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湛江市坡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于2016年11月21日就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道路排水改建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440804-201610-221001-0001)进行采购。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1日本次采购预中标、成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PPP项目编号: 440804-201610-221001-0001
二、PPP项目名称: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道路排水改建工程PPP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名称: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贵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233号1901房
(2)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继求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1号八层802房
五、中标价:
项目建安工程费:17877.0万元
合理利润率:9.8%
可用性服务费静态总额:21708.1万元
可用性服务费现值:16874.8万元
六、中标、成交标的名称: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道路排水改建工程PPP项目
主要中标、成交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合同期限:本项目PPP特许经营期为10年,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为9年。
(二)服务要求:PPP项目公司按照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道路排水改建工程规划设计文件实施南调路改造工程,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
(三)项目概算: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最高控制价为17877.5万元。本项目合理利润率最高上限为9.8%。
(四)回报机制:本PPP项目按照“基于可用性的绩效合同”模式,由海东新区管委会(或其授权主体)向PPP项目公司购买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以及为维持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海东新区管委会(或其授权主体)向PPP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
七、评审日期:2016年12月13日
八、评审意见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1 |
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79.59 |
第1名 |
2 |
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46.51 |
第2名 |
3 |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广东华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45.03 |
第3名 |
4 |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广州市恒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40.64 |
第4名 |
九、评审小组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张德春、甘文成、符耀丹、左芳、李华娟、周玉涛、莫智铣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何进大、林明、李士宇、吕铭东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项目实施机构名称:湛江市坡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坡头区灯塔路79号
联系人:莫工
联系方式:0759-358269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七号5楼
联系人:周工、刘工
联系方式:020-87562291、87597109(转分机号8585、8533)
采 购 人:湛江市坡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