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工程有限公司门头沟项目部
烟风道公开询价方案
1.计划编号
本次询价的计划单编号:YC-CGJH-2409-7547
2.公开询价采购项目及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龙泉镇大峪化工厂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为房建工程,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新城中部 10 号街区的东南部,项目建筑总面积236848.28平方米,檐高51.6米,1#、2#、3#、8#、10#楼:地上16层/地下4层。7#楼:地上17层/地下4层。4#、5#、6#、9#、11#、12#、13#楼:地上18层/地下4层。1#-3#地下车库:地下3层。S1#、S4#、S5#房:地上3层;S2#房:地上1层;S3#房:地上2层;S6#房:地上5层。Y1#幼儿园:地上3层/地下1层。住宅楼结构类型为装配式剪力墙结构,其他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类型为筏板基础。
2.2 询价采购内容:
本次公开询价烟风道,为补充内容,仅包括项目9#楼所需烟风道,交货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具体规格型号:320×400mm/250×250mm各450米,资质齐全,符合国标、北京地方验收标准规范及图纸设计要求,保证验收通过。
为保证产品质量,参与报价单位应保证产品及报价的真实、合理及合法,能提供相关资质及质量证明文件,应满足采购人工期要求(1个月内进场安装完成),如不能满足,将按照合同金额的10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因工期紧张,请各报价单位慎重报价,务必与采购人取得联系后方可报价,联系人:杨叶,电话15833110250
3. 其它注意事项
3.1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在供应结算时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包括抵扣凭证)。发票提供可以为3%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发票可抵扣税率不一致时,采用不含税价进行评定,不含税价即为:含税价/(1+可抵扣税率)。合同执行过程中,税率发生改变,含税价为:不含税价*(1+可抵扣税率)。
3.2本次询价采购产品实行固定单价结算,即合同期内供货价格按固定单价结算,产品单价应为落地价(供货单位负责卸车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生产,采购,存储,运输、装卸车、安装费、封堵洞口人工费、垃圾清运费、保险、不可抗力损失费、合理损耗、应获利润、应纳税金、管理费,等一切费用,请投标人在报价中应考虑市场价格波动所能承受的风险。
3.3结算方式:安装完成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最终结算完成后三个月内,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
3.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票据期限不超过6个月,如需贴现的贴息费用双方友好协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