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采购犬粮、犬用品项目竞价公告
金额
15.07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4091957883418
预算金额15.07万元
招标公司拜城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采购犬粮、犬用品项目 

 项目编号:6202409195788341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毅  15599909777 

 报价起止时间:2024-09-19 19:32  -  2024-09-24 20:00 

 采购单位:拜城县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犬粮、犬用品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综合零售服务;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犬粮、犬用品:详见询价文件;
1批 15078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项目采购需求.docx
询价模板.xls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xls
 

 响应附件要求:投标人响应附件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手机、电子邮箱、项目负责人情况。
二、报价单(根据模板要求填写)
三、售后、质保承诺。
四、供货/施工方案:包括工期,人员组织,配送方案等。
备注: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公章上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克苏地区 拜城县 拜城镇 拜城县胜利路37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犬粮、犬用品 一、投标人报价时须盖公章、法人签字。分项报价,单价、合计总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报价包含设备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维保费用、税费、技术人员上门等一切费用。 二、投标人在需出具售后服务承诺书中响应售后、质保期不得少于1年。 三、为保证本项目供货质量,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人竞价结果确认前1个工作日内携带满足参数要求的样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至采购人处确认,若所供样品与采购人需求(参数、商务等要求)产品不一致不合格的视为虚假应标,即审查不通过。 四、正式供应商自成交之日起5日内完成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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