态。3.在服务意识上。乙方需强化“主动服务”和“超前服务”意识。从甲方利益出发,主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处理问题,超前替甲方考虑。有预见性地开展有关项目问题的研究,主动为甲方分担工作,将甲方的事当成乙方的事来关心和支持,让甲方感受到设计服务带来的享受与便捷。2.在服务标准上。甲方需专门制定详细的服务标准量化条件,将服务工作量化、细化。如甲方或其它现场要求,60分钟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对于甲方或现场需解决的问题,根据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在最短的时间如:24小时,2天、3天、5天等时间内给予解决或答复。使设计服务工作有具体量化的评价指标体系。1.在人员安排上。乙方需挑选经过长期工程实践考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技术精湛的人员投入本项目设计服务工作中,使整个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基础条件。为体现咨询、设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使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强化服务意识,为甲方提供一流服务,乙方需采取以下措施:(二)人员保证
技术咨询服务。总体技术工作;总承包管理工作;投标人须为招标人完成以下工作,并提交相应的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节设计咨询服务项目工作5.本项目组成员配置不少于10人,配置人员至少包括以下专业:勘察、建筑、线路、结构、行车组织与运营管理、强电、弱电、轨道、机电设备、工经等专业。
投标人应按照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的规定,根据质量目标,制订设计质量计划,制订各阶段质量控制程序和措施,制订技术管理细则和技术审查制度等。加强设计咨询质量的过程控制,做好质量记录,提高设计咨询成果质量。2.质量控制投标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总体策划的要求,编制各阶段设计咨询进度计划,内容包括设计工作计划、设计咨询工作计划,以及各阶段中间检查计划,经招标人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1.计划控制负责设计咨询的计划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报建、外联、相关组织协调以及服务等工作。一、总承包管理工作(简称“总包”)
5.信息管理投标人应对超限额项目投资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且必须的投资,在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列入概算。投标人应实施投资控制,随时跟踪和采集信息,分析投资变化情况及原因,根据统计结果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4.投资控制投标人应自始至终地贯彻“安全第一”的宗旨,将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贯穿在设计咨询的全过程,即工程环境调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招标设计)及后续服务各阶段,应有针对性地开展设计咨询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避免人员伤亡和环境损害,保证工程设计质量和设计安全,并严格控制工程造价。3.安全控制
后勤服务是指对招标人的项目相关事项的后勤服务,包括提供各种会务组织、服务等。7.后勤服务及会务管理外部协调主要是与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周边建筑甲方单位、管线业主单位,通过协调解决可行性研究及设计中的稳定边界条件有关问题,包括设计方案协调、汇报、报建、报规、消防报审,协助谈判及其他协调工作等。内部协调主要是协调本项目内部的专业分工,对各专业之间、系统设计之间、工点设计之间、系统与工点设计之间的技术问题与技术接口的协调处理。6.组织协调投标人应实施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发布工作,依据信息适时调整,加强和改善工作。应定期、不定期设计例会和设计巡检工作,对进度、质量、安全、限额设计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检查,并将情况予以通报。
负责制订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总体设计管理文件,并经招标人批准后实施;4.制订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3.代表招标人负责设计联络的所有技术工作;2.对于改变前一阶段确定的设计技术方案、标准、原则的,应及时向招标人汇报,经招标人认可后方能实施。1.对本工程所有设计、接口及相关文件成果的完整性、合理性、协调性、统一性,适用性负总责。二、总体技术工作(简称“总体”)
5.协调技术接口负责编制设备、生产及管理用房的统一规定。负责编制通用图、标准图和参考图;负责编制系统设备的合同技术规格书;负责系统方案设计,统一主要设备、材料、产品的规格与型号;负责限界设计、环保、节能、劳动安全、卫生、工程筹划、概算基础资料及概算汇总、投资检算等设计工作;
7.投资控制负责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或重大技术方案研究,包括土建、常规设备、系统设备、信号系统、通信系统、AFC票务系统等专业的研究工作,并接受招标人审查。6.重大技术方案落实负责其他市政项目的衔接、民用通信系统设备用房、线缆沟槽、桥架的设计落实等。负责本项目涉及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招标设计)、机电设备系统联调与后续服务各阶段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土建、安装、装修、系统等之间的技术接口及总协调;
负责落实专家审查、招标人审查、政府审查等审查意见,并修改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负责落实经审查、招标人批准的设计标准、设计要求、设计意见;负责完成的各专业设计制图和技术咨询文件,符合《CAD与制图标准》及国家对制图规范、文件编制的要求,符合规划报建、行政审批的相关要求;8.审查技术咨询文件要勇于创新,探索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的可能性,有效地提高设计技术的价值。在满足设计咨询服务项目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应用价值工程原理来进行设计方案分析,以功能分析为核心,以提高价值为目标,以经济效益为出发点,真正达到优化设计效果,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使价值工程技术在设计咨询服务项目设计中得以更广泛地应用,使设计咨询服务项目设计真正做到技术先进、功能齐全、造价合理。严格控制工程规模及标准,制订限额设计管理办法,实行限额设计;审查平衡各专业、各系统的投资限额。
2.投标人参加投标,可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进行,也可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进行。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按“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格式和要求由投标人单位出具证明;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按“二、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并附有关证明。1.“_______(盖单位章)”的,下划线上填写单位全称(法定名称),在单位全称上加盖单位章,单位全称应与单位章一致;若为联合体投标人,除《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协议书》以外,投标文件其他要求盖章的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章,投标人处可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咨询服务主要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按照“运营前置、TOD前置、资源开发前置”(以下简称“三前置”)原则,在深入研究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基础上,稳定车站和场段技术方案、细化技术标准、稳定系统选型与系统制式等,开展“三站两区间”、车辆基地、地下空间等综合开发研究,提供轨道交通工程相关技术标准管理、技术总结、专题研究、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审查等。三、技术咨询服务
评标目录索引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文件页码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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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一、投标函………………………………………………………………………()目录2、本表中的评审因素,如投标人认为某一项无法填写页码时,则该项可以不填写或删除。1、投标人可以根据评审办法自行增加本表中项目,因投标人未填写对应评审内容索引造成的后果自负。说明:
七、投标报价费用………………………………………………………………()六、投标人承诺书………………………………………………………………()五、对招标文件内容和合同条款内容无保留意见的声明……………………()四、资格审查资料………………………………………………………………()三、投标保证金…………………………………………………………………()二、授权委托书…………………………………………………………………()
(一)投标函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注:“()”内应标注每部分的起始页码。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删除“()”,只显示页码。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九、项目技术管理方案………………………………………………………()八、项目管理机构……………………………………………………………()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我方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小写:¥________)。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任务。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达到合格要求。招标人:
7、我方保证:在投标过程中,我方严守国家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无互相串通投标报价、无排挤其它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无向招标人或评委成员行贿谋取中标、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不良行为。6、我方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方除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外,还必须遵守甲方对工程建设发布的相关安全质量各种文件、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并执行其奖罚条例。5、(1)我单位同意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起90日历天内遵守本投标。在该期限满期之前,本投标书对我方始终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2)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可能接受其他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单位的任何投标费用。(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技术咨询任务。(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履约担保。(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9、我方同意:①招标人可以否决所有投标而无须说明理由,招标人不负担因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②招标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项目的技术咨询范围,技术咨询费计费原则不变。8、我方同意:如因国家审批或政策环境、成都市城市规划等因素或者由于甲方原因、本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改变、以及其他承包商原因造成本工程的各相关项目的工期及技术咨询期限的延长、或暂停或终止,招标人(甲方)不对技术咨询单位进行经济赔偿、补偿。
投标人:(盖单位章)(二)投标函附录年月日电话:传真: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2 | 是否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 是 | |
3 |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 是 | |
4 |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招标范围 | 是 | |
经我方认真核查,本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限制投标的情形。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招标人名称):(三)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明。注: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所有联合体各方的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我方承诺,如存在虚假投标行为、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限制投标的情形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行为,我方自愿按招标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责任。自愿接受招标人做出否决投标的处理。
投标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投标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授权委托书发出之日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二、授权委托书注: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2)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扫描件。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件中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3)委托代理人应在开标时向招标人单独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文(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年月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附:本投标人承诺所交纳投标保证金是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要求交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本投标人自愿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小写),(大写)。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三、投标保证金(4)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是指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2)提供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需附银行保函复印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1)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需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投标人营业执照扫复印件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四、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专业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专业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 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致: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如无,请按以下格式填写:如有,请说明处于被四川省政府市场禁入的原因、时间、地点以及结果。投标人需提供没有处在投标禁入期内(如:因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责任等原因被四川省政府市场禁入期内而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等)的说明。(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四川省政府市场禁入期内的说明(三)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投标人类似业绩(五)业绩证明材料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没有处在投标禁入期内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序号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或项目范围 | 开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合同价格 | 项目负责人 |
拟任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3)类似业绩要求及应附证明资料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评审表。(2)本表及所附资料是投标人业绩评审的依据,为便于评审,全部业绩都填在一张表格中,业绩的排列顺序与所附材料的排列顺序应一致,最能响应招标要求的业绩应放在前列。(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表中内容将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公示。注:
序号 | 姓名 | 执业资格/职业证书 | 职 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或项目范围 | 开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合同价格 | 项目负责人 | |
拟任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3)类似业绩要求及应附证明资料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评审表。(2)本表及所附资料是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审的依据,为便于评审,全部业绩都填在一张表格中,业绩的排列顺序与所附材料的排列顺序应一致,最能响应招标要求的业绩应放在前列。(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表中内容将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公示。注:
序号 | 姓名 | 执业资格/职业证书 | 职 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或项目范围 | 开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合同价格 | 技术负责人 | |
投标人获奖情况(3)类似业绩要求及应附证明资料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评审表。(2)本表及所附资料是技术负责人业绩评审的依据,为便于评审,全部业绩都填在一张表格中,业绩的排列顺序与所附材料的排列顺序应一致,最能响应招标要求的业绩应放在前列。(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表中内容将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公示。注:
序号 | 项目业主 | 获奖项目 | 奖项名称 | 奖项级别 | 获奖时间 |
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全面研究了项目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内容和合同条款无异议,愿意无条件承担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致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五、对招标文件内容和合同条款内容无保留声明(2)投标人应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评审表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注:(1)本表及所附资料是投标人获奖评审的依据,为便于评审,全部获奖情况都填在一张表格中,获奖的排列顺序与所附材料的排列顺序应一致,最能响应招标要求的奖项应放在前列。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致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承诺书六、投标人承诺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6.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竞争报价行为,也不存在恶意抬高报价行为。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不予退还投标担保。5.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被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且不予退还投标担保;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被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担保及履约担保,并接受招标人依法作出的处罚。4.接受招标文件及补疑文件全部内容。3.服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成都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秩序。1.本投标人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项目任务。各项管理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2.保证不参与陪标、围标行为。否则,同意接受招标管理部门的处罚。11.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招标人开展工作,服从招标人代表及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管理。10.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向招标项目派驻人员及投入办公设备、监测设备和仪器。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不予退还履约担保。9.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不违法分包。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不予退还履约担保。8.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不予退还履约担保。7.保证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商签合同。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不予退还投标担保。
七、投标报价费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本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及合同有效期内,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并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若有违背上述承诺内容,将自觉接受招标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的任何处罚。13.保证未处于四川省投标禁入期。
2.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费用的一切税金,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特点并结合企业自身性质及地方缴纳税实际情况填报增值税额,如有不足,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所有涉及报价的部分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说明: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一)投标报价汇总表
序号 | 费用名称 | 投标报价(不含税) | 税率 | 税额 | 投标报价(含税) | 备注 |
1 | 投标总价(小写) | |||||
2 | 投标总价(大写) |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二)投标报价明细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3.本表中的投标报价(不含税)和投标报价(含税)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不含税)和投标总价(含税)计应分别一致。
序号 | 项目名称 | 控制单价(含税) | 暂定工程数量(个或公里) | 投标单价(不含税) | 税率 | 税额 | 投标单价(含税) | 小计(不含税) | 小计(含税) | 备注 |
1 | 项目建议书 | 35万元/个 | 2个 | 万元/个 | 万元/个 | |||||
2 | 规划线路线站位方案研究 | 1.6万元/公里 | 100公里 | 万元/公里 | 万元/公里 | |||||
3 | “三站两区间”研究 | 20万元/个 | 6个 | 万元/个 | 万元/个 | |||||
4 | 车辆基地综合开发研究 | 30万元/个 | 5个 | 万元/个 | 万元/个 | |||||
5 | 地下空间开发研究 | 20万元/个 | 2个 | 万元/个 | 万元/个 | |||||
6 | 技术总结及专题研究 | 20万元/个 | 2个 | 万元/个 | 万元/个 | |||||
7 | 技术标准咨询服务 | 10万元/个 | 4个 | 万元/个 | 万元/个 | |||||
8 | 系统、机电技术研究 | 30万元/个 | 3个 | 万元/个 | 万元/个 | |||||
9 | 智慧城轨项目研究 | 30万元/个 | 3个 | 万元/个 | 万元/个 | |||||
投标总价 |
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4.上述工程量为暂定数量,合同支付及结算工程数量根据甲方任务委托单确定。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不可对报价表中项目进行删减,不可进行增补,如经评定为中标人,其漏项的费用应自行消化,不得增加费用,但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该类工作全部内容。2.为避免因四舍五入计算产生尾差导致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票开具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本表应先填报不含税报价,计算方式以公式“税额=不含增值税报价*增值税率”和“含增值税报价=不含增值税报价+税额”进行填报。1.报价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本表中的不含税总价和含税总价应分别与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不含税)和投标报价(含税)一致。说明:
本项目人员组成表(二)本项目人员组成表及主要人员简历表(一)项目组织机构及管理模式(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八、项目管理机构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技术 职 称 | 拟担任的职务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专业 | 工作年限 | 岗位情况 | 备注 |
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说明: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格式自拟,各项技术条件可以高于招标人要求,但不能低于招标人要求。九、项目技术服务方案及合理化建议注:投标人应根据第一章招标公告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评审表中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在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主要人员简历表”后依次附对应人员的职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等,同时提供各人近6个月社保连续缴费证明(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是指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毕业院校专业及时间 | 政治面貌 | |||||
现任职务 | 技术职称 | 聘任时间 | |||||
工作年限 | |||||||
专业技术证书名称及证书号 | 序号 | 证书名 | 证书号 | ||||
工作单位 | 名称 | 邮政编码 |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主要工作简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业主及联系电话 | ||||
其他(自拟)
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
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GJFW(ZB)-271D-2022-042
招标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2年11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地点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4.评分细则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第二节合同条款
附件一:本项目技术人员一览表(签订合同时形成)
附件二:廉洁责任书
附件三:价格清单(签订合同时形成)
附件四:履约保函
附件五:中标通知书
附件六:技术咨询成果未能一次性通过审查的累计次数登记表
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节总则
第二节组织机构与人员要求
第三节设计咨询服务项目工作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对招标文件内容和合同条款内容无保留声明
六、投标人承诺书
七、投标报价费用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项目技术服务方案及合理化建议
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项目
业主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按政府有关规定筹
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1.3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项目地点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成都市
2.2招标范围:
提供成都轨道交通项目相关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轨道交通
项目各阶段设计、咨询相关工作,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技术方案研究
(可行性研究深度/初步设计深度/施工图设计深度)、专项设计、专题研究,技
术审查及会务相关工作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日期起,共计24个月。若合同期满,正在执行中的项目继续执
行至移交成果文件。
2.4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2.5本次招标选择3家中标单位,招标人分别与各中标单位签订中标合
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招标文件
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需满足以下要
求之一:
(1)市政公用行业轨道交通甲级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备注:
证明材料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1.2业绩要求
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
交通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业绩。
备注:
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项目竣工证明文件(竣
工验收报告或实体验收证明或项目已投入使用的业主书面证明,竣工日期在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复印件。
3.1.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
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担任过1个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
程可研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的总包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
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担任过1个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
程可研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的设计技术负责
人(总体)。
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招标文件
备注:
证明资料为职称证书复印件、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
项目竣工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实体验收证明或项目已投入使用的业主书
面证明)复印件;若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其姓名及所担任职务信息的,须提供
业主证明文件。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日00时00分至2022年12
月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
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
册”中下载)。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8
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
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
cn/)、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上发
布。
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
邮编:610041
技术:崔工电话:028-61639269
商务:姚工电话:028-61638417
传真:028-61632222
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联系人:技术:崔工电话:028-61639269商务:姚工电话:028-61638417传真:028-61632222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 |
1.1.4 | 项目名称 | 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成都市 |
1.2.1 | 资金来源 | 招标人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条之规定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条之规定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条之规定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6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7)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得另行增加其他限制投标情形本条(12)规定的事项,应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依据,“近三年”应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出具时间起算。“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是指:投标人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暂停或取消一定时期投标资格的已生效行政处罚,其限制投标范围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范围相同,与行政处罚规定的限制投标行政区域无关。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需澄清的问题,投标人在2022年11月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原报名网络在线方式进行匿名提问。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
成都轨道交通2022-2024年度技术咨询服务库项目招标文件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时间:/形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向招标人提出。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 时间:/形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向招标人提出。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 时间:/形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向招标人提出。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 时间:/形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向招标人提出。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 时间:/形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向招标人提出。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
2.2.2 | 招标文件的澄清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8日10时30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若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查询澄清文件,投标人未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8日10时30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若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查询澄清文件,投标人未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8日10时30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若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查询澄清文件,投标人未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8日10时30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若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查询澄清文件,投标人未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8日10时30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若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查询澄清文件,投标人未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 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 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 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 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
2.3.1 | 招标文件的修改 |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若修改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查询修改文件,投标人未下载修改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若修改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查询修改文件,投标人未下载修改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若修改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查询修改文件,投标人未下载修改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若修改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查询修改文件,投标人未下载修改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若修改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查询修改文件,投标人未下载修改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 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 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 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 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价(含税) | ||||
1 | 项目建议书 | 35万元/个 | ||||
2 | 规划线路线站位方案研究 | 1.6万元/公里 | ||||
3 | “三站两区间”研究 | 20万元/个 | ||||
4 | 车辆基地综合开发研究 | 30万元/个 | ||||
3.2 | 招标控制价 | |||||
5 | 地下空间开发研究 | 20万元/个 | ||||
6 | 技术总结及专题研究 | 20万元/个 | ||||
7 | 技术标准咨询服务 | 10万元/个 | ||||
8 | 系统、机电技术研究 | 30万元/个 |
控制总价:800万元(含税),控制单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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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智慧城轨项目研究 | 30万元/个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 | 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 | 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 | 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 | 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1)招标人委托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收退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或银行保函。(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请在业务管理栏“投标保证金”模块中查看。(4)采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将保函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注意:1、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2、相关项目保证金账户信息,只有通过系统报名后,才能进行查看。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1)招标人委托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收退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或银行保函。(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请在业务管理栏“投标保证金”模块中查看。(4)采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将保函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注意:1、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2、相关项目保证金账户信息,只有通过系统报名后,才能进行查看。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1)招标人委托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收退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或银行保函。(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请在业务管理栏“投标保证金”模块中查看。(4)采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将保函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注意:1、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2、相关项目保证金账户信息,只有通过系统报名后,才能进行查看。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1)招标人委托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收退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或银行保函。(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请在业务管理栏“投标保证金”模块中查看。(4)采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将保函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注意:1、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2、相关项目保证金账户信息,只有通过系统报名后,才能进行查看。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1)招标人委托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收退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或银行保函。(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请在业务管理栏“投标保证金”模块中查看。(4)采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将保函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注意:1、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2、相关项目保证金账户信息,只有通过系统报名后,才能进行查看。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不适用(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1)写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2)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标人适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超过投标有效期(包括延长期)的,自动失效。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不适用(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1)写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2)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标人适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超过投标有效期(包括延长期)的,自动失效。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不适用(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1)写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2)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标人适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超过投标有效期(包括延长期)的,自动失效。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不适用(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1)写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2)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标人适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超过投标有效期(包括延长期)的,自动失效。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不适用(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1)写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2)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标人适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超过投标有效期(包括延长期)的,自动失效。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3.4.4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补充、修改或替代投标文件的;(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补充、修改或替代投标文件的;(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补充、修改或替代投标文件的;(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补充、修改或替代投标文件的;(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补充、修改或替代投标文件的;(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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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获奖情况
序号 | 项目业主 | 获奖项目 | 奖项名称 | 奖项级别 | 获奖时间 |
注:(1)本表及所附资料是投标人获奖评审的依据,为便于评审,全部获奖情况都填在一
张表格中,获奖的排列顺序与所附材料的排列顺序应一致,最能响应招标要求的奖项应放在前列。
(2)投标人应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评审表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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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招标文件内容和合同条款内容无保留声明
致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全面研究了项目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内容和合同条款无异议,愿意无条
件承担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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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承诺书
致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项目投标,现就
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投标人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项目任务。各项管理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成都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
市场秩序。
3.服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
4.接受招标文件及补疑文件全部内容。
5.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被作无效投标文
件处理并且不予退还投标担保: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被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
还投标担保及履约担保,并接受招标人依法作出的处罚。
6.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竞争报价行为,也不存在恶意抬高报价行为
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不予退还投标担保。
7.保证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商签合同。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
违约处罚并不予退还投标担保。
8.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
并不予退还履约担保
9.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不违法分包。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不予退还展
约担保。
10.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向招标项目派驻人员及投入办公设备、监测设备
和仪器。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不予退还履约担保。
11.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招标人开展工作,服从招标人代表及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
管理。
12.保证不参与陪标、围标行为。否则,同意接受招标管理部门的处罚。
13.保证未处于四川省投标禁入期。
本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及合同有效期内,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并履行投标
文件的承诺。若有违背上述承诺内容,将自觉接受招标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
定进行的任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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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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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报价费用
(一)投标报价汇总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费用名称 | 投标报价(不含税) | 税率 | 税额 | 投标报价(含税) | 备注 |
1 | 投标总价(小写) | |||||
2 | 投标总价(大写) |
说明:
1.所有涉及报价的部分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费用的一切税金,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特点并结合企业自
身性质及地方缴纳税实际情况填报增值税额,如有不足,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本表中的投标报价(不含税)和投标报价(含税)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不含税)
和投标总价(含税)计应分别一致。
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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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组织机构及管理模式(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二)本项目人员组成表及主要人员简历表
本项目人员组成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技术职称 | 拟担任的职务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专业 | 工作年限 | 岗位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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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姓名 | 性别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文化程度 | 毕业院校专业及时间 | 毕业院校专业及时间 | 政治面貌 | |||
现任职务 | 现任职务 | 技术职称 | 技术职称 | 聘任时间 | |||
工作年限 | 工作年限 | ||||||
专业技术证书名称及证书号 | 专业技术证书名称及证书号 | 序号 | 证书名 | 证书名 | 证书名 | 证书号 | 证书号 |
专业技术证书名称及证书号 | 专业技术证书名称及证书号 | ||||||
专业技术证书名称及证书号 | 专业技术证书名称及证书号 | ||||||
工作单位 | 名称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工作单位 | 地址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主要工作简历 | 主要工作简历 | ||||||
时间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担任职务 | 业主及联系电话 | 业主及联系电话 | |
注:投标人应根据第一章招标公告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评审表中要求提供
的证明资料,在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主要人员简历表”后依次附对应人
员的职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等,同时提供各人近6个月社保连续缴费证
明(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是指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
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
的可少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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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项目技术服务方案及合理化建议
说明: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格式自拟,各项技术条件可以高于招
标人要求,但不能低于招标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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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其他(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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