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肇公易土告字[2024]91号)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8
金额
212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s07-02-02-d
预算金额2128万元
招标联系人梁小姐0758-2109930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出让公告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肇公易土告字[2024]91号)
肇公易土告字[2024]91号      2024年12月13日
       经肇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DS07-02-02-D 宗地总面积:  23642.56平方米 宗地坐落:  广东省(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四会大沙市管起步区)东进大道南侧,DS07-02-02-D地块
年限:  50.00年 容积率:  2.000≤ 建筑密度(%):  35.000≤ 并且 ≤65.000
绿化率(%):  10.000≤ 并且 ≤20.000 建筑限高(米):   ≤80.000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23642.56
投资强度:   保证金:  42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403524BA0235
起始价:  2128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外,均可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二)竞买人宜在四会市大沙镇范围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的有限公司并在四会市大沙镇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竞买申请人若未在四会市大沙镇范围内注册公司,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四会市大沙镇范围内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如三个月内未达到以上条件,则成交作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买人从事的产业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九条“现代物流业”第7点“城市物流所需的公共仓储及车辆停靠、装卸、充换电等配套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该宗地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年产值≥100万元/亩,竞买人在网上竞得土地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时须提交竞得人与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经济促进局签订的《宗地监管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1月02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1月02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2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1月02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1月03日 10时00分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地的总价款,包括受让土地的出让金,但不包括契税、印花税。 (二)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出让价款,出让价款的20%作为合同定金,竞买保证金若不足出让价款20%的,竞得人应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按时缴纳不足部分。其余出让价款及契税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付清,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三)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让人1年内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超过1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四)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自网上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
  联 系 人:梁小姐、彭小姐
  联系电话:0758-2109930
  开户单位: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肇庆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44641001040032081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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