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枣阳分公司枣阳内观台营业厅迁址房租租赁项目 |
标包内容说明: |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枣阳分公司枣阳内观台营业厅迁址房租租赁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枣阳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各有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枣阳内观台营业厅迁址房租租赁 1.2.1 项目规模:232500元 1.2.2采购内容:枣阳内观台营业厅迁址房租租赁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服务地点:湖北省枣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32500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谈判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供应商参与谈判】。 2.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时间以双方签订落款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2.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谈判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 2.4不接受联合体。 2.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7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7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1.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3.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 。 3.2谈判文件获取地点:湖北省枣阳市人民路7号二楼渠道运营中心。 3.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供应商,请联系采购人,获取谈判文件。 联系人:李静 电话:17771035333 1. 参选文件的递交 1.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3日17时0分】。 2. 纸质文件递交地点:湖北省枣阳市人民路7号二楼渠道运营中心。 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 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 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谈判文件的。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3.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枣阳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枣阳市人民路7号二楼渠道运营中心 联系人:李静 电话:17771035333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枣阳分公司 【2022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