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ts-zb-2023-007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小鹏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3
公告正文
唐山分公司二厂回转窑挡轮维修招标
发布时间:2023-05-15 09:37:01
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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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基础信息
编号:CTS-ZB-2023-0076
标书号:CTS-WWWX-2023-009
招标单位: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3-05-21 10: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3-05-23 08:00:00
开标时间:2023-05-23 08:00:00
招标类别:维修
期望收货日期: - 2023-05-30
收货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二厂
供应商报价要求
注册资金:无
保证金:2000元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编码 采购工厂 文档/附件 备注 最高限制单价(元) 税率 质保期(月)
挡轮主轴轴承位修复 维修、项目 1 银行转账与承兑相结合,10%质保金 CTS2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二厂 1、轴承位修复要求采用激光熔覆方式,并加工到设备原始尺寸。 2、挡轮腔体修复采用堆焊方式,立车加工至原始尺寸。 3、挡轮迷宫密封修复要求采用堆焊方式,并加工至原始尺寸。 4、挡轮蘑菇头修复要求采用堆焊方式,并加工至原始尺寸,挡轮同截面圆周差控制在0.1MM以内。 5、滑轨轴拉伤修复采用激光熔覆的方式,并加工至原始尺寸。 6、1、轴承品牌要求:轴承瓦房店(ZWZ)轴承、或洛阳轴承集团有限公司轴承(LYC)、或哈尔滨轴承集团公司轴承(HRB). 7、最终结算金额根据实际完成项目确定。 12000 13% (增值专票) 12
挡轮腔体轴承位修复 维修、项目 1 银行转账与承兑相结合,10%质保金 CTS2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二厂 12000 13% (增值专票) 12
挡轮密封迷宫修复 维修、项目 1 银行转账与承兑相结合,10%质保金 CTS2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二厂 5000 13% (增值专票) 12
挡轮蘑菇头堆焊修复并加工 维修、项目 1 银行转账与承兑相结合,10%质保金 CTS2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二厂 9000 13% (增值专票) 12
调心滚子轴承24056C3/W33更换 维修、项目 1 银行转账与承兑相结合,10%质保金 CTS2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二厂 18000 13% (增值专票) 12
调心滚子轴承24056C3/W33更换 维修、项目 1 银行转账与承兑相结合,10%质保金 CTS2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二厂 10500 13% (增值专票) 12
调心滚子轴承24168C3/W33更换 维修、项目 1 银行转账与承兑相结合,10%质保金 CTS2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二厂 11500 13% (增值专票) 12
滑轨轴拉伤修复 维修、项目 2 银行转账与承兑相结合,10%质保金 CTS2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二厂 2200 13% (增值专票) 12
挡轮滑轨铜套更换 维修、项目 4 银行转账与承兑相结合,10%质保金 CTS2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二厂 4000 13% (增值专票) 12
挡轮拆、装及清洗 维修、项目 1 银行转账与承兑相结合,10%质保金 CTS2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二厂 16000 13% (增值专票) 12
详情描述

投标文件一律以电子版的形式提报至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

投标单位因自身失误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导致废标的,同一项业务中发生2次原则上不允许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包括具有相同法人、董事、监事、代理人、高管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年度内累计发生5次(含5次)原则上本年内不允许再参与招标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包括具有相同法人、董事、监事、代理人、高管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

标前答疑会、现场踏勘时间同金隅阳光采购平台招标公告中的报名截止时间,地点:唐山分公司二厂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参加的投标人请提前电话告之招标联系人,如不参加视为无疑问。

招标联系人:刘小鹏 联系电话:18032501526

张 娜 联系电话:18032508680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关专业资质,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相关项目实施的业绩。



维修内容: 具体维修内容另附明细表
技术要求:严格按照明细表中技术要求执行


结算方式:维修完毕验收合格后,需有委托方提供本次维修的实际发生费用的结算单,并有委托方领导签字后方可结算,同时承揽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委托方挂账后支付承揽方 90%维修费用,余 10%维修费用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为一年(从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计),保修期间维修承揽方不收取任何费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个月内承揽方无本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委托方将质保金无息付清。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与承兑汇票相结合。

报价承揽方按要求报全所有维修价格(含运费),否则报价无效。由于承揽方自身原因导致价格偏低等原因,拒不执行报价结果拉入黑名单处理。
承揽方运货车辆需满足国五排放标准,运货人员需佩戴安全帽,带环保清单原件、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营许可证、行车本等进厂。
联系人
刘芳芳 1373049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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