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当湖街道老旧小区(广福园)标准化改造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2019]16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市当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平湖市当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平湖市当湖路南侧,新华南路东侧广福园。
2.2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水泥路面加铺沥青,新建沥青道路、人行道、漫步道,停车位增设翻新,建筑立面重新喷涂,新增景观廊架、凉亭、宣传栏,围墙翻新,路灯增设翻新,井盖提升,绿化补种等。
2.3 招标范围:当湖街道老旧小区(广福园)标准化改造工程施工图全部内容(不包含汽车、电瓶车充电桩、强电、弱电、违章拆除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 按(嘉建【2018】10号)文规定,本项目属于市政公用工程三类、建筑工程三类项目;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安费为1251.95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125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两个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分别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无在建工程。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2个)
(6)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7)投标人须经嘉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房屋建筑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评定等级为合格(即B级)及以上;
(8)企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记录)。
(9)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成功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系统故障除外)。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资质的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 。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19年4月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将提出的问题报送至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对应工程提疑栏目,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9年4月9日。招标人将于2019年4月11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及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发布。
7. 特别说明7.1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流程(http://ztb.pinghu.gov.cn/phcms/process.jspx)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7.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拾万元人民币,采用系统在线支付方式,投标人(网上备案用户)通过投标单位系统已报名项目中“在线支付保证金”功能进行自助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要求提交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以防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未到达)。咨询电话:0573-85061728。
7.3企业信息未录入嘉兴市IC卡自助报名管理系统的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请到嘉兴市建管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将企业基本信息和拟在嘉承接业务的注册师等情况录入嘉兴市IC卡自助报名管理系统。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对项目负责人在IC卡系统中进行锁定,如拟派项目负责人IC卡不能锁定的(IC卡中未录入、IC卡无效、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过多或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等),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7.4本项目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从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7.5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平湖市当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平湖市当湖街道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座22楼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朱先生 联 系 人: 朱女士
电 话: 0573-85628135 电 话: 0573-8527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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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