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磊
招标代理机构句容市弘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7
公告正文
苏南沿江高铁线下空间环境工程(勤学路至华阳南路段)一期工程扩初及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南沿江高铁线下空间环境工程(勤学路至华阳南路段)一期工程扩初及施工图设计
已由 句容市行政审批局 以句行审投资【2023 】 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句容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句容市弘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句容市城南片区
(2)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69200㎡
(3)设计周期:3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政策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该项目位于句容城区南部,北靠句容市高铁站,东至勤学路,西至华阳南路,总长约850米,总设计范围面积约55000平方米。根据景观设计方案,完成该区域绿化、广场、步道、小品、相关配套和给排水、照明、智能化等扩初及施工图设计。(具体设计范围参考规划设计范围线和景观方案文本)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有中级工程师(园林专业含相关专业)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注:①专业技术职称上的专业以职称证或毕业证或职称评审表上的专业为准。②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林学、林业、风景旅游、环境艺术专业。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3 年的;
(14)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其他必要条件:
(1)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交纳的最近3个月(2022年11月、2022年12 月、2023年
1 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证明交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但需提供有效的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的劳动聘用合同;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有效的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的劳动聘用合同。
4、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评审材料等要求材料真实,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即使中标,招标人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招标人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5)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5000元 ;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五、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商务标24 分,技术标 76 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标: 24分
技术标: 76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企业类似设计业绩(6分)
投标人自2020年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在20000㎡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设计合同内容需含有施工图设计部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满分6分)
注: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备安装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单层配套建筑、小品、花坛、园路、水系、驳岸、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园林景观桥梁等施工。
2、项目组成人员(6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含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
2、除项目负责人外,还需配备:
园林专业负责人2名: 具有园林专业(含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有一人得1分;具有园林专业(含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有一人得2分;限评2人,本项最高得4分。
注:1、①专业技术职称上的专业以职称证或毕业证或职称评审表上的专业为准。②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林学、林业、风景旅游、环境艺术专业。2、需提供项目组成员的劳动合同、公告发布前3个月(2022年 11月、2022年
12月、2023年1月)投标人为其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职称证等。
3、后期服务(2分)
能够配合完成设计概算编制、竣工验收及后期现场全过程服务等相关工作的,得2分。(提供承诺书,不提供不得分)
4、投标报价(10分)
本项目设计最高投标限价共计人民币9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被否决。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1分,每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
技术标
1、总图部分(20分)
①完成整体总平面图;
②尺寸定位平面图;
③坐标定位平面图分;
④竖向标高平面图,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⑤网格定位平面图;
⑥铺装平面图,满足方案要求,并提供相关材料选择情况。
 最少不得少于基本分(基本分不少于70%)
2、详图部分(20分)
①铺装及其他小品通用图做法;
②完成节点部分,具体尺寸,材料标注,结构做法。
最少不得少于基本分(基本分不少于70%)
3、绿化部分(11分)
①完整详细的植物设计说明;
②乔灌木品种选择应符合本地气候及地块实际情况,设计标明位置数量,各品种应用不同图例做区分;
③地被设计要标明种类、种植面积,各不同地被植物运用不同的填充图案,以便于区分;
④提供完整的苗木表,标清苗木规格数量。
最少不得少于基本分(基本分不少于70%)
4、景观给排水部分(12分)
1.景观排水施工图需考虑现场实际(9分)
①总图上合理布置雨水口雨水井;
②标明排水方向,排水坡度;
③是否有具体定位标注;
④与周边绿化场地及高铁泄水口处衔接关系;
⑤详细的景观施工说明以明确管材选型、管井选型,做法参照的图集;
⑥各类管井、雨水口的详图,管道过道路埋深不足时的包固详图,各类管道进出管井的详图或参照图集。
2.绿化灌溉用水(3分)
①总图上取水点是否合理,满足日常绿化养护的基本需要;
②水表井及浇水井的做法详图。
最少不得少于基本分(基本分不少于70%)
5、景观亮化部分(8分)
①提供完整的电气设计与施工说明;
②景观灯具的布置点位总图;
③完整的景观照明线路布置图;
④详细的配电系统图;
⑤景观照明选型图及具体安装详图。
最少不得少于基本分(基本分不少于70%)
6、景观智能化部分(5分)
①提供合理的监控系统点位总图;
②完整的监控系统图;
最少不得少于基本分(基本分不少于70%)
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获奖证书、人员证书、合同等必须真实可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系统,无需携带原件。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
2、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不得分。业绩不可兼得,每项业绩只能参加其中一项打分,不得重复计分。以联合体承担过的业绩,只对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联合体业绩加分。
3、技术标采用暗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所有资料需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2 月 23 日00:00至2023年 2 月 27 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网上支付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七、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年
3 月 17 日9时3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八、其他
本招标公告中由招标人自行填写的部分,填写的内容仅限于对应条款的相应要求,填写其他内容和要求的,填写内容和要求无效。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句容市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句容市华阳东路2-1号
联系人: 吴磊                  联系人:刘工
电话:  18752946686            电话: 0511-80772312
 
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句容市住建局招投标管理科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7322011           联系电话: 0511-87322100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3.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            
CA签章办理指南: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联系电话:4009980000
在线办理网址:
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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