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773-2241GNJLFWCS1680(招标文件编号:0773-2241GNJLFWCS1680)
二、项目名称:柳河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宇合达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313号百脑汇科技大厦1812-1814室
中标(成交)金额:60.262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联宇合达科技有限公司 | 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 | 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 | 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协同工作平台:该平台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对接,实现认罪认罚录音录像、视频资料管理、数据统计分析、辅助生成相关文书等功能等 | 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书洋、孙剑峰、蓝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按采购预算金额的1.5%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7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柳河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0773-2241GNJLFWCS1680
二、项目名称:柳河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服务商名称:联宇合达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商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313号百脑汇科技大厦1812-1814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60.262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 服务要求: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协同工作平台:该平台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对接,实现认罪认罚录音录像、视频资料管理、数据统计分析、辅助生成相关文书等功能等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家名单:刘书洋、孙剑峰、蓝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成交商在接到成交通知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交纳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按采购预算金额的1.5%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979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媒体: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柳河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
联 系 人:蓝欣
联系方式:0435-7668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方式:林叶、李一潇0431-8115078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叶、李一潇
电 话:0431-8115078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柳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
联系方式:蓝欣,0435-7668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方式:林叶、李一潇0431-81150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叶、李一潇
电 话: 0431-81150785、17743469028