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山阳县重点河流环境应急“南阳实践”试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72.1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px-20240918025
预算金额72.1万元
招标联系人-0917-832392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澎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杨029-8171795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山阳县重点河流环境应急“南阳实践”试点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8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6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PX-20240918025
项目名称:山阳县重点河流环境应急“南阳实践”试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21,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山阳县重点河流环境应急“南阳实践”试点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2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21,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开展山阳县重点河流环境风险评估及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21,000.00 721,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山阳县重点河流环境应急“南阳实践”试点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山阳县重点河流环境应急“南阳实践”试点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资料:2024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4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2024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4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提供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查询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或执行期已结束。(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信用中国”查询,查询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807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807室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8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807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后,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
地址:商洛市山阳县城关街办环城路东段
联系方式:0917-8323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澎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807室
联系方式:029-81717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杨、王怡
电话:029-81717955
陕西澎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4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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